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因档案被寄丢失去心仪工作 毕业档案被邮寄丢了怎么赔偿

六八 63 0

急!大学毕业,我找工作过程中档案邮丢了,这个该怎么办??没档案怎么找工作啊??求知道办法的哥哥姐姐帮

第一、你拿着保留的发票去找你们所在邮局去询查情况;第二、及时联系你所在的人事部门和学校告知目前事实真相; 第三、如果是邮局不慎丢失,其责任概由邮局承担。

大学毕业后,档案丢了 现在工作要用 怎么办

档案是已经托管,不是在你手上丢的,就去找托管单位或机构。如果档案是在你毕业时在自己手中搞丢了,只能试着联系学校,看能不能补办。工作单位要用的话,看能不能先找学校开一个丢失证明,你丢失档案时,档案你记着的还是你毕业生的信息,尽量多联系一下学校,协商一下。

毕业10年了,现在要调档案,但报到证丢失,如何处理?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在两年择业期外补办手续: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扩展资料

报到证改派处理方法:

改派建立在原单位同意的基础上,并需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新接收单位、新接收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签署意见,跨省的和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的改派还需省教育部门签署意见。

按教育部门的要求,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改派手续,而且各高校对办理改派手续也都有一定的时限要求。因此,要办理改派手续,必须要原单位同意解除协议,原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新单位同意接收,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同意。

如果新的单位没有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单位可以到省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开户手续,由省人才交流中心作为单位的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并提供改派表,再按照教育部门的改派程序和时间期限办理相关改派手续。对于符合进A市落户条件的,经改派之后,可以由省人才交流中心协助办理进行落户手续。

按现行政策,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户口本来就是迁往A市的,可以不用办理改派手续,只需持与原单位解除关系的证明,到省人才交流中心报到,把人事关系以个人或单位的方式委托人才中心管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就业报到证

档案邮寄丢失了!!急急

一、个人档案的转递有几个与你所述事实相关的原则:(一)档案属于机要件,转递必须通过机要通信局或有关人事部门持介绍信、商调函商调;(二)转递时必须有明确的转寄因由、转寄单位,转寄人、接收人应书面签字确认;(三)个人档案是不应与本人见面的,档案管理部门对档案丢失负全部负责,个人可以依照《档案法》起诉责任单位与责任人。二、分析你讲的情况,要确认几个事实:(一)毕业生档案原则上的管理部门是高校(一般是校档案馆或学生工作部门或就业指导机构),你要先从源头的查起;(二)如当地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必须由统一交当地档案管理部门管理的,该部门对档案丢失负全责;(三)师范类毕业生毕业时未找到工作的,原则上必须回生源地教育主管机构报到(有些地方放宽除外),档案也应移交生源地教育主管机构单纯寄档;三、建议如下:(一)先回学校,看是否有你档案的转寄纪录(如为机要邮寄的,查询机要件编号和转寄时间,持机要编号到机要通信局查询收件单位、收件人姓名),如你校无法提供具体纪录,则为学校责任,如已寄到当地档案管理部门,而为该部门责任。(二)如果你的档案真的丢失了,应由责任部门负责为你重新建档并在档案中予以明示。(三)档案丢失造成的损失,你有自主权要求是否由责任部门赔偿(他们不赔?告死他们,现在是法制社会)。(四)你还可以与现用人单位沟通,说明情况,看是否能由单位解决。四、提醒几点:(一)思想重视,事业单位尤其重视人事档案,今后再调动工作之类别忘了档案;(二)先礼后兵,毕竟学校也好档案管理部门也好,都是基层组织,做事难免不规范,你的目的是调档,只要找到就好,不要太认真了,但如果真的影响你找工作,那就别客气了;(三)有凭有据,任何口头的承诺或一面之辞都是不能作为证据的,不要扯皮,谁没证据就是谁的责任。祝你早日解决问题!综上所述~你应该明白了~这完全是邮局的责任!不过你还是要补办~到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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