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对台湾地区134个产品关税减让 台湾

六八 63 0

虾皮台湾进口税会增加吗

不会。根据国家税务局公告得知,台湾地区的进口商品于2022年1月1日起逐步实施“关税减让”,即将原本适用的税率逐步降低。这意味着,未来进口自台湾地区的商品将享受更低的关税,包括虾皮等商品只会降低不会增加的。

台湾进口需要缴纳关税和增值税吗

一般贸易进口过来增值税是肯定要交的,然后关税和大陆是有协定的,得看是什么货,大部分是零关税。

目前,对台湾的11种蔬菜和8种水产农产品正式实施进口零关税措施,是大陆有关部门继续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台湾农产品在大陆销售的问题,事关广大台湾农民的切身利益,要切实解决”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深化两岸农业交流与合作、满足台湾农民同胞切身利益的又一项实际行动。

扩展资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四十五条

下列进出口货物,免征关税:

(一)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二)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三)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四)在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

(五)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在海关放行遭受损坏的货物,可以根据海关认定的受损程度减征关税。

法律规定的其他免征或者减征关税的货物,海关根据规定予以免征或者减征。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由海关征收。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个人携带或者邮寄进境自用物品的增值税,连同关税一并计征。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消费税税额

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进口关税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投资指南-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88号关于调整原产于台湾地区的进口农产品免征关税的产品清单的公告

乌拉圭回合谈判的基本信息

关贸总协定(GATT)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的重要职能之一是进行多边贸易谈判,通过谈判来要求成员削减贸易壁垒,逐步实现贸易自由化。从1984年关贸总协定成立开始的第一轮多边贸易谈判起,至乌拉圭回合谈判, 关贸总协定共有过7轮关税贸易谈判。其中,第一轮至第五轮谈判主要是关税减让谈判,第六轮谈判涉及议题关税和反倾销措施;第七轮谈判主要是关税,非关税措施和“框架”协议亦称(东京回合) 。 通过谈判和实行关税减让, 发达国家的工业产品平均关税已经从原来的40%左右下降到4.7%, 发展中国家的关税也下降到13%在左右。大大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推动了世界经济的增长。 关贸总协定东京回合谈判结束后,特别是第二次石油危机以来,世界经济陷入停滞不前的困境。由于主要发达国家的经济低迷,危及到广大发展中国家初级产品的出口,使得发展中国家陷入了严重的债务危机。在这种背景下,如何发展各国的经济合作,通过发展国际贸易来刺激各国经济增长, 成为国际社会亟待解决的课题。 经过关贸总协定历次谈判,各国的关税水平已经大幅度降低,而且受到关贸总协定的约束而得不到提高, 所以各国政府转而采取歧视性的进口限制措施,对农产品或工业品的出口实施补贴,或迫使竞争能力强的国家自愿限制对主要出口市场的出口数量。此外,在80年代初期, 关贸总协定与世界贸易的现实出现脱节与滞后。如服务贸易变的更加复杂和更加重要,关贸总协定则被侵蚀, 农产品的多边体系有很大的空子可钻,以及关贸总协定的组织结构工作效率不高等。这样,种种因素使关贸总协定缔约方确信必须进行新的努力来加强和扩展多边贸易体系。 为创造一个新体系,1986年9月,各国部长聚集在乌拉圭的埃斯特角城, 决定发起关贸总协定历史上最后一轮多边谈判,从而导致关贸总协定第八轮多边贸易谈判 — 乌拉圭回合的举引。乌拉圭回合谈判的总体目标是为了抑制保护主义消除贸易扭曲现象; 维护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和促进总协定目标的实现; 建立一个更加开放,更具有生命力和持久的多边贸易体制; 促进贸易增长和发展; 考虑贸易、货币、金融和发展之间的联系。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时间表

自2002年中国与东盟签署建自贸区基本文件以来,双方已逐渐减免关税。开放市场,一个由11个国家组成的统一大市场正在形成。早期收获计划“早期收获计划”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的组成部分,是为了尽快使区域内消费者享受到自贸区带来的好处。根据双方确定的“早期收获计划”,从2004年1月1日起对500多种产品实行降税,2006年,这部分产品的关税降为零。这部分产品主要是《海关税则》第一章至第八章的农产品,还包括少量其他章节的产品,主要是:活动物、肉及食用杂碎、鱼、乳品、其他动物产品、活树、食用蔬菜、食用水果及坚果,部分国家椰子油、棕榈油、植物油等也列入“早期收获计划”中。在“早期收获计划”中,中国与泰国先行了一步,于2003年10月1日开放实施。根据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早期收获计划”实施时间框架,中国和东盟六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菲律宾、泰国、文莱) 关税消减和取消时间表是,最惠国关税税率高于15%的所有产品,2004年1月降到10%,2005年1月降到5%,2006年1月降到0%;最惠国关税税率在5—15%之间的所有产品,2004年1月降到5%,2005年1月降到0%;最惠国关税税率低于5%的所有产品,2004年1月降到0%。对于东盟新成员国(越南、老挝、缅甸、柬埔寨),最惠国关税税率高于30%(含)的所有产品,2004年1月降到20%,以后每年降低5个百分点,2009 年降到零税率(柬埔寨2010年降到零);最惠国关税税率在15(含)—30%(不含)之间的所有产品,越南2004年1月降到10%、2006年1月降到5%、2008年降到零税率,其他新东盟国家2006年降到10%、2008年降到5%;最惠国关税税率低于15%的所有产品,越南2004年1月降到 5%、2006年1月降到零税率,其他新东盟国家2006年降到5%、2008年后降到零税率。货物贸易开放时间表2005年7月20日,中国—东盟自贸区降税进程全面启动,这标志着《货物贸易协议》正式进入了实施阶段,也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全面拉开了帷幕。《货物贸易协议》规定,除早期收获产品(主要是农产品)外,其余产品分为正常产品和敏感产品两类。关税削减时间表起始时间 关税税率 覆盖关税条目 参与国家2000年 对所有东盟成员国0—5% 85%的CEPT条目 原东盟6国2002年1月1日 对所有东盟成员国0—5% 全部CEPT条目 原东盟6国2003年7月1日 WTO最惠国关税税率 全部 中国与东盟10国2003年10月1日 中国与泰国果蔬关税降至0 中泰水果蔬菜 中国、泰国2004年1月1日 农产品关税开始下调 农产品 中国与东盟10国2005年1月 对所有成员开始削减关税 全部 中国与东盟10国2006年 农产品关税降至0 农产品 中国与东盟10国2010年 对老东盟成员国零关税 全部减税产品 原东盟6国2010年 关税降至0 全部产品 (部分敏感产品除外) 中国与原东盟6国 中国从东盟国家进口的93%货物实行0关税政策 平均关税降到0.1%以下 而对其它国家的平均关税为9.8%2015年 对新东盟成员国零关税 全部产品 (部分敏感产品除外)东盟新成员国2015年 对中国—东盟自贸区成员国关税降至0 全部产品 (部分敏感产品除外) 东盟新成员国2018年 对东盟自贸区和中国—东盟自贸区所有成员国零关税 剩余的部分敏感产品 东盟新成员国服务贸易开放时间表2007年1月,中国与东盟签署了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并于2007年7月实施。各国以减让表的形式列出各自在服务部门的具体开放承诺。具体承诺是各国在其各自WTO《服务贸易总协定》承诺基础上,做出的更高水平的开放承诺。中国具体承诺的主要内容:中国的承诺主要涵盖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服务(包括计算机、管理咨询、市场调研等)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具体包括:进一步开放部分服务领域,允许设立独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及允许享受国民待遇等。根据渐进自由化条款的规定,上述出价作为第一批市场准入承诺的减让表,同《服务贸易协议》一并签署。目前,双方正就第二批市场准入承诺进行谈判,在谈判结束后,将签署《议定书》,以将第二批减让表纳入《服务贸易协议》。同时,根据审议条款,未来双方可就服务贸易进一步开放问题进行磋商,实现服务贸易逐步自由

从台湾等地带电子产品回来交多少关税

台湾电子产品可以寄回大陆的 ,5天可以到大陆,双清到门

包大陆关税 ,这样可以省不少钱的,还是很快的

目前台湾关税

台湾现约500多项商品 前往国大陆都免关税 重庆签订ECFA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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