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说一,很会借用社会资源教育孩子,但感觉用力过猛,千万别忘记消除负面影响。
给孩子讲再多道理,不如让他亲自体验一次。
十多岁,不知是小学高年级还是初中,记得我这个年纪的时候,学校会组织同学们看电影《少年犯》,让大家对法律有个基本的认知:惩治坏人,保护好人。
说实话,我们看完后,还是蛮震撼的,知道自己不能违法犯罪,否则进入高墙内不是件好玩的事情。
俗语说“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简单来说就是孩子小时候小偷小摸,如果父母不制止和教育的话,那么长大以后可能会做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情。
当然,有人说,不一定,要看年龄阶段,这个我也认同,就是不能一概而论。
我们家小崽就把幼儿园的玩具放在书包里带回了家,被发现后,说:“很喜欢玩,就带回来继续玩。”。这个时候,他的物权意识还没有完全构建好,我们没有刻意给孩子贴标签,而是逐步引导他建立物权意识,引导他去思考,如果大家都把想玩的玩具带回家,是不是到了幼儿园就没有玩具了。
我们的态度也很坚定:不是自己的东西,未经允许一定不能私自带走。
对于十多岁的孩子来说,偷拿父母的钱,是要教育,光讲道理可能效果不是那么好,于是揪进派出所,让孩子认识到乱拿他人东西是违法犯罪行为,很好地利用了社会资源,呵呵。
然而,教育不是如此简单粗暴的,这里有些需要商榷的点,有些负面影响还要消除:
一、社会资源不是随便浪费的,拿家里的钱和拿他人的钱是有区别的,是不是一定要上升到揪送派出所;
二、偷拿家里的钱原因何在,是商量未果还是父母太强势,没有商量的机会?孩子手头没有任何可支配的钱?是偶尔一次还是有多次这样的行为?这个背后的动机要搞清楚,才能更好地教育孩子;
四、公安干警有威慑力,同时也有安全感,这个意识要让孩子拥有;
五、不要随意给孩子贴标签,如果孩子年龄更小,更要从不同的角度入手进行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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