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被指侵犯男学生 律师分析 教师侵犯学生合法权益应付什么责任

六八 54 0

老师强奸学生犯法吗

法律主观:

老乱指师强奸学生的法律规定: 1,犯该罪的,处3年液敬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闹陪慎重后果的。

法律客观: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老师体罚学生触犯哪些法律?

老师体罚学生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规定:

第二十一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六十三条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规定:

第二十九条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规定: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32名学生长期被老师体罚:

近日,网传徐州一中校女教师长期体罚学生,涉及初二年级一个班的32名学生,引发热议。视频中,女教师对多名学生进行打耳光、揪耳朵等行为,还辱骂学生及部分学生家长。

9月2日,校方通报称,经调查,该视频中涉事老师确系该校初二年级教师,该教师存在体罚学生行为。目前,学校已对涉事教师作出停职处理,责令其向学生赔礼道歉。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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