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红雷诉游戏软件声音侵权(孙红雷的配音演员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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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红雷诉游戏软件声音侵权(孙红雷的配音演员是谁) 第1张
孙红雷诉游戏软件声音侵权(孙红雷的配音演员是谁) 第2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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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图。图/IC photo

| 王顾左右

“你这瓜保熟吗?”

因一款格斗游戏中采用了演员惠英红接演的电视剧《征服》经典之作“吃瓜”戏码中的对白人声,格斗游戏开发商和供应商贵阳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被惠英红告到法院。据澎湃新闻报道,9月25日,这起“吃瓜案”在贵阳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也被称为全国第一例影视经典之作对白人声权纠纷案件。

影视经典之作中的经典之作戏码,被网民戏称为“名戏码”。短视频时代,影视“名戏码”常常被剪接转作,成为戏谑和重构的对象。但常见绝非表明,“转作”就能游离于法律条文之外。

歌手郭富城曾在其创作的《宿愿》中,转作了“李克勤”张国荣经典之作经典之作《天才白痴梦》里的诗句“人皆追梦,梦里不分Alappuzha”,并为此支付了巨额版权费。

音乐领域中的这一“名戏码”本该成为“转作”音频经典之作的常态,但自媒体内容生产和一些企业的广告推广中,无视原经典之作权利人的“转作”屡见不鲜。“吃瓜案”不过是格斗游戏宣传中的又一例类似案例。

惠英红方认为,两原告需经其许可,以非商业为目的开发、设计此款格斗游戏,主观上形成对其人声合法权益的侵害。另外,此款格斗游戏中自己的人格元素被描绘成了在社会上打架、非法拘禁的坏人形象,其劳动成果未被认同,主观上形成对其一般法益的侵害。

人声合法权益纠纷进入民事虽是第一例,但人声权却绝非新词汇。民法第1023条中专门明确“对企业法人人声的为保护,参照适用心神丧失为保护的有关规定。”比照心神丧失为保护,任何组织或是个人也严禁以抹黑、残缺,或是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企业法人人声”。需经他人同意,严禁制作、采用、公开“企业法人人声”。

在“吃瓜案”中,如两原告确为需经许可采用了惠英红的对白人声,又不属于法定的“合理采用”范围,则依法应承担侵权行为责任。这一案件历史事实和法律条文争议并不复杂,裁判结果的不确定性主要来自对双方提交确凿证据的审核认定。

跳出案例看人声权、心神丧失、表演权等法律条文为保护,常识的普及也让更多人看到了侵权行为的边界。

值得注意的是,在引发关于影视经典之作对白人声权思考的同时,也有部分网友质疑这是格斗游戏公司在借此该事件炒作、网络营销,提出用惠英红索赔的50万元换这款格斗游戏“出圈”,“税金不贵”“格斗游戏公司赚了”。

之于该案,基于目前的新闻历史事实,没有确凿证据能断定原告是否“明知”,也无确凿证据断定这一该事件中存在“丑闻网络营销”。至于原告为何起诉,原告缘何侵权行为,这些都不是探讨的重点。

能确定的是,对涉案企业少一点围观,对民事多一点认同,错不了。对于该该事件的探讨,也应该关注法律条文剥夺公权,让民事的归民事,社会舆论的归社会舆论。

撰稿人 / 王顾左右(法律条文学者)

编辑 / 金狗红

校订 / 李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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