吴俊东的被拘
吴俊东拒不履行判决被拘留2011年10月23日,吴俊东案立案执行。当天,工作人员向吴俊东、吴秀芝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吴俊东案目前还在申请抗诉中,然而申请抗诉、申诉不影响法院强制执行,历时三个月,吴俊东一直未履行义务,并且他明确表示不会履行。2012年1月13日,婺城区法院以拒不履行判决为由,依法对吴俊东司法拘留十五日。吴俊东拘留两天后,吴俊东的父亲和姐姐代吴俊东向婺城法院交纳了执行款,包括赔偿款69602.4元及迟延履行利息2954.57元、案件受理费287元、执行费993元,共计73837元。并申请法院提前解除对吴俊东的拘留措施。17日下午4点钟,法院工作人员再次来到关押吴俊东的拘留所,吴俊东还是拒绝承认错误,且态度比较强硬。对于吴俊东拒绝写下悔过书的行为,吴的家人表示支持。
吴长江出狱
2016年9月1日,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开庭审理雷士照明(中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创始人吴长江及前董事长助理陈严涉嫌挪用资金案。吴长江被控涉嫌挪用雷士公司资金超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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