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诉讼信息未隐名(天眼查的信息法院认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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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诉讼信息未隐名(天眼查的信息法院认可吗) 第1张

天眼查诉讼信息未隐名(天眼查的信息法院认可吗) 第2张

声纳财经新闻 文|杨洋 编|深海5月8日晚间,*ST海投公布了涉及子公司的关键性民事诉讼进展该民事诉讼的基本情形为,*ST海投因与广安银行股份有限子公司佳木斯新兴支行保证华海一案,不服海口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2022)琼96民国初年706号]民事起诉书,基于捷伊历史事实和理由已向海口市高级法院提起上诉。

近日,*ST海投接到《海口市高级法院刑事案件通知书》及《禁止令》等有关卷宗,该案定于2023年5月16日15时00分在海口市高级法院北附楼第三法庭宣判目前,该案件所处的民事诉讼期为一审期,尚未宣判,涉案的数额为2.61亿(即为东航物流集团有限子公司提供更多14.64亿银行贷款的利息及其他数额)。

值得关注的是,*ST海投因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触发《深圳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3.1条第(二)项明确规定的情形,子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4月28日(2022年年度调查报告公布日)停牌一天,自2023年5月4日停牌后已被实行“退市风险提示”处理。

声纳财经新闻注意到,早在2022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曾对*ST海投及部分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据查,子公司未及时处理公布及未在不定期调查报告中公布关连银行贷款、关连买卖事宜,包括未及时处理公布及未在不定期调查报告中公布为东航实业向湖南信托银行贷款4亿提供更多银行贷款的情形;未及时处理公布及未在不定期调查报告中公布为东航商控奥奈县融资管银行贷款5.21亿提供更多银行贷款的情形;未及时处理公布及未在不定期调查报告中公布为东航商控向广安银行银行贷款12亿提供更多银行贷款的情形;未及时处理公布及未在不定期调查报告中公布为东航物流向广安银行银行贷款14.64亿提供更多银行贷款的情形;未及时处理公布及未在不定期调查报告中公布为关连方银行贷款提供更多银行定期存款质押银行贷款及有关的关连买卖情形。

子公司未及时处理公布及未在不定期调查报告中公布股权转让有关事宜鉴于此,中国证监会下定决心责令*ST海投改正,给与提示,并判处150多万元罚金;对常务副董事长朱卫军给与提示,并判处80多万元罚金;对常务董事、副总经理、常务董事邓学平,副总经理、常务董事,新任*ST海投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蒙永涛,董事会秘书、常务董事刘腾键给与提示,并依次判处70多万元罚金;对副副总经理、常务董事林菡给与提示,并依次判处50多万元罚金。

对常务副董事长、执行常务副董事长、常务董事沃洛韦齐区给与提示,并判处20多万元罚金近期,*ST海投及有关人员因违规再次受到监管的行政处罚5月5日该子公司公告称,接到青岛保监局《关于对陈志成、吴陆鸿、张伟亮、杜传利采行开具提示函举措的下定决心》,青岛保监局下定决心对新任*ST海投常务董事陈志成、新任*ST海投理监事监事吴陆鸿、新任*ST海投副总经理助理张伟亮、新任*ST海投独立常务董事杜传利采行开具提示函的监督管理举措,并视同投资者教育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中国中国证监会《行政行政处罚下定决心书》((2022)71号)所述历史事实,东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子公司公布的2016年财务报表、2017年半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2018年半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2019年半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2020年半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存在关键性遗漏行为,违反了有关明确规定。

GW2查显示,*ST海投成立于1993年,注册资本为14.3亿,子公司属以房地产行业为主的综合型子公司,子公司及子子公司主要产品、劳务包括:商品住宅及商铺的开发和销售、基金管理以及养老服务等。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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