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gs做到真实、准确、完备,是市场监管层以及投资者们对拟IPO民营企业的一致期待,特别是A股从全面实施注册登记绿边全面施行注册登记制,ssgs更成为各方高度关注首要任务 尽管以姚学甲材为主要就商品的佳诺维全部股份有限子公司(下列全称“佳诺维”)开春前IPO终止,但《大众证券报》世界报财经梦工厂记者此前注意到,原计划登陆深主板的佳诺维,招股中对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小股东、质权特兰县有关键性负面影响的其它民营企业,以及子公司发展史上存有过第三受托人且还发生债务纠纷等并非毫无意义的相关情形ssgs上,恰恰在准确性、完备性上可喜,即使不免让人怀疑是否存有隐瞒意图。
质权特兰县关键性负面影响民营企业未公布 佳诺维,主业为姚学甲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玻璃钢和化学纤维系主要就商品,调查广田集团中合计总收入占主营总收入比例始终超过97%,特别是玻璃钢,2019-2021年占子公司总收入在50%至60%左右。
子公司IPO原计划定增6.01亿元,主要就投向年产36万立方米极强化学纤维项目 不可否认,关联子公司,特别是控股子公司小股东、质权人掌控或存有关键性负面影响的关联子公司,向来是市场监管层对拟IPO民营企业高度关注的重点之一拟IPO民营企业招股对控股子公司小股东、质权人掌控或存有关键性负面影响的关联子公司也应当完备公布。
佳诺维新一代招股(下列非由时间的均为新一代招股)中,介绍调查广田集团中曾经存有的关联子公司时,公布菏泽红茶馆典当行以下简称子公司(下列全称“红茶馆典当行”)Charlieu子公司独立常务董事靳友昆曾担任继续执行常务董事兼经理(于2021年6月离任)的民营企业。
此外,招股中韦尔齐提到红茶馆典当行的地方是佳诺维质权人、控股子公司小股东郑婷婷的个人简历中——“2013年11月至2021年10月,任菏泽红茶馆典当行以下简称子公司独立常务董事” 佳诺维招股中只提到两次的红茶馆典当行,却勾陈出佳诺维招股未完备公布质权人郑婷婷调查广田集团中存关键性负面影响即使掌控的其它民营企业。
通过企比比详细查询发现,红茶馆典当行的发展史重要小股东明达诺控股子公司集团有限子公司(下列全称“恒诺控股子公司集团”,曾名包括烟台恒旺化肥厂有限子公司等)——2020年12月25日选择退出、选择退出时认购30%(蟹蛛科花一)恒诺控股子公司集团是佳诺维质权人郑婷婷认购近97%、并任紫苞人、继续执行常务董事的民营企业,招股中对其明确公布为郑婷婷掌控的民营企业。
图一:企比比有关恒诺控股子公司集团选择退出红茶馆典当行截屏
而且,红茶馆典当行发展史小股东中,还有2021年10月19日选择退出的认购20%小股东即烟台嘉恒能源发展有限子公司(蟹蛛科花二,下列全称“烟台嘉恒”),股份反射后表明,该民营企业也系郑婷婷间接绝对控股子公司的民营企业事实上,工商更改登记信息表明,恒诺控股子公司集团选择退出时,烟台嘉恒持有红茶馆典当行40%股份,后在2021年3月5日认购才降至20%(蟹蛛科花一、图三)。
图二:企比比有关烟台嘉恒选择退出红茶馆典当行截屏
图三:企比比有关烟台嘉恒所持红茶馆典当行股份更改截屏
红茶馆典当行的发展史更改信息表明,2015年9月30日小股东更改登记前后,恒诺控股子公司集团、烟台嘉恒均分别持有30%、40%股份 而2021年4月6日,郑婷婷绝对控股子公司的民营企业从靳友昆等2人手中受让烟台嘉恒100%股份(蟹蛛科花四)。
图四:企比比有关烟台嘉恒小股东更改截屏
这意味着,2020年12月25日恒诺控股子公司集团选择退出前,郑婷婷属于红茶馆典当行的间接认购30%的重要小股东,对其有关键性负面影响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10月19日期间,郑婷婷同样属于间接认购的重要小股东,也对红茶馆典当行有关键性负面影响。
进一步而言,佳诺维招股调查广田集团中的2019年至2020年12月25日期间以及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10月19日期间,红茶馆典当行都是佳诺维控股子公司小股东、质权人郑婷婷存有关键性负面影响的其它民营企业 但佳诺维历次公布的招股中,对于子公司质权人郑婷婷与红茶馆典当行的上述关系只字未提。
值得一提的是,红茶馆典当行还有一个存有严重违法、经营异常的发展史小股东——菏泽市江红工贸有限子公司,在2020年12月25日与恒诺控股子公司集团同时选择退出,选择退出时认购10% 企比比表明,2020-2022年,菏泽市江红工贸有限子公司因连续三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因届满三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而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民营企业名单。
更严重的是,该民营企业由于非法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136份、税额高达481万元,遭烟台菏泽任城区国税稽查局处罚,追缴481.22万元税款和罚款481万元,并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而从该民营企业与郑婷婷掌控的恒诺控股子公司集团、烟台嘉恒同在2013年2月20日认缴出资,以及红茶馆典当行于2013年11月19日成立看,应当都是其创始小股东。
成立时存其它受托人且与之有债务纠纷 而曾任职红茶馆典当行的靳友昆,不但是佳诺维质权人、控股子公司小股东郑婷婷的亲属,更曾经替郑婷婷代持子公司股份 佳诺维招股表明,2013年9月9日,子公司前身佳诺维有限设立时小股东为靳友昆、李有才,且“系由靳友昆、李有才代郑婷婷持有股份,二人实际缴付的3000万元系代实际受托人郑婷婷持有出资,靳友昆、李有才并未实际出资。
” 2016年6月,上述股份代持解除“根据对郑婷婷、靳友昆、李有才的访谈,上述代持及代持解除不存有纠纷或潜在纠纷,佳诺维有限设立时存有的股份代持情形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子公司招股中还称:“本次股份代持的原因系郑婷婷业务繁忙,在安徽的时间较少,为尽快配合签字、办理完成佳诺维有限工商登记及税务相关流程性程序并开展业务,郑婷婷委托亲属靳友昆、李有才设立佳诺维有限并代为持有佳诺维股份。
” 但从相关法院判决书看,佳诺维成立时的相关实际情况与招股公布并不相符(蟹蛛科花五)。 图五:企比比有关李小波起诉子公司等要求返还出资款相关案件截屏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及企比比查询的信息表明,名叫李小波的人作为原告,曾起诉佳诺维有限、李有才、靳友昆,要求返还子公司前身设立时其的出资款1857.01万元及利息(案号为(2014)济商初字第35号) 烟台菏泽中院的一审判决书表明,李小波称和郑婷婷协商共同出资设立安徽坤和(子公司成立时名称,后改名佳诺维有限),李小波以朱某某名义出资,郑婷婷以靳友昆名义出资。
2012年8月起,李小波投入1857.01万元,用以支付工程款、购买机器设备等由于双方在子公司设立过程中存有分歧,经协商后其2013年9月3日撤出投资,而2013年9月9日子公司正式成立,靳友昆、李有才成为登记小股东。
而佳诺维有限、李有才、靳友昆等三被告称,安徽坤和成立于2013年9月9日,2013年9月3日是李有才、靳友昆接手的时间,之前Charlieu告自行经营,原告以自己筹备子公司期间自行开出的收据作为投资款依据没有道理。
菏泽中院调取调查的证据中,包括定陶县经信委工作人员的笔录一份,证明原告和被告之间合作及投资的事实;安徽坤和的工商登记材料一份,证明前述定陶县经信委工作人员作为该民营企业前期项目经办人,熟悉前期投资情况,其有关原告投资的陈述符合客观事实。
最终,菏泽中院认为,2013年9月3日,李小波和郑婷婷等签订会议纪要时,郑婷婷即以常务董事长名义主持会议,明确原告撤出投资,证明原告前期出资的事实加上包括上述证据在内的等诸多证据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于2014年9月17日判决佳诺维返还李小波全部出资款1857.01万元及相关利息(蟹蛛科花六)。
图六:中国裁判文书网菏泽中院一审判决书截屏
之后,佳诺维有限、李有才、靳友昆提起上述,但2015年3月11日的烟台高院二审判决,驳回其上述并维持一审判决(案号(2014)鲁商终字第459号) 这意味着,根据法院的判决来看,佳诺维在设立时存有过替郑婷婷代持的李有才、靳友昆之外的第三受托人,不但与实际出资的郑婷婷存有债务纠纷并且胜诉。
这些情形在子公司招股中同样只字未提 就佳诺维招股未完备公布质权人调查广田集团中曾存有关键性负面影响的其它民营企业,以及只字不提子公司设立时存有过第三受托人并与之有债务纠纷且子公司方面败诉等相关疑问,本报记者曾通过电邮致函子公司,截至发稿时未收到回复。
此外,佳诺维及质权人还有其它值得注意情形,譬如质权人任独立常务董事的一家民营企业挪用员工高额养老金,本报将继续高度关注。 记者 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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