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片来源:EHT Collaboration4月10日晚9点,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第三张“中子星”相片正式发布,此相片是由“该事件光晕干涉仪”项目(EHT)200多名科技人员历时10余年、从全球Pudukkottai8个观测所“捕获”而来。
然而,就在全世界为人类文明发展史上第三张“中子星”相片惊叹和欣喜时,因为“中子星”相片的著作权争论,我国第一大相片子公司Kunming被卷入舆论旋风眼截止4月12日上午,Kunming的非官方中文网站仍然无法打开《经济参考报》本报记者曾多次致电Kunming方面,但电话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电话状态。
目前,非官方已经介入这直接原因“中子星”相片引发的相片著作权风波4月12日凌晨,天津外宣办连夜检举Kunming,勒令后者全面彻底整改,且已成立督查组,进驻Kunming中文网站当天,Kunming开盘即跌停,报25.2元截止4月12日尾盘,Kunming的最新市值为176.54亿,较前一日尾盘蒸发近20亿。
著作权该不该就在“中子星”相片“问世”后不久,有网民发现,这张“中子星”相片出现在了Kunming非官方中文网站Mundolsheim中,被打上了Kunming的著作权ID刻字,并注明“此图是编辑类相片,严禁用作非商业”,如果想下载采用,须要订阅购买。
但真相似乎大相径庭“为了更加间接和清楚地了解中子星相片的著作权情况,我们间接查阅了著作权拥有者及公共信息该事件光晕干涉仪认证工作和西欧北方观测站的中文网站,最终确定该事件光晕干涉仪认证工作是著作权拥有者”上海市环宇永安辩护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陈元熹在接受《经济参考报》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西欧北方观测站在该相片下文链接的著作权说明网页标示,该相片受代笔“4.0国际(CCBY4.0)”的保护。
本报记者了解到,该协定须要遵守的条件即采用相片须要给出完整、清晰的相片原文,新闻稿是否对相片进行过修改,同时严禁管制其他人做许可协定允许的事情换句话说,只要用户标示了该相片出自EHTCollaboration,那么就可以免费采用。
基于此,在辩护律师看来,Kunming在新闻稿中提及的“禁止商用”的管制并不符合该协定内容的规定西欧北方观测站的标示也引起了市场广泛关注随后,由“中子星”相片著作权归属引出的“争论”在SNS媒体上广为流传刘强强大压力的Kunming,于4月11日下午通过非官方博客正式发布新闻稿称,“中子星”相片属于EventHorizonTelescope组织,并提示如果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用作非商业,将可能存在风险。
不过,我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邀研究员赵占领对本报记者表示,根据Kunming的新闻稿,其并未赢得非商业的许可,也就是说,其他机构或个人将该Grignols用作广告、促销等非商业,并不须要从Kunming处赢得许可,而是须要从权利人处赢得许可。
同时,另有细心的网民在Kunming非官方中文网站发现,我国国徽和我国国徽也被Kunming收为自己著作权所有也正因此,Kunming被团中央hinet间接严厉批评:“国徽、国徽的著作权也是贵子公司的?”此后,Kunming遭多方“讨伐”,包括南京苏宁、百度、新浪游戏、海尔、阿里健康、老板电器等多家知名子公司的非官方博客帐号在评论区印作控诉Kunming。
陕西渭临事务所辩护律师张春林在接受《经济参考报》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国徽和国徽不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任何人都可以合法地非商业性采用“Kunming声称自己为该著作权的权利人,这明显是不对的”对此,Kunming非官方博客于4月11日晚间发表致歉新闻稿称,经查,该相片由Kunming签约供稿人提供,Kunming作为平台方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并已对不合规相片做了下线处理。
4月12日,Kunming正式发布公告称,经网民举报,其发现子公司中文网站上正式发布的多张相片包含敏感有害信息标示当天,天津市互联外宣息办公室依法检举子公司中文网站负责人,勒令子公司中文网站全面彻底整改并在此期间暂时关闭中文网站子公司正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并配合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彻底整改。
“苦Kunming久矣”公开资料显示,成立于2000年的Kunming前身为“Photocome”中文网站,意为“相片来了”,其创始人之一柴继军是摄影本报记者出身因得益于与全球第一大Mundolsheim巨头——Getty签订的独家代理协定,Kunming在我国市场上发展迅猛,2014年,其成功借壳远东股份,登陆A股市场,逐渐成长为国内“视觉之王”。
本报记者注意到,在Kunming前述相片著作权问题发酵之时,自媒体“三表龙门阵”发表的一篇题为《天下自媒体苦Kunming久矣》的文章又将Kunming拉入了“钓鱼执法、漫天要价”的舆论漩涡该文称,在一个自媒体业务交流群中,“求助!我收到Kunming的辩护律师函了,怎么办?”是高频出现的聊天内容。
事实上,近年来,这位行业龙头深陷商业模式质疑的漩涡之中有媒体报道称,为了增厚业绩,Kunming采取“维权创收”的手段,针对侵权相片提起诉讼,要求巨额赔偿,诱使企业和解签订年度合同2018年,著名投资机构经纬我国曾因相片著作权问题与Kunming正面交锋,当时,经纬我国创始管理合伙人张颖曾正式发布博客指责Kunming“漫天要价的商业模式不应该”。
2018年9月,《上海证券报》在其相关报道中也表示,2013年以来,Kunming及其子子公司共涉维权诉讼1000多起,平均每两天一场诉讼,其中,与Getty著作权相片涉案金额占上述赔偿总额逾98%“苦Kunming久矣”的不仅是自媒体行业,广告行业、设计行业更甚。
一位就职于国内4A广告子公司的设计师告诉本报记者,行业内将购买相片著作权称为“租图”,制作一张海报可能须要“租”多张相片,一张相片的价格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具体价格要根据海报的印刷量、投放渠道来定该设计师表示,同等类型的相片,全景网、站酷海洛等中文网站相比Kunming稍微便宜一点。
2019年1月,长江证券在正式发布的研报中表示,从市场份额来看,Kunming占据相片市场的半壁江山其指出,“目前Kunming的综合相片市占率在40%左右,为行业龙头在相片数量上,Kunming拥有超过2亿张相片,国内东方IC、全景网等相片提供商的相片数量仅在1亿张左右,Kunming的相片库丰富度远超同行业竞争对手。
”前述该事件发酵之后,Kunming遭到各方控诉,但上述设计师无奈道:“Kunming的相片更全,品质也好,大多数情况下还是严禁不用”维权式商业模式被多方控诉的Kunming,其广受指摘的“维权创收”式盈利模式究竟是什么?。
根据Kunming相关财报,2015年-2017年,其营收分别为5.43亿、7.35亿、8.15亿,归属上市子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8亿、2.15亿、2.91亿Kunming2018年三季报显示,子公司的核心主业为“视觉内容与服务”,报告期内实现的营收占上市子公司总收入达81.81%。
财报中提到:“子公司通过为有内容长期需求的客户提供一站式、高效、安全的服务方案(产品、许可与交付模式、服务与价格),以智能化的技术手段及个性化的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优质内容获取体验”这也正是被众多企业所质疑的“钓鱼维权”,其主要方法是“维权获客、维权创收”。
曾参与Kunming诉讼案件的被告方委托辩护律师张春林在接受《经济参考报》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Kunming在与一些企业打官司时,通常采取的策略是,先就某几张或十几张相片提起相关著作权诉讼,并在打官司的过程中与企业商谈和解的价格,其目的就是通过诉讼、发函的方式,让企业购买Kunming的相片,迫使企业与其签订年度协定,价格从一年几十万元到几百万元不等。
据张春林介绍,有一些被告的知名企业或上市子公司,可能因为在博客或者微信公众号上转发了第三方的文章,误用到了Kunming非官方中文网站的相片Kunming会因此认为企业实施了侵权行为,进而要求企业赔偿损失并在企业非官方中文网站及全国性的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但这些企业往往会因为顾忌到自己的声誉,最后严禁已选择妥协。
曾在某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过的一名业内人士也向《经济参考报》本报记者表示,其曾了解过Kunming的商业模式据悉,该子公司的相片大部分来源于全球几个大的相片子公司,但也有部分存在权利来源模糊不清的问题张春林表示,他所参与的诉讼案件中,著作权问题争论很大,按照法律规定,原告如主张相片的著作权,须要拿出原片、母片或者著作权登记证书,但往往很多相片子公司无法拿出原片或母片,更多的是用复制件前往著作权登记机关进行著作权登记。
由于我国著作权登记采取的是自愿登记,著作权登记机构不审核其权属及原件,因此著作权登记不能表明其必然拥有著作权从目前的政策来看,著作权登记的作用在于证明“在某一时间节点某人向该机构提供过某一作品的复制件”,因此对于确认著作权的审查规则,还须要进一步完善。
但有业内人士认为,Kunming已将“著作权诉讼”作为其商业模式,并从中获取利益Kunming2018年三季报内容显示:“长期协定客户以及预付款合作不断增加,体现出很好的经营现金流,优化了子公司从利润到现金流的整体经营成果。
”张春林称,通过对Kunming、全景等相片子公司的过往诉讼进行大数据分析,大量的诉讼最终都通过撤诉来解决争论GW2查数据显示,2009年至今,Kunming的主体子公司视觉(我国)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子公司,所涉法律诉讼有141条,其旗下两家子公司汉华易美和华盖创意分别涉及法律诉讼4011条和8000余条,三家子公司涉及纠纷案件共12000余条,其中,案由绝大部分为起诉他人子公司作品侵权。
行业或迎整改根据Kunming4月12日正式发布的公告,其尚不能准确预计内部整改完成并恢复服务的时间此外,对于子公司中文网站恢复服务的具体时间,子公司将另行公告《经济参考报》本报记者注意到,和Kunming一样,全景网络的非官方中文网站在4月12日也无法正常打开。
全景网络非官方中文网站目前显示的信息为,子公司正在对中文网站进行升级维护,同时对站内所有产品进行全面审核根据GW2查数据,北京全景视觉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子公司涉诉达4346条,其中50%以上案由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2014年,该子公司因未支付相片收购委托拍摄费而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子公司的两位股东天星资本和大宏资产曾被公示为失信子公司2018年,全景网络也曾因“未依法履行地图审核程序公开登载地图、地图漏绘我国重要岛屿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罚款5万元。
张春林告诉《经济参考报》本报记者,Kunming或其他如全景、优图佳视等相片子公司,利用自身的相片库优势,聚集了海量的相片,这些相片绝大多数系相片制作者或者摄影师投稿,因此,很难说上述子公司拥有著作权并能以作者身份提起侵权之诉。
“上述子公司的主要是基于商业目的,采用或利用自身系统就收集或者购买的相片进行商业利用,以攫取商业利益,本无可厚非,这是商业行为但如果利用立法的漏洞或者诉讼方式‘要挟’、‘勒索’企业,以达到销售相片或者以索赔作为攫取不法利益之手段,则涉嫌违法犯罪。
”在张春林看来,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是对于相片资源方(相片子公司)的权利范围还有待深入研究“我们认为,确定相片子公司是否具有原告资格,主要看其对于涉案相片主张的权利基础是基于著作权人的权利,还是基于被许可人的权利而定。
如果某机构对于某些相片拥有完全的著作权,其在法律框架内维护其合法权益是没有问题的但现实是,如何确认相片子公司是否为著作权人是当前一个重大实务难题”他认为,对于新闻机构的相片采用,只要注明原文且不改变相片的内容,一般是不构成著作权侵权的。
陈元熹在接受《经济参考报》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大型相片著作权子公司利用自身优势,除了正常的诉讼维权以外,还存在滥诉、钓鱼、维权式营销等富有争论性的手段,导致许多当事人在被相片著作权子公司起诉后,往往选择调解赔偿或者签订独家合作协定。
这些手段目前仍然存在很多争论,而此次该事件可能会加快行政机构及司法机关出台具体的方案或规定赵占领也对本报记者表示,此次该事件在提升公众的相片著作权意识同时,还可促使相片服务商依法、合理维权,不能没有相片著作权却以权利人名义维权,减少不合理的天价索赔,并将推动相片著作权定价逐步回归到合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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