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过斑马线违规吗
法律分析:违规。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斑马线不礼让电动车也是需要罚款的,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机动车辆通过斑马线时要礼让行人,对于非机动车经过人行道的,也是需要礼让的,交警应当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来判定违章事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非机动车行驶在人行通道上怎么处罚?
非机动车行驶在人行通道的罚款2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五条第十项规定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在人行道和人行横道上骑行。驾驶非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20元罚款:在人行道、人行横道上骑行的。骑电动车违章要如何处罚?
1、在有隔离设施的道路上走机动车道,罚30元;2、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闯红灯,罚50元;3、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路口逆行,罚20元;4、二人共乘电动自行车,罚20元;5、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严重违反规定载物的,罚30元。驾驶电动自行车出行时需要注意:1、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一定要佩戴安全头盔,装备要齐全,保护好自己生命安全,检查刹车是否灵敏。2、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通行,同时从道路(不含路肩)右侧边缘线算起,不得超过1.5米。此外,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在车行道上停车滞留。3、电动自行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电动自行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遇有前方路口交通阻塞时,不得进入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的右侧转弯;遇有停止信号时,应当依次停在路口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向右转弯遇有同方向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在本车道内能够转弯的,可以通行;不能转弯的,依次等候。4、电动自行车要横穿道路时,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5、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与周边的电动车驾驶人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同时,还应当与前方或者相邻行驶的车辆保持安全距离。6、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7、电动自行车载人,可以搭载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达到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驾驶时不得载人。8、驾驶电动自行车时,遇到车辆故障或途中制动失效的,应当下车推行。9、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如果驾驶人人身没有收到伤害的,应当保护现场,及时报警,购买了电动自行车保险的,还应当按保险公司的要求向保险公司报警。如果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损失轻微,符合自行撤离现场的规定,应当在与事故其他当事人互留联系方式、车号等信息,并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使用手机拍摄即可)后,及时撤离现场,并与对方自行协商。参考资料个人图书馆:http://www.360doc.com/content/16/0909/15/4666759_589575686.shtml骑电动车在人行横道被撞了,谁责任
由交警按简易程序来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十三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车辆可以移动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事故车辆现场位置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再进行协商。 非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的,交通警察应当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成交通堵塞的,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驶人有其他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依法一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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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律规定骑电动车过人行横道要下车推行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405号)第七十条: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根据现有的交通规则,人行横道是在一定条件下供行人横过马路时优先通行使用的专用道。车辆行经人行横道,遇有交通信号放行行人通过时,必须停车或减速让行。即在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或通过有人行横道灯控制的路口而当人行横道灯绿灯亮时,行人相对于车辆来说有优先通行的权利。而红灯亮时,不准行人进入人行横道。可见,骑车者通过人行横道时,只有下车推行才享有与行人同等的优先通行权,骑车通过人行横道时借道通行,没有优先通行的权利。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有关驾驶电动车的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三)不得醉酒驾驶;(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门户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骑电动车过斑马线违反交规被撞也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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