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高温致6人中暑死亡 菲律宾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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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暑会致人死亡?

中暑死人是由于高温引起身体机能失常,从而使人身中枢功能发生障碍,最终导谨姿致多个器官功能衰竭而引发的。正常人体体温波动范围很窄,构成人体的细胞只有差脊在37摄氏度左右才能存活和发挥正常的生理功能。高温持续42摄氏度以上不退时,就会出现蛋白变性、功能失活,甚至出现细胞坏死,严重者出现一些脏器的功能衰竭,导致生命危险。

中暑的原因有很多,不仅包括在室外的日晒,也包括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中生活或作业的人;有人以为中暑一定是在室外环境才发生,在家中是不会中暑的,这是误解,在家中不通风也没有空调的环境下,也可能中暑。

其实,中暑的发生不仅与气温过高密切相关,也与空气湿度密切相关。比如,人们在闷热潮湿的天气下,这时即便人体大量排汗,热量也很难以通过蒸发而散发出去,体温会迅速上升,进而引发中暑。

扩展资料

预防中暑小妙招

1、多喝水

在大多数情况下,多喝水对身体总归没坏处。在高温时候,多喝水能够及时补充体内水分。或者可以在白开水中加入少量的盐,这样能够帮助补充体内的钙等物质和一些微量元素,同时,能够预防中暑。

2、穿宽松的衣服

在炎热的夏天,穿宽松的衣服有助于体内的热量散发,同时也可以使汗液得到快速的挥发。

3、多吃蔬菜水果和补充蛋白

新鲜的蔬菜和水果,例如西红柿、西瓜、苦瓜,能够预防中暑。同时在炎热的天虚晌渗气,要补充足够的蛋白质,可以多吃些鱼、蛋、豆类等食物。

4、常备防暑药品

在外出的时候,可以在自己的包包内备上一些防暑降温的药物,例如藿香正气水、清凉油、十滴水等,在头晕时抹一抹,能够防止中暑。

5、保证充足的睡眠

在高温的天气,人的体力消耗较大,容易疲劳,所以要保证充足的睡眠,使大脑和其他系统得到充分的休息,使新的一天精神饱满,精力充沛,能有效防止中暑。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中暑会致死?别掉以轻心!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夏季高温易中暑学会5大方法预防中暑

打工中暑死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11年1月1日起,安全生产事故中一次性死亡补偿金标准,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新标准实行后,在生产安全事故中死亡的职工家属最高能获得60万元补偿金,提高近两倍。  (一)工伤认定申请主体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工伤认定管辖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三)工伤认定申请时限  1.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工伤认定。  2.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为除斥期间。  (四)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1.填写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五)受理或不予受理  1.受理条件:①申请材料完整;②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③受理时效尚未经过:④申请主体适格。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 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 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2.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六)证据的调查核实  1.劳动保障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2.劳动保障部门调查核实,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  3.调查核实时,依法行使职权并履行法定保密义务;  4.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七)举证责任:  1.原则上,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否则,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2.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情况下,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八)工伤认定决定  1.认定决定包括工伤或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和不属于工伤或不视同工伤的认定决定;  2.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3.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依法载明必记事项;  4.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九)送达与抄送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工伤认定申请人以及受伤害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工伤认定法律文书的送达按照《民事诉讼法》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十)复议或诉讼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十一)资料存档  工伤认定结束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将工伤认定的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0年。  希望能帮助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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