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骗4“老公”近300万

六八 73 0

南宁一女子扮4人诈骗300多万,该名女子到底是如何伪装身份的?

南宁一女子扮4人诈骗300多万,该名女子到底是如何伪装身份的?

一、南宁一女子扮4人诈骗300多万是怎么回事?

广西南宁有一名男子在网上谈恋爱,在他进行网恋的这一年当中,他总共花费了300多万元,这300多万元,全部都是被他所谓的女朋友的姑姑和妈妈等人给骗走的,而骗钱的理由也是非常的常见,无非就是生病住院,或者是打官司和家人生病等等,这些理由,在这名男子发现被骗之后,他就报了警,警方在抓到犯罪嫌疑人的时候才发现,原来这名男子所谓的女朋友的妈妈姑姑妹妹等人全部都是有一个57岁的大妈所扮演的。

二、 这名女子到底是如何伪装身份的?

这名女子在实施诈骗的过程当中,首先他盗用网上的一些图片,和这名男子确定恋爱关系,之后,他就用多个账号和这名男子进行联系,然后利用这名男子想要关怀自己,女朋友的心里不断地向这名男子索要钱财,但是令人奇怪的是,这名男子每次都会给钱,就这样,这名男子一次又一次的被骗多达300多万的钱财,就被这个所谓的女朋友给骗走了,不得不说,这名女子的伪装的手段还是比较厉害的,更重要的是,这名男子他本身没有戒心,在对方多次索要钱财之后,仍然没有任何的警惕心,这才导致他上当受骗。

三、怎么才能避免上当受骗?

很多网上所谓的网恋对象都是骗人的,他们利用网络的虚拟性捏造自己的身份,有的网恋女友甚至是抠脚大汉所假扮的,所以网恋的风险非常的大,要避免被骗的话,首先大家要有一定的鉴别能力,在对方提出钱财方面,往来的时候99%都是诈骗,千万不要和一个没有见过面的人有钱财往来,也不要被恋爱冲昏了头脑,这样就能够避免上当受骗。

航班延误险骗保300万违法吗

南京女子利用航班延误骗保300多万的操作太厉害了!目前,该女子涉嫌保险诈骗罪和诈骗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但许多网友表示这算骗保吗?飞机延误不是事实吗?并没觉得是诈骗,而是属于违约,具体看要看看本站提供的介绍。

航班延误险骗保300万合理吗

2015年至今,江苏南京50多岁女子李某账上得到了近900次飞机延误理赔近300万。原来她刻意选取延误率高的航班,骗来亲朋好友的身份信息,以不同身份购票大量投保,航班延误后退票索赔。目前李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我觉得算不上诈骗,你航班确实延误了,买了延误险就该理赔。构不成刑事,从客观的角度勉强算是民事,以后可以当做民事经典案例。当事人也可以申诉。

如何看待飞机延误骗保事件

这个例子很有意思,女子大数据对赌分析很专业,发现了保险业务中的大漏洞。其实中国有一堆这种人,在利用流程漏洞赚大钱。如养卡薅商家优惠的羊毛。这类行为肯定不道德,违背优化社会经济运行的原则,商家肯定是要来严打的。

这也说明保险公司数据分析水平太差,让这人薅了300万羊毛才发现。如果警惕,只赔个十万就发现了,就不会恼羞成怒刑事起诉了,加入黑名单就行了。这事也属于扯不清的法律理解,是不是犯罪都有理由,所以法律条文要明确,要有判例说明。

飞机延误骗保是诈骗罪吗

1、最多算是投机,不认为犯法了,因为航班延误是事实,保险公司赔款是基于事实成立的基础上,没有任何一步是不合法的,没有任何一步法律规定我不能多买几张机票。

2、如果事后,所有亲友都跟警察说买保险自己是知情的,也同意她拿了保险费。 我觉得确实有可能不犯法。 但保险公司各个都是巨头,能否被判无罪还是未知数,而要让几十个亲友为她冒法律风险,我觉得不现实。

3、延误险本来就是一个低价低风险跑量的险种,核保核赔的规则也都是最大诚信原则,大部分时候在没有充分理由的情况下启动调查是不划算的。另外关于骗保,其实有很多风险很低的险种可以被广大老百姓利用,几乎没有成本,基于无罪推定,我不能就这样给她定罪,但是我还是想说她在这种地方耍小聪明太不划算了.

诈骗300万会判多少年

属于最高院对诈骗罪司法解释规定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刑法》规定: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巨额诈骗300万罪判多少年

你的问题太笼统,就诈骗罪而言,分为集资诈骗、票据诈骗、合同诈骗等多种,但是300万就目前而言属于巨额一般在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5万-50万罚款或没收其财产

男子网络结交"富二代"女友,贪图600多万嫁妆被骗,是不是活该?

男子网络结交“富二代”女友,贪图600多万嫁妆被骗,作为吃瓜群红的我,指定会有叫好的成分。不是有句话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毕竟他当初结交女方的时候,也是奔着人家的钱去的,自己本身的目的不单纯,也怪不得别人了。

对于“富二代”女友,这个身份定义,本身就是一个行骗的幌子,就是给那些天天做梦,不劳而获的人挖地坑,而往往被骗的人都是度地不单纯的人,对于他被骗前可能也是到处吹嘘的人,而被骗的人往往都是自己本身没有什么能力,对于诱惑性的东西,没有抵抗力的,且思想比较单纯。

在现在社会中,网络的通信比较多,包括一些软件里的附近人,摇一摇等功能也给有些人创造了钻空子的机会,在现在社会中,人的工作和生活压力都比较大,往往需要一个发泄的出口,而网络成了大家不由自主的选择,因为网络中大家谁都不认识谁,可以畅所欲言,而长期的情感交流会有依赖感,或者是建立了一定的信任感,长此以往下来,可能就没有防备心理了。

这也就是一些人利用人的感情而建立的骗局的开始。但是正常自己只要有防备心理,多去思考问题,有些骗局是轻而易举就能识破的。如果因为自己本身的目的不单纯而被骗那也是正常的,自己本身的出发点就不在正确的三观内,结果必然也不会好。

所以做好自己,什么东西靠自己通过正确的方式去争取,不要百日做梦,不会有天上掉馅饼的事情。

一个女人以婚姻为名骗取了五万怎么办?

诈骗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l、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一情节。诈骗数额在10万元以上,又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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