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给患者开过期注射液- 医院注射过期药品该怎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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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给病人打过期吊瓶 过期药品的危害如何处理?

过期的药品你是如何处理的呢?近年来医院使用过期药品的新闻屡见不鲜,那么过期药品会不会危害健康呢?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医院给病人打过期吊瓶   2017年1月17日,王女士的母亲因脑供血不足进入莱西人民医院就诊,期间医生给王老太开具了葡萄糖氯化钠注射液,连续输液5天后,王女士竟发现输液袋保质期已过期两个月,而在翻查当天已经打完的其他输液袋,王女士又发现一包保质期已过近2年的输液袋。而更让王女士气愤的是,当她询问护士怎么回事时,她们居然说注射过期药品也没有关系。   被震惊的王女士立即叫来了护士和科室主任询问,但护士和科室主任却称注射过期药品也没有关系。虽然医护人员有过失,但并没有对我母亲造成什么影响。对于医生的说法,王女士并不认可,难道非要人死了才算严重影响吗?   目前,王女士已将此事投诉至莱西市卫生局与食药局,目前此事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

医院给我注射了过期注射液。

聚肌胞注射液过期没有多久应该没什么大问题,不要太过担心,观察一下就可以啦,一般不会出什么大问题。医院是不对的,适当给予补偿就可以了,没必要趁此找人家多要钱,得饶人处且饶人,善有善报。

医院给患者注射过期药法律咨询

如医院上述行为存在明知的故意则可构成刑事犯罪,即“生产销售劣药罪”,犯本罪,应依具体情形承担以下处罚: 1、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2、生产、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的后果,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追究处罚。 除追究单位及其责任人刑事责任外还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按照我国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规定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注射过期的氯化钠300毫升对人体有什么反映,配的头孢哌酮钠

一般来说,商品生产后需要厂家对产品质量的保证,并衍生因质量问题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在保质期内,有任何质量问题,厂家或经销商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质量问题发生在质保期外,则厂家和经销商都不承担因产品变质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所以,是否变质与保质期不是绝对的关系(产品不会在过期前质量好,第二天过期就立即变质)。一般产品过期后大多不会有质量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是可以继续使用的。但是,作为医院或诊室,是绝对不允许在患者身上使用过期的药品(注射用生理盐水也是药品之一),而无论是否变质。因此需要追究医院或诊室、以及相关医护人员的失职责任。

医院开过期药如何赔偿?

如果属实,这关系到病人的治疗,过期药可能反而对疾病不利,该追究医院法律责任,但应该先到医院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追究医院的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禁止生产、销售劣药。药品成份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劣药论处:(一)未标明有效期或者更改有效期的;(二)不注明或者更改生产批号的;(三)超过有效期的;(四)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未经批准的;(五)擅自添加着色剂、防腐剂、香料、矫味剂及辅料的;(六)其他不符合药品标准规定的。

两年期的注射液在有三个月过期,还能用吗

你好是完全可以的,只要在说明书的保质期范围之内,哪怕只剩一天过期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前提是你需要按说明书的要求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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