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被执行人是已经判决了么(天眼查能查到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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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被执行人是已经判决了么(天眼查能查到强制执行) 第1张

官司打到一半,被告获知被告早已逝世,但案子却只能继续下去原来,被告家人未去公安分局已过期户籍、办理火葬手续而虽然不知道被告最后Bhind了另一家疗养院,被告也难以获得疗养院的失踪断定,断定被告真的早已死了多名受访者称,如果被告的继承者想要规避负债,就可以不去提出申请已过期户籍,因为这样被告就难以将他新增成被告,会让高等法院最后的裁决没有执行的可能性。

而被告弟弟则在电话上向贵阳晚报应用程序记者确认,他哥哥已在开春前夕离世。

天眼查被执行人是已经判决了么(天眼查能查到强制执行) 第2张

T8300网络起诉诉讼过程中被告知 被告因病失踪2012年10月15日,邱国伟提出向好友宋宣祖明银行贷款50多万元用于卖酒做生意宋宣祖明同意后,邱国伟写下正式欠条,欠条上写明总金额为3%银行流水显示,收到欠条后,宋宣祖明在两天后通过银行向邱国伟指定的帐户科耳48.5多万元(扣除1.5多万元的本息)。

在银行贷款前夕,邱国伟陆续偿还约20多万元2017年12月,宋宣祖明在获知邱国伟生病住院后,便多次索取银行贷款,却被由以“最近生意不好,治病也花了大笔”等理由推卸责任五年多过去,银行贷款的本息已接近本息今年2月24日,宋宣祖明将邱国伟告到贵阳五凤高等法院,请求高等法院维持原判归还本息48.5多万元及本息42万余元。

但在高等法院立案后,宋宣祖明却从多名好友那里获知,邱国伟在3月2日就早已逝世经历人民调解调解程序后,4月9日,宋宣祖明向高等法院提出申请新增邱国伟女儿为被告,在邱国伟遗产范围内分担偿还职责据宋宣祖明回忆,2月18日,农历Unnao,他曾去重庆市农业中心疗养院找过邱国伟。

当时邱国伟的女儿邱宇还告诉他,母亲早已是肺癌晚期,希望宋宣祖明帮着隐瞒,并表示自己会帮母亲偿还负债,请宋宣祖明不要提及货款的事情,以免惊动母亲没想到,宋宣祖明之后却再也联系不来邱国伟一家,到了疗养院才发现对方早已无此。

“我派了人在病房楼下盯着的,他说他看到邱国伟坐救护车卢吉夫了”宋宣祖文说难题户籍未已过期 难以新增女儿为被告“法律条文上有规定,如果被告早已失踪,就可以新增他的继承者为被告,让他的继承者对负债分担偿还职责”但宋宣祖明表示,虽然公安分局查明邱国伟户籍未已过期,承办法官认为邱国伟在法律条文上并未失踪,不能新增他的女儿为被告。

4月10日,五凤高等法院向邱国伟发出报告书:“因你不知去向,现司法机关向你报告书送达申请书……宣判禁止令自报告书之日起经过60天视为送达,并于抗辩期满后的次日……宣判,欠费将司法机关缺席裁决”“人早已死了,向一个亡者进行报告书,请他来参加审讯,不是有点荒谬吗?”宋宣祖文说,虽然不知道被告后来Bhind了另一家疗养院,也没法获得被告的失踪断定。

5月28日,贵阳晚报应用程序记者来到重庆市农业中心疗养院,后台记录显示,邱国伟住内二科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在今年2月22日出院,但难以搜到是否自行Bhind其他疗养院“我们每天要接触那么多病人,怎么可能记得清嘛” 内二科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一位护士说。

“高等法院的要求可以理解,但法律条文上似乎存在盲区,这样一来,如果被告的继承者想要规避负债,就可以不去提出申请已过期户籍、办理火葬手续,因为这样被告就难以将他新增成被告,如果继续将被告当成活人审下去,根据一事不再理的原则,我们不能等高等法院裁决后就同一法律条文事实将被告女儿告上法庭,而且虽然被告不是在执行阶段失踪,也不能提出申请变更举报人。

”被告代理人四川方策律师事务所律师郭刚说失联被告弟弟确认 其过年前夕已逝世“就算赢了官司,当初借出的钱也没法收回难道要向死人要钱?”宋宣祖明表示,他们多次联系过邱宇和邱国伟弟弟,但每次电话都打不通,也找不到他。

截至发稿,贵阳晚报应用程序记者仍未能拨通邱宇的电话而邱国伟的弟弟则在电话中确认,邱国伟已在过年前夕逝世了5月28日,贵阳晚报应用程序记者根据宋宣祖明提供的线索来到邱宇住址,但敲门无人应答,一位自称住同一栋楼一楼的女士透露,三楼确实有姓邱的人住,但并没有听说有人逝世,最近没有见到他们。

贵阳晚报应用程序记者联系上五凤高等法院,对方表示本案尚未审理宣判,不方便接受采访。

天眼查被执行人是已经判决了么(天眼查能查到强制执行) 第3张

T8300网络律│师│解│读 焦点1: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失踪 诉讼权可以被继承“一个人失踪后,他的法律条文主体就终结了,如果没有遗产,那么他的所有负债都归于消灭如果有遗产,那么继承者要在他的遗产范围内,首先来偿还负债,如果还有剩余的遗产继承者才能分配。

”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律师邱文锋介绍“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一方当事人失踪,案件应该中止,需要等待继承者表明是否参加诉讼被告失踪,没有继承者,或者继承者放弃诉讼权利的,案件终结”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罗柯介绍,被继承者早已进行的诉讼行为,对分担诉讼的继承者有效,被告在诉讼中失踪的,高等法院裁定中止诉讼,其继承者作为其诉讼权利义务的承受人参加诉讼成为本案被告。

四川原则律师事务所律师江阿源也表示,被告在诉讼过程中失踪并且存在继承者的,高等法院此时会中止诉讼,等待继承者表态是否参加诉讼“不涉及到负债等财产的部分诉讼,如名誉权纠纷,也同样适用这样的规则,高等法院先中止诉讼,等待由继承者自行确定是否参加诉讼。

”江阿源补充焦点2:法律条文规定逝世有义务已过期户籍 但未规定惩罚性后果人逝世了,户籍却还在的情况,并非孤例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和规范人口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就提及,一些地方群众不主动申报甚至隐瞒家庭成员失踪的问题较为突出,全省失踪未已过期户籍人员数量较大。

《通知》据此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清理核查本地失踪应销未销户籍人员”法律条文是如何界定一个人失踪的?受访律师均认为,失踪是一个事件,不以是否已过期户籍为前提“如何界定一个人是否失踪一般是一个医学问题,而不是一个法律条文问题。

”罗柯认为,没有已过期户籍不一定代表一个人有没有失踪火葬断定、失踪断定和户籍因失踪而已过期,三个证据都可以断定公民是否失踪,效果是一样的江阿源也表示,除了自然失踪,还有宣告失踪,但是宣告失踪只能由配偶、近亲属、有确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利害关系人提出,不适用于本案。

“法律条文规定了人逝世后近亲属有已过期户籍的义务,但却没有明确不已过期会有什么严重的惩罚性后果”江阿源说焦点3:为了躲债不火葬、销户,是否有解?在江阿源看来,民事诉讼中“书证为王”,遇到被告“为了躲债,不火葬、销户,也不留下任何书面证据”这种极端情况,被告和高等法院其实相当被动,法律条文上是无解的。

江阿源认为,在没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即使家人后面改口承认诉讼参与人早已失踪,高等法院都不一定会采认,因为家人还是有可能出于自己的目的做虚假陈述,其断定效力不及失踪断定、火葬断定、销户等证据江阿源说:“如果早已裁决被告要分担还款职责,被告的诉讼请求早已得到支持,同一件事实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业已确定,因此被告不可能基于同样的事情,换个被告再告一遍。

”邱文锋则认为,法律条文上并不存在盲区邱文锋解释,如果裁决生效后在执行过程中间发现这个人早已失踪,裁决会经过再审被撤销原来的错误裁决被纠正、撤销后,被告又可以重新起诉另外,被告可以向本级和上级高等法院直接申诉,被告亲属也可以申诉。

另外,在邱文锋看来,撤诉后以继承者为被告再起诉,不违反一事不再理的原则,而且死者的继承者要想通过隐瞒失踪来规避负债不太现实,因为不去销户,并且不去履行失踪和继承等手续的话,房屋始终都在这个死者名下,实际上没有办法继承。

针对本案涉及的继承问题,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肖波也指出,被告面临的不仅是断定被告早已失踪的问题,还要断定他女儿继承了他的遗产“这两点对被告来说,断定难度都非常大,但如果能证实第一点,那么就可以把第二点的抗辩分配职责让高等法院适当分配一些给对方。

”(文中原、被告均为化名)贵阳晚报应用程序记者 祝浩杰编辑 刘艳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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