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后小伙约嫖60后大妈被抓 00后小伙约嫖60后大妈被抓了

六八 57 0

54岁大妈和68岁大爷卖淫嫖娼被抓了吗?

7月27号早上,江苏泰州公安机关在海陵区城西街道某巷子内就抓住了一对正在进行卖淫嫖娼的男女,令人诧异的是这俩人年龄都在50岁以上。前段时间公安海陵分局城西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辖区内某村一出租房内有人从事卖淫嫖娼活动,接到举报后,民警对此处进行连续地暗访,发现这个出租屋内租住着一个老年妇女,而且经常有老年男子光顾这个出租屋。“我们派工作人员在那边蹲守”公安海陵分局城西派出所民警介绍,“蹲守的时候就发现有男性的客人进行嫖娼,在他们嫖娼的过程中,我们工作人员当场就抓获了现行。”

抓嫖未抓到现场 不承认

法律主观: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游禅,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神肢尘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应当给予行政饥闷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客观: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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