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为躲避刑期怀孕 生娃后4万卖掉

六八 64 0

北京一女子7年来每次收监前都变孕妇,如何评价她利用孩子逃避刑罚的行为?

北京这名女子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每次收监之前就让自己变成孕妇,按照法律规定,必须要对孕妇以及哺乳期妇女进行监外执行,所以这名女子总是能逃避刑罚。这说明我国的刑法还是有漏洞,应该进行修改,把这个漏洞补上,不能让这些罪犯因为怀孕逃避刑罚,当她怀孕的时候应该停止刑期,等她哺乳期结束后应该继续刑期。

北京女子7年来始终在怀孕,其目的就是为了逃避刑罚。

北京这名女子诈骗别人的钱财,应该以诈骗罪进监狱服刑,结果她7年来始终在怀孕,所以这名女子始终没有进监狱服刑。北京这名女子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因为法律要保护孕妇,要保护哺乳期妇女,这名女子7年来始终在怀孕,就是为了逃避刑罚,对于她这样的行为就应该严判。这名女子在钻法律的空子,也是在蔑视法律,应该把她收监,让这名女子服刑,而不是让她钻法律的空子逃避刑罚,如果每个女犯都是这样做,就会让这些女犯逃避刑罚,这些女犯根本没有接受法律的惩罚,她们还会继续犯错。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不能让罪犯钻了空子。

法律应该保护那些弱势群体,也应该尊重罪犯的合法权益,但是对于北京这名女子故意以怀孕来逃避刑罚的行为绝不能姑息。法院作为执行单位,应该依法对这名女子进行宣判,这名女子哺乳期结束后,就应该立即到监狱里服刑。我国的相关法律也应该修改,如果罪犯怀孕了,处于哺乳期,可以等哺乳期结束以后继续服刑,刑期是不能改变的,罪犯的刑期可以办理暂停,等罪犯哺乳期结束以后,就要到监狱服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能因为这名罪犯始终在怀孕,就可以钻法律的空子,就可以逃避刑罚,这对其他的罪犯是不公平的。

女子为逃刑罚10年生5个孩子,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东海县的一名女子为了躲避刑罚,竟然在十年之内连续生下5个孩子。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我们来看一下具体案情。

一名女罪犯给所长发了一条短信,内容是,所长,我外出一个月,怀孕了再回来。之后,这名女罪犯便关机,无法与其联系。那为什么要发这一条匪夷所思的短信呢?

使人感到气愤的是,她多次被法院强制执行收监,而她都能在刚好的时机怀孕,所以法院就判不了她。在21年3月份的时候,由于再一次临近被执行的期限,所以该罪犯就玩失踪,准备再次怀孕,于是就有了刚才的那一幕。这名王姓女子从09年起就开始被法院盯上,当时是因为盗窃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还缓刑了两年,处罚可是很轻的。可是在缓刑期间,该女子不思悔改,继续盗窃,最终因为多起盗窃,数罪并罚,在11年11月的时候被判处九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但是当时她正在怀孕,所以根据法律可以暂时在监外执行。没有想到她就利用这一条法律来逃避刑罚,死死地抓住这条线妄图翻盘,在这十年期间,王红多次违法被法院判刑,但都是因为在怀孕或者哺乳,而没有被收监,每当临近收监日期,她就故伎重演。

在发现该嫌疑人不明去向后,司法局立即到东海县检察院通报了该情况。经过侦查员的分析,如果该女子已经怀孕,则根本不需要逃跑,于是侦查员就利用了这个机会,联合公检法成立了专项调查组,设计方案,准备对该罪犯实施抓捕。

幸亏抓捕工作及时开展,才得以在罪犯再次成功怀孕之前将其抓捕归案。该罪犯在入监之前痛哭流涕说到,现在悔得肠子都青了,那五个孩子可怎么办哟,太不负责任了。但是已经追悔莫及了,接下来,她得在监狱里度过漫漫刑期了。

网友们纷纷评价到,每一个孩子都实在太可怜了,降临人世的目的是掩盖母亲的罪行,而没有收到过母亲的点滴温暖,拿孩子做挡箭牌的母亲也是让人醉了。

该罪犯在被法院判处缓刑时,就应该认识到自己以后将为人母,这一次法律从轻处罚,就不应该再次犯罪,结果居然使她走上了严重的歧途,失去理智真是令人大跌眼镜。

把孩子卖了4万花了1.5如果去自首把孩子要回来能判多少年

刑法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最低刑罚是5年,有自首情节可能会清一些,但这也说不好,看法官怎么认定你的作案目的和情节了。

为了生儿子,把两个女婴卖了两万,只有人证,能判刑吗

就是没人证照样判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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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不能判死刑的,即使生产完毕也不能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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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对怀孕的嫌疑人被告人不得实际羁押灶闭源,不适用死刑。但是仍然是要走程序的,该判刑还是要判刑坐牢的。过了哺乳期还是要收监的。最好隐态还是不要犯罪,对肚子态搜里的胎儿影响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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