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被打死男童爷爷后悔没争抚养权

六八 107 0

父母虐打儿童致残,孩子长大后不赡养他的父母应该犯法吗?

其实在社会上还是很多你说的这种现象,我不是法律专家,官司的东西回答不上你,如果那对老人真的是上告了,当事人可以咨询相关的法律人士。但是精神上理解并支持你,因为本人很不幸曾有类似的童年。你说的‘邻居责骂他’,依我看,国人最爱干的就是茶余饭后津津乐道人家的家长里短,这种情况,当事人一定要坚定自己的信念,坚持自己的原则,他们爱咋地咋地,与我何关?父母对孩子心灵的创伤,是陪伴着孩子终身的,这种伤害,孩子不向他们索赔,已经是念父母生养之恩了,居然现在真的很多父母,不要脸的,孩子长大了,就来向孩子索取,孩子不给或者给的不满意的话,就到处唱衰,让天下人都以为系孩子不孝,岂有此理!这样只是给孩子未来的生活增添更多的阴影。这也叫为人父母?曾经伤害过了还不够,现在还要来继续骚扰,把孩子的未来也继续糟蹋一把。但是,事实在社会的角落里,很多这种事情发生着。奉劝当时人,咨询法律人士的意见,还要坚持自己,活出精彩!本人对待此类父母的做法就是,坚持自己的原则,任他旁人怎样说我,我无动于衷。往事或许曾经带给我伤害,但只是占用了我人生的一小部分,今后我的人生很光明,很坦然。

拒不给付抚养费 “任性”父亲被拘留

  )近日,天全法院对一名拒不给付子女抚养费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

  被执行人彭某某与韩某婚后生育一女儿韩某某,现未满18周岁,系高中二年级学生。

  彭某某与韩某因夫妻感情破裂于2007年离婚。2013年,经天全县人民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女儿韩某某随韩某生活,彭某某每年支付抚养费3600元,直至子女年满18周岁为止。

  2014年,韩某以物价水平上涨、女儿韩某某进入高中学习需增加大量开支为由,要求彭某某增加抚养费。法院审理后判决,彭某某每月支付韩某某抚养费700元。

  判决生效后,彭某某未履行义务,韩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给彭某某做工作,要求彭某某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彭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并强硬而任性地叫嚣:“韩某某不是我的女儿,要求法院关我二十年。”

  经执行法官调查了解,彭某某在天全县新华乡承包农村房屋修建工程,完全有经济能力给付抚养费。

  该院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1条的规定,作出对彭某某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以督促彭某某尽快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

  在被拘留期间,彭某某的家人经法院释法说理,认识到了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后果的严重性,主动代彭某某按判决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彭某某在拘留期间也认识到了错误,并作出了深刻检讨后,法院解除了对彭某某的司法拘留。

  据悉,在“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开始后,还有不少和彭某某相似的被执行人。该院此次对彭某某实施的司法拘留,将有效警示被执行人自觉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文书,消除其能拖则拖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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