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辟谣司机因吐痰引冲突被杀(随地吐痰事件)

六八 110 0

例行先回顾事件经过再答题。

“是他先耍流氓的!”陕西安康,女子张某某与3个男性朋友在夜市吃完饭,开车准备带3个朋友离开时,被男子陈某、杨某、周某等3人看到。陈某对着张某某吹口哨进行挑逗,张某某没理他们,开车离开。结果在街头拐弯时,两拨人又遇到了。陈某、杨某再次吹口哨、起哄,调戏张某某,张某某的朋友刘某在车里辱骂回击,陈某3个人坐车追赶,多次拦截张某某的车,直到把张某某的车拦了下来。之后,陈某、杨某、周某3人下车,强行让张某某车上的人下车,双方随即发生争执。之后,杨某朝张某某的朋友张某脸上打了一拳,双方因此产生互殴,造成陈某头部受伤。两天后,陈某在医院去世。事发当晚,涉案人员就被警方全部控制。目前,张某某的朋友李某、刘某,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陈某的朋友杨某、周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均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来源:潇湘晨报

1、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虽然说被害人已经去世,但纵观整个过程,很难让人对他的死亡产生同情。可惜的是,就因为他的行为,害的不少人都要吃官司了。

2、目前警方的通报虽然已经很详细了,但对于双方打斗的过程还不是很清楚,所以究竟张某、杨某、周某等人为什么没有被认定为正当防卫还不是很清楚。

但从通报来看,警方初步认定双方属于互殴,而非正当防卫。

在法律上,正当防卫是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互殴则属于互相伤害,双方都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那么,如何区分正当防卫与互殴呢?主要从以下几点来判断:

(1)两者的目的不同。

正当防卫的目的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而互殴的目的是为了伤害对方。

(2)是否具有主动性不同。

正当防卫是一种被迫无奈的反抗行为,而互殴是一种双方都希望伤害对方的主动行为。

(3)是否具有限度不同。

正当防卫以制止对方的不法侵害为限,如果超过这个限度会构成防卫过当。而互殴由于本身就是一种互相伤害的行为,自然也不存在超过限度或者没有超过限度的问题。

从警方的案发经过来看,似乎张某的3个朋友当时是具有防卫性质的。但这还需要从整个具体经过来考虑,比如当时一方4人,一方3人,力量的对比,具体殴打部位等等,这个可能了解更详细案情的警方判断会更准确一些。

目前警方是以故意伤害罪对李某、刘某,张某采取强制措施的,这个罪名可能是防卫过当后的罪名,也可能是互殴的罪名。

不过,防卫过当的,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互殴的情况下,只能考虑陈某自身对案件的发生存在重大过错,酌情从轻处罚

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依照刑法,应当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亡。

也就是说,如果属于正当防卫,那么李某、刘某,张某的量刑不会超过10年有期徒刑。但是如果被认定为互殴,不属于防卫过当的话,那3人中的主犯最低也不能低于10年有期徒刑。

3、至于陈某的朋友杨某、周某,他们与陈某一起的行为属于典型的寻衅滋事罪,包括无事生非、追逐拦截他人等,也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根据刑法的规定,这两人将面临着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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