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局回应小学附近开成人用品店 学校附近开成人用品店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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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体验店开在了小学对面,选址时没有部门管理吗?

成人体验店开业并不需要在有关部门备案,所以选址时自然也没有相关部门来进行管理。

该成人体验店为合法经营

鉴于成人体验店开设都小区在小学对面,热心市民自然是报了警。报警后出警是必然的,可是民警都答复却让人有些意外。通过民警核实,成人体验店开设地点并不违法,并且店目前经营的内容也是正常的。再加上成人体验店所采用都是充气娃娃,属于玩具范畴,也不能定性为卖淫,而且现阶段也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对这个项目进行管理和约束。简单的来说,成人体验店目前处于三不管地带,大家对此都没有执法权和管理权,自然是没办法插手。

法律条文有一定的滞后性

毕竟成人体验店目前处于新兴行业,对此没有正常都约束也是正常的。不过,我国都法律会有一点滞后性,鉴于这个项目的特殊性,想必后续是一定会有相关政策出台的。虽说现在玩的是娃娃,但谁又能确定到底是什么,就算只有娃娃,那安全,卫生等等谁来保障呢?所以说,等相关条例拟定来,自然会有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管理。对于民警来说,现阶段除非扰民,不然他们也没很好都方式处理。

虽然按照目前都规定,这家成人体验店并不算违法,但是这家店开设都位置的确不是很好。先不说所选的店面楼宇位置对面是个小学,设立店面楼还只是个普通都的住宅楼,并不是商楼。那自然会引起小区居民,乃至对面学生家长都强烈抗议了。在此建议体验店店家还是找一个商业区做这个项目比较好,相关部门可以协助双方解决下这件事儿,让小区居民更加安心,学生校外环境也更加简单。

在学校附近的小区里可以开设成人用品店吗?如果政府机构已经给他们颁发营业执照了,这样也可以吗

答:是的,如果政府机构已经给他们颁发营业执照了,那么他们就可以在学校附近的小区里开设成人用品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商业经营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计划,在经营范围内自由经营,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可以获得营业执照。因此,只要政府机构已经给他们颁发营业执照,他们就可以在学校附近的小区里开设成人用品店。

校园周边不能卖成人用品,有没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这个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正确看待就好了,生理卫生知识要从小开始普及,正确看待这些就没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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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学校附近的小区里可以开设成人用品店吗?如果政府机构已经给他们颁发营业执照了,这样也可以吗

答:是的,如果政府机构已经给他们颁发营业执照了,那么他们就可以在学校附近的小区里顷搏开设成人用品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商业经营者可以根据自己的经营计划,在经营范围内自由经营,只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就可以获得营业执照。因此,只要政府机构已经给他们颁发营业执照清皮,他们就可以在学校附近的小区里开设雀正祥成人用品店。

开成人用品店合法吗

办理相关手续了不会违法,不管是网上还是各个城市里,到处可见成人用品店,所以开成人用品店不违法。一、违章处理在哪个部门办理的?几点开始办理的交警队处理违章大厅下午:14:00至17:30上班。交警队也属于公职部门,所以交通违法处理和事故处理这两个比较人多的部门在周末不上班,也就是说双休日不可以处理违章。但执勤大队和公路大队因为要维护交通秩序,所以周末也上班。交警队周一到周五的办公时间为:早上9点—12点,下午13点—17点各个地方的交警队上班时间都略有出入,具体可以拨打当地交警队的进行查询。违章也可以在交管部门的官方手机APP【交管12123】以及交管网上平台处办理二、驾照帮朋友扣分有影响吗代扣行为已严重扰乱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同时对驾驶者日后的安全驾驶也有不利影响。不管是“借分”还是“卖分”,这种“代人受过”的行为均属于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一旦查获该类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将予以严肃处理。三、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有效吗?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不管是劳动者的自愿放弃社保的还是用人单位不缴纳的社保的,都是一种违法的行为。【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未经许可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依法办理延续、仍继续从事医疗器械经营的,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医疗器械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企业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一)生产、经营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的;(二)未经许可从事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生产活动的;(三)未经许可从事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有前款第一项情形、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擅自配置使用大型医用设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使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单位提出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申请。第六十四条提供虚假资料或者采取其他欺骗手段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证、广告批准文件等许可证件的,由原发证部门撤销已经取得的许可证件,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5年内不受理相关责任人及单位提出的医疗器械许可申请。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相关医疗器械许可证件的,由原发证部门予以收缴或者吊销,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3万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第六十五条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向社会公告未备案单位和产品名称,可以处1万元以下罚款。备案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向社会公告备案单位和产品名称;情节严重的,直接责任人员5年内不得从事医疗器械生产经营活动。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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