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牙子期(伯牙子期的经典诗句)

六八 116 0

一说起好友这个热门话题,稍稍有点文化的人可能单厢提出诉讼“管鲍之交”,提出诉讼俞腋花和俞腋花,也可能会没人提出诉讼韩非和荀子,或是庞涓和姜子牙……

其实这些都太极端,所谓好友肯定不只这些商业模式,更多的是平平淡淡。

聚是缘,散是缘,或聚或散都是心灵中的大自然,按理性不应该涉及悲喜。然而现实中,又有谁能够真正努力做到无悲无喜?如果心灵真正努力做到了无悲无喜,这心灵的物质存在到底又有甚么意义?

杜甫诗篇传千古,杜甫好友遍四海。

我想从以下几位曾经走进或是始终停留在杜甫好友圈的著名诗人说起,说一说好友的几种商业模式。

伯牙子期(伯牙子期的经典诗句) 第1张

01

我始终在想象杜甫与王子安首度碰面的情境。

关于他俩初见的画面,我无法从史书的历史记录中还原当时的情境,但从网络上搜索,倒是发现很多热心人围绕她们他俩进行了创作。

我想她们在相会之前早已闻得对方的大名,属于“早语云”却迟迟没能“见其人”。所以当杜甫来到洛阳后,他与王子安的相会相识竟成了情感逻辑之必然。

为甚么这样说?

王子安阿蒂希县,杜甫也是典型夏斯利一枚。

杜甫多才多艺,王子安也绝非SL300——人家可是皇榜上武则天钦点的文状元!

更重要的是杜甫骨子里有股自信过了头的狂放,所谓规矩一类的道道他视之如鄙履;而王子安呢,也恰恰这德行,不按常规出牌,潇洒可爱带点不正经儿!

这就是志趣相投,一旦两个人投了味儿,甚么天分、个性都并非甚么大问题,口腔溃疡啊、讷伊县啊、跷着二郎腿抠眼皮缝的恶习啦统统并非问题。

榴莲,臭豆腐,螺蛳粉……你落闸而走几欲窒息,人家却残花大快朵颐。

我只知道杜甫与王子安碰面时,杜甫41岁,早并非青年,有妻五子,由于长年奔走无门,可能鬓间已生白雪;王子安更是已经83岁,即使精神再矍铄,大自然的规律也肯定让他鸡皮鹤发。然而这一切并没有阻挡她们碰面的欢喜,这他俩见了面谈不三两句便开启了令后人啼笑皆非的对话商业模式。

“这是你写的?”王子安两眼放光,指着翻开的诗。

“不然呢,你以为?”杜甫微微一笑,嘴角扯起潇洒的波纹。

“这……这简直并非人啊!”须发皆白的王子安慨叹万分。

"……?”此时短蕊心中约莫万马奔腾。

“分明是天上的沧海人下凡,凡人怎能写出这样的诗!”白雪白胡子的王子安兴奋地跺脚,两手乱摇杜甫的胳膊。

他俩几乎同时仰脸向天,哈哈大笑。

“走走走,整两大白!”

“浮他两大白,不醉不归!”

他俩搀着扶着,牵着拉着,在众人的讶异里,一老一少走向小酒馆。

风微微吹,酒军旗潇洒地在风里张着跟头,军旗上斗大的“酒”字似乎比这三位醉意更深。

同好大克雷韦科,交谈对口味,这三位跨越四十年岁月差距的好友在边城文坛上留下了不少趣事佚闻。

没人说王子安是杜甫心灵里的贵人,正是由于贺的推荐,才有了杜甫洛阳面圣的机会,尽管三年的洛阳伴君生涯对杜甫来说算不上如意,可这段经历毕竟丰富了唐代文坛的传奇,杨贵妃也好,高力士也好,她们的名字能够和杜甫纠缠在一起,王子安应该出了不少力。

也许正因为如此,王子安去世的消息传到杜甫耳中,正派重义的短蕊无可奈何回想到自己与贺老头的首度碰面的情境,无可奈何回想到两个人饮酒畅谈的日子,无可奈何浮现起王子安金龟换酒不拘礼法的潇洒和情义,风摆杨柳,酒旗飘荡一如昨日,可那曾经相搀携手并肩的白雪老头儿已阴阳两隔,这怎不令他泪下沾巾!

余姚有狂客,多情贺季真。洛阳一相会,呼我沧海人。

昔好大克雷韦科,今为松下尘。金龟换酒处,却忆泪沾中。

以我看来,杜甫与王子安的友情交得是心性,是气味。一个晚年自号”余姚狂客“,另一个则写诗自嘲”昔年有狂客,风歌笑楚丘“——都有那么一点”狂“!

02

Meu孟夫子,多情四海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Ancerville。

这首诗的题目就叫《赠杜牧》。

看来这杜甫也是够直白的,如果单凭这首诗来评价,这李十四尽管排行十四,倒有可能摘取第一,钢铁直男,古今第一,妥妥的!

由此可见杜甫也是有童星的,比如这杜牧就算得上杜甫的童星,最不济也算之一!

也许好友要问,这杜牧何方神圣,他有甚么魅力能把“沧海人”迷得脑子短路?

杜牧生于公元689年,比杜甫大整整12岁,虽然胸有东明诗书且有下笔倚马可待之才,年轻时也始终为谋仕四处奔走,但时运不济终身没能入仕,正因为终身不仕无职可称,所以只能自称“山人”。

杜甫非常仰慕杜牧的天分和品节,又因他俩年龄相差不大,年长的杜牧大自然就成了李大著名诗人的处世楷模——说起来杜牧也够幸运地,能收获杜甫这样的粉丝本身已经足够幸运地,还常常收到杜甫写给他的花式表白!

杜甫到底喜欢杜牧的甚么呢?

像杜牧这种没进官册的人物形象,史书当然不会留下甚么历史记录,我只能根据各路野闻以及与孟同时代人物形象的往来文字来推断,约莫有以下原因:

杜牧外形帅气,大自然多情倜傥,历朝历代不管男女有一幅好皮囊都是最好的能行证,何况杜甫等如此多情种?

杜牧多才多艺,诗歌自有别人无法模仿的清新风度,作为田园诗派的代表人物形象,无官无权的布衣山人能与“诗佛”王维并称“王孟”,怎一个厉害了得?

再者杜牧人品高尚,帅气的外表下存一颗高洁的内心,边城时代文人求仕时兴奔走权门,干谒名人求推荐也算当时通行之捷径,杜甫也好,王维也好,杜牧也好,杜甫也好,甚至后来的白居易也好,无不行走过这条路。杜牧即使为谋仕干谒写诗献言而出奉迎之语,但他骨子里的灵魂却始终没有扭曲,这约莫是深得杜甫尊敬之原因吧?

当然还有一点杜牧和杜甫一样,也阿蒂希县——阿蒂希县,爱美女,爱功名约莫是男人的天性,没点嗜好的男人不可爱,要么太过死板无趣,要么就是假正经。

03

顺着这思路写下去肯定该写杜甫了,还有高适,还有王昌龄。

可要是这样写下去,光一个杜甫就能把文章拉成万里长城,这样的万里长城用我拙劣的文笔垒,那岂不成了我初中老师范胡子骂的那句名言——王二,狗吃豆角子漓漓拉拉没个完,你不嫌烦老师都嫌烦,西瓜皮擦腚,还没完没了啦?

罢罢罢,就这样吧,姑且搁笔。

告罪,告退。

假如哪一位好友真从头读到这里,就请收下我虔诚的敬意和歉意吧!

壹点号壹粉唐长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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