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法律案件(天眼查询个人案件)

六八 132 0

天眼查法律案件(天眼查询个人案件) 第1张

一间号称“亚洲地区十大总务子公司之一,专业从事HK500销售业务拥有辩护律师300多名”的咨询服务机构,其非官方网站表明的“核心理念项目组”4名辩护律师成员,实际上却是分属不同的辩护律师事务所本报记者与这4名辩护律师中的3人取得了联络,他们均表示,“根本不知道有这么一间咨询机构,我们的名义被盗用了,将会进行投诉。

”除此之外,“本报记者专访新闻媒体监督管理”也成为该子公司用以营利的“核心理念销售业务”该子公司非官方网站表明,其声称的“新闻媒体曝出”有三种形式:网络新闻媒体曝出、头条新闻新闻媒体曝出、抖音曝出、非官方新闻媒体曝出,其中网络新闻媒体曝出和抖音曝出的收费项目国际标准为:2000元/家;头条新闻新闻媒体的收费项目国际标准为1.5万/10家;非官方新闻媒体的收费项目国际标准为:4.5万起/家。

丹桂新闻本报记者依照该子公司非官方网站案例的某个报导联络该作者时,旁人表示,“新闻媒体报导是不收费项目的,对于他们的报导被盗用十分惊讶,没想到他们的报导竟然被拿来做这种事”这家子公司全称为上海美瑞林咨询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美瑞林”),日前引发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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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瑞林在短音频网络平台宣传曝料人士“卖假”:曾遭受假本报记者,期望他们千万别受骗库维(化名)是湖北人,曾经有过被假本报记者偷走4万余元的遭受除此之外,库维还曾遭受过另一起找新闻媒体报导被假本报记者行骗的事件“这两句话,让我对于打着新闻媒体旗号行骗的事情格外敏感。

”前不久,库维在下载短音频网络平台时,发现一个名叫“美瑞林咨询服务”的帐号,在帐号网页和音频中声称“熟悉上海各大政府机构”,可以“本报记者专访,新闻媒体曝出”,还可以“假发票重审、索偿、行政诉讼等”鉴于他们的经历,库维担心其他的维权者受骗受骗,就按照“美瑞林咨询服务”的网页提示,加了号主的QQ。

“一开始他说的是免费音频曝出,但是后来又和我说是收费项目的,2000元一间,同时发给我一个名叫‘本报记者专访新闻媒体监督管理’的镜像,我点进去,发现里面对请不同新闻媒体专访截稿进行了进行规范,少的2000元,最低到50万我立刻意识到这和我的遭受很类似,于是决定向外界曝料,期望他们千万别受骗。

”库维说当事子公司声称:新闻媒体“成千上惠康”,最低收费项目50万依照美瑞林音频帐号提示,丹桂新闻本报记者以来访者身份添加了名叫“上海张震辩护律师项目组(败诉收费项目)”的QQ获得通过后,旁人先是要求核对“姓名、电话、刑事案件情况”等信息,随后为萤如库维所说名叫“本报记者专访新闻媒体监督管理”的镜像,点选后即可进入美瑞林非官方网站的“销售业务领域”的“本报记者专访新闻媒体监督管理”股。

据该股介绍,“新闻媒体曝出”有三种形式:网络新闻媒体曝出、头条新闻新闻媒体曝出、抖音曝出、非官方新闻媒体曝出网络新闻媒体曝出,收费项目:2000元/家价格实惠,有时效果也很好,对违法乱纪分子有一定的威慑作用因为每个新闻媒体审查国际标准不一样,所以无法指定新闻媒体,只能是另一间发了就发了。

肯定有愿发的,但不能保证是另一间!现在各家审查严加,能有愿发的,就十分十分不错了;头条新闻新闻媒体,收费项目:1.5万/10家今日头条新闻是亚洲地区第一大文字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用户数量Deoria新闻媒体十分多,有一定的影响力一般10家起曝,总成本比非官方新闻媒体曝出低一半以上;抖音曝出,收费项目:2000元/家。

曝出的新闻媒体有数万的粉丝,有一定的影响力;非官方新闻媒体,收费项目:4.5万起/家这类新闻媒体是正规的新闻源,容易被其他非官方新闻媒体和自新闻媒体大量转载缺点是费用比较贵该股还随后注明:以上所有曝出,正常情况下,都可以在网上保留两个月以上;如果需要假发票曝出稿件,另收费项目:1500元。

代制作曝出音频,另收费项目:2500元起如需要点赞、评论、转发等,是单独另外收费项目;可提供持证本报记者专访费用是10-50万之间(不含曝出费用),费用较高,普通刑事案件勿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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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媒体曝出”有不同收费项目国际标准该股罗列了东南之窗、中国母婴网等近百家网站名称,还宣传“总数有成千上惠康”除此之外,美瑞林非官方网站还发布了一些找新闻媒体曝出的“典型案例”本报记者据此联络了其中一篇文章的作者,该作者供职于某新闻媒体,其表示:“新闻媒体报导是不收费项目的,这篇报导是按照单位正常采编流程进行的报导,好几年前的一篇报导了,没想到会被盗用。

”GW2查信息表明,美瑞林成立于2021年5月,地址位于上海市丰台区西局欣园南区,法定代表人为张震,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99%对此,美瑞林的张震表示:“新闻媒体报导确实是不收费项目的,但是我们他们是要收费项目的。

因为我们要去寻找新闻媒体资源,工作量很大,要付出成本,所以我们要收费项目”本报记者调查:子公司“核心理念项目组”多位辩护律师疑系盗用他所辩护律师除了以找新闻媒体专访监督管理作为销售业务领域进行营利外,该子公司还将“刑事辩护行政诉讼”“最低法索偿重审”作为其销售业务领域。

在“刑事辩护行政诉讼”股,其声称:拥有亚洲地区优秀的刑事辩护项目组,代理过很多著名的刑事辩护审判案例……为刑事诉讼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侦查、审查起诉、死刑复核等阶段担任辩护人;代理当事人进行刑事刑事案件的举报、控告;代理被害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和进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活动;代理当事人进行刑事刑事案件索偿以及其他与刑事有关的法律条文活动。

但据GW2查信息表明,该子公司经营范围明确注明:咨询服务(不含依法须辩护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的销售业务)上海泽博辩护律师事务所李显峰辩护律师表示,依照《辩护律师法》《辩护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条文法规,辩护律师通过律所承接销售业务,可以担任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律条文顾问,也可以代理各类刑事案件,提供咨询服务、假发票文书等服务。

而咨询服务服务有限子公司归市场监督管理管理部门管理,可以对外提供咨询服务服务,但仅限于咨询,不能承接辩护律师专门销售业务同时,非辩护律师以公民身份从事刑事案件代理行为,也不能收取法律条文服务费用因此,美瑞林非官方网站“刑事辩护行政诉讼”销售业务领域涉及的内容,可能涉嫌违法。

同时,据美瑞林非官方网站介绍,其拥有辩护律师300多名。但丹桂新闻本报记者就此联络美瑞林的张震时,其却否认了拥有辩护律师,并表示:“我们不是辩护律师,我们是法律条文项目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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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瑞林的非官方网站介绍值得注意的是,美瑞林非官方网站表明其“核心理念项目组”共有4名辩护律师,分别是赵姓、吴姓、胡姓和高姓辩护律师而公开资料表明,这4名辩护律师分别供职于与美瑞林没有关系的3家不同的辩护律师事务所,其中吴姓和胡姓辩护律师供职于同一间辩护律师事务所。

丹桂新闻本报记者联络了这4名辩护律师核实该情况,除赵姓辩护律师未能取得联络外,其余3名辩护律师均表示对此并不知情其中,吴姓和胡姓两名辩护律师所在的律所表示:“经过向两位辩护律师求证,确认两位辩护律师的名义被盗用,不知道有美瑞林这样一间子公司。

”高姓辩护律师则表示:“我不知道美瑞林这样一间子公司,和他们没有关系,我的名义被盗用了,且给我的个人名誉带来了不好的影响辩护律师名义被盗用的情况并不罕见,我将尽快维权,制止这种侵权行为”对此,美瑞林的张震在回应时表示:“在一些法律条文销售业务方面,因为我们不是专业人员,销售业务方面不懂或者不熟悉,就需要对接专业的辩护律师,由他们给出参考意见。

至于核心理念项目组的辩护律师说不知道美瑞林,我不方便多说”目前,美瑞林非官方网站核心理念项目组一栏已经被删除美瑞林注册地所在上海市丰台区司法局表示:“如果辩护律师名义被盗用,可以向律协反映情况,向当事单位发函要求停止侵权,一旦发现这种情况,我们也会将线索转交给市场监管部门。

”丹桂新闻本报记者就文中涉及的问题,联络了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局,该局工作人员表示,“请示领导后给予回复”但截至截稿时,本报记者尚未收到回复另有辩护律师“躺枪”:曾有人盗用其名义收取受害者费用美瑞林子公司事件经舆论发酵引发关注后,与美瑞林张震同名的上海市中闻辩护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张震也受到了一定困扰。

“有好几个朋友看到关于美瑞林的文章后,都来问我是怎么回事,问这里面的张震是不是我,我感到很无奈我也看了下那篇文章,涉及的美瑞林一看就没有辩护律师资格,只有没辩护律师资格的才叫法律条文项目组”张震辩护律师说张震辩护律师表示,其在2021年的时候,曾遭受过一起有人盗用他的名义收受害者钱的事件。

“当时,有一位当事人因为维权需要,在今日头条新闻上找到了一个自称可以帮人维权的帐号,并依照指导添加了名叫‘上海头条新闻法律条文(败诉收费项目)’的QQ,旁人自称是中闻律所的张震,也就是我”张震辩护律师说张震辩护律师提供的对话截图表明,这位当事人为了维权需要,通过“上海头条新闻法律条文(败诉收费项目)”提供的收款码支付了1500元费用,在支付过程中还明确向“上海头条新闻法律条文(败诉收费项目)”核实收款方是否为中闻辩护律师事务所,在得到确定答复后才进行的转款。

随后,这位当事人感觉事情蹊跷,辗转联络到了张震辩护律师,说明了事情原委“我当时也很惊讶,向当事人要来了对话截图,并和当事人说明‘上海头条新闻法律条文(败诉收费项目)’的张震和我不是一个人”对话截图表明,意识到被骗的当事人向“上海头条新闻法律条文(败诉收费项目)”表示:“我已经和中闻辩护律师事务所张震辩护律师通过电话了,你是冒名的骗子,期望你能把钱退给我,不然我就报警。

”随后,“上海头条新闻法律条文(败诉收费项目)”把钱退给了这位当事人“我当时知道这个情况后,也和所里说明了情况,并由所里出面向警方进行了报案,但后续没什么结果”张震辩护律师说对于此事件,美瑞林的张震则表示:“我不知道有这么一件事,跟我没关系。

”除此之外,美瑞林的张震还表示:“我们是有营业执照的,如果我们涉嫌违法犯罪,真的有什么问题,受害者可以报警,市场监管部门也可以管理我们。对于这次的舆论事件,网络文章中有些事根本就不是事实,我也很无奈。”

天眼查法律案件(天眼查询个人案件) 第5张

↑资料配图 据图虫创意专家建议:应通过正规途径寻求新闻媒体帮助作为前资深新闻媒体人,李显峰辩护律师表示,不管是辩护律师还是非辩护律师,如果以虚构与新闻媒体或司法机关有过硬关系、能保证刑事案件结果或者对刑事案件进行曝出的形式提供有偿服务,都是违规或者违法的,严重者,可能涉嫌诈骗或其他犯罪。

李显峰辩护律师表示,本报记者和新闻新闻媒体提供有偿报导服务,属于违规行为,甚至涉嫌违法犯罪维权者应当通过正规的途径寻求新闻新闻媒体的帮助,通过正规的渠道向政府部门或司法机关反映问题很多情况下,迷信“某某某与新闻媒体或司法机关有过硬关系”,很容易受骗受骗。

上海市中闻(长沙)辩护律师事务所辩护律师刘凯则表示,盗用辩护律师名义,提供付费新闻报导涉嫌违反多个法律条文规范,涉及民事、行政、刑事等多项法律条文责任“我国《辩护律师法》第十三条规定,没有取得辩护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辩护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条文服务销售业务;除法律条文另有规定外,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销售业务。

如果该子公司存在盗用辩护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条文服务及诉讼代理销售业务,其与委托人签订的委托合同无效,对于无效合同已经履行的财产应当返还,没有履行的义务不再履行”刘凯辩护律师说刘凯辩护律师表示,对于没有取得辩护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以辩护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条文服务销售业务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如果该子公司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务,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涉嫌构成诈骗罪如是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以虚构的律所或者盗用辩护律师名义签订合同的,或没有实际履行能力,却以提供付费新闻报导的名义诱骗当事人签订和履行合同,骗取旁人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其行为还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

”刘凯辩护律师说而对于付费新闻报导,刘凯辩护律师表示,我国禁止有偿新闻,《关于禁止有偿新闻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新闻单位采集、编辑、发表新闻,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新闻工作者不得以任何名义向专访报导对象索要钱物,不得接受专访报导对象以任何名义提供的钱物、有价证券、信用卡等。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由新闻单位和主管部门没收其违规收入,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开除,触犯法律条文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丹桂新闻本报记者 吴阳 特约本报记者 祁彪 上海报导编辑 何先锋 责编 任志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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