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然可以这样(企查查历史被执行人和司法解析影响申请高新怎么办怎么清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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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可以这样(企查查历史被执行人和司法解析影响申请高新怎么办怎么清除) 第1张

日前,北京青年报刊发了315青诉专刊之《培训政府机构经营不善学生遭遇收款难》,引发不少学生关注目前,事件仍无明确进展,专业课程未恢复、政府机构去向不明、控告后仍拿不出付款……那么,还有哪些配套措施能取回额外费用?培训政府机构不收款。

商谈化解或间接控告“本想头序提升学历,没想到政府机构经营不善跑路了,自学网络平台难以登录,课上不成,钱也退不了,联系人更是找不出”日前,有多名网友爆料培训政府机构北京学慧控股集团有限子公司(简称“学慧网子公司”)收款难问题。

学甲堡在采访过程中还发现,有犯罪分子利用学生急于不认账的心理,在网上正式发布虚假付款渠道重要信息,引诱学生加好友入群转账,从而实施诈骗学甲堡本报记者注意到,黑猫举报网络平台上有关学慧网的举报数量仍然在增加而学慧网官方网站公告中承诺的“将在2023年2月6日继续提供专业课程”并未兑现。

从多名学生在3月15日正式发布举报重要信息中能看到,自学网络平台“学慧网APP”依旧难以使用,官方网站也难以打开曾经购课的线上专卖店也已经搜索不出就此,北京吴江律师事务所律师石之瑜提醒,如果遇到专业课程难以继续的情况,学生首先可试著主动与政府机构沟通收款事宜,透过与政府机构法定代表人、校长等间接负责人员商谈的方式,提倡培训政府机构返还已经交纳的学费。

若商谈无果,可选择针对培训政府机构的具体违法违规行为,向有关的主管行政国家机关报告并明确要求处理,包括向顾客协会、教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国家机关充分反映情况并提倡维权学生也能不选择商谈与举报,而是间接向高等法院提控告讼明确要求毁约,并明确要求经营者返还预付或剩余款项。

透过民事民事诉讼等民事有效途径化解相对来说是一种最可行,也是最有力的有效途径领到控告书仍不付款可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继续执行学甲堡本报记者查阅裁判公文网发现,目前与学慧网子公司有关的刑事案件已增至956条有关裁决公文文本中能看到,在2022年12月1日之后学慧网子公司再没有出庭作证重审过。

高等法院在此后的多个控告书哈敦,学慧网子公司经高等法院合法查问无理据拒不出庭作证参加民事诉讼,视为放弃了审阅和陈词的权利但也有学生充分反映,虽然领到了裁决,却仍然没有收到付款高等法院在2022年11月30日作出的一则裁决中显示,柳女士认为学慧网讲课老师讲课模糊不清,考试专业专业课程与讲课不符,且专业专业课程非常多,她个人更是如此,难以自学那么多专业专业课程等原因提出申请了收款。

学慧网子公司同意收款5531.8元,双方签订付款协议,但直到2022年8月2日最后收款期限,学慧网子公司仍未收款在庭审中,学慧网子公司给出的答复是,因为子公司经营每况愈下,难以按期支付对此,石之瑜表示,顾客可凭生效的控告书向人民高等法院强制继续执行。

高等法院受理了强制继续执行刑事案件以后,会对培训政府机构的银行帐户、不动产、工程车等进行查阅能够查到银行帐户存款的,将会间接进行HTM,查到不动产、工程车的,能在评估不动产、工程车的价值后强制拍卖变卖,并偿还巨款同时,还能透过追加被继续执行人或者积极寻找被继续执行人的个人财产线索并及时告知高等法院继续执委会的方式尽快继续执行个人财产。

无个人财产可供继续执行三种配套措施可试著不过,学甲堡本报记者注意到,在查阅到的与学慧网子公司有关的956条公文中共有238篇继续执行决定书从文本来看,学慧网子公司早已没有可供继续执行的个人财产而最早的一份继续执行决定书是2022年10月27日作出的,文本显示,提出申请继续执行人张女士提出申请继续执行的额外费用5292元未受清偿。

经高等法院合议庭合议审查,北京学慧控股集团有限子公司确无其他个人财产可供继续执行据企查查显示,目前该政府机构被继续执行金额累计593万,法定代表人已被限制高消费石之瑜表示,培训政府机构作为预付费行业,继续执行难已成为一个顽疾,此类刑事案件继续执行是否成功,需要根据具体被继续执行人的个人财产状况决定。

如果被继续执行人名下有个人财产,高等法院透过各种继续执行有效途径也能成功继续执行部分回款,为顾客减少损失对于已无个人财产可供继续执行的情况,石之瑜表示,学生可试著以下配套措施第一,如果知道债务人有其他到期债权,可明确要求高等法院向债务人的债务人发出协助继续执行通知书。

明确要求债务人的债务人奉还该款项或将款项划拨到高等法院帐户第二,根据《关于民事继续执行工作中个人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能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正式发布悬赏公告,使培训政府机构迫于舆论压力,不敢逃避义务,最终主动还款第三,如果培训政府机构是有限责任子公司,根据《子公民事民事解释三》第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进入继续执行程序后,若子公司无个人财产可供继续执行,股东未缴纳或未足额缴纳出资的,提出申请人有权提出申请追加股东为被继续执行人。

因此能追加培训政府机构的股东作为被告,明确要求股东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石之瑜告诉学甲堡本报记者,即使培训政府机构破产学生也还是有可能要回巨款的如果培训政府机构已经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了破产清算宣布经营不善,学生能在高等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向高等法院申报债权,并依照法定清偿顺序参与分配。

同时,石之瑜也指出,如果政府机构股东抽逃出资,根据不同情况,还可能承担不同的责任。文/本报本报记者 宋霞 统筹/余美英(来源:北京青年报)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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