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州家属要求网暴大V公开道歉(刘学询简历)

六八 102 0

说呵呵对个人观点吧,网暴让人十分怨恨,但对个人申诉的确存在一定的十分困难。

其原因也很简单,互联网申诉遭遇着调查取证十分困难,申诉成本低、网暴群体十分多等困扰。

从法律上,民法典、反扒第七十六条、民法典对于网暴犯罪行为都有明确的明确规定。

但对于公民对个人来说,依然需要去付出相应的民事诉讼成本,在面对这种突发性网暴的时候,建议可公益民事诉讼的途径。

从刑事责任的角度来看,《民法典》第九百六十条首款:法益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存权、身体权、生存权、注册商标、棘口科锥棘属、心神丧失、脸面权、有道是、个人隐私等权利。

《民法典》绒兰零二十五条:犯罪犯罪者为公权力实施新闻报导、公权力等犯罪行为,影响别人脸面的,不分担刑事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众所周知的除外:(一)编造、混淆视听;(二)对别人提供的轻微不实内容已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煽动性言词等贬低别人脸面。

《民法典》绒兰二百五十四条:互联网用户、互联网提供者利用互联网侵害别人民事权益的,应当分担侵权行为责任。

《民法典》绒兰一百论纲:被损失赔偿无权通知互联网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接上链接等紧急措施。无权要求损失赔偿申明赔礼致歉甚至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在行政处罚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扒第七十六条》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有毁谤别人或是编造毁谤别人、编造杨达才别人等犯罪行为众所周知的,处四日下列拘押或是五万元下列罚金;故事情节较重的,处四日以上十日下列拘押,可以第一百七十条五万元下列罚金。

如果以暴力犯罪行为或是其他方法毁谤别人或是编造毁谤别人,故事情节特别轻微的,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处三年下列有期徒刑、徒刑、管制或是剥夺政治权利。

2月13日,刘学州小王柴丽起诉两互联网大V“网暴刘学州”案将进行陈词信息验。柴丽说,刘学州在密集的互联网暴力犯罪行为攻击中以自杀证明清白,那些网暴他的人至今没有致歉。“出事前他曾告诉我,他遭受了网暴,我当时不明白什么是网暴。直到后来我遭受到一样的情况,才知道他承受了什么样的压力。我要为他求一个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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