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建立税务系统之前,需要先清楚地认识到公司存在哪些税务风险;当我们意识到风险的时候,风险就已经降低了50%这些年,大丰给很多中小企业做过财税咨询服务,发现这些公司存在的税务风险大多相似,下面跟大家分享十种常见的税务风险以及解决方案。
风险之一:公私不分这个问题,大丰在“创业避坑指南之十八老板怎样轻松从公司拿钱”中已经聊过,这里再重复一下,因为太多公司存在公私不分的问题,公司与老板之间资金随意往来;老板随意报销费用或不报费用;老板认为公司是自己的,公司的资产也是自己的,这种想法导致了事实上的公私不分家。
大丰在做咨询的时候看过很多公司的账目,老板的往来账户就是平衡公司报表的“口袋”,乱七八糟的东西全往里装比如,老板给客户的佣金,财务作为借款挂到老板往来帐户下更有甚者,老板问财务:我怎么欠公司这么多钱?财务说:我也说不清楚,我来之前就有。
意思是财务对这个事没办法承担责任既然财务也说不清楚,那么金额多少就实质上没有区别,反正都是说不清,多也往这个口袋装,少也往这个口袋装,财务人员自己把钱拿走也可以往这个口袋装,财务人员也很难证明自己的清白。
如果老板根本不相信财务人员,财务人员会觉得很冤枉,也许索性就监守自盗,反正不管有没有拿,别人都认为拿了老板们是不是细思极恐啊?老板和公司是两个不同的法律主体,老板个人是“私”,公司是“公”,即使是民营企业,公司也是公,公司还有国家这个不记名的优先股股东,公司的钱不是老板想花就能花的。
公私分家是企业建立税务风险防火墙的首要工作风险分析:无论是资金上的公私不分,还是费用上的公私不分,不仅存在着很大的管理问题,还存在税务风险和法律风险问题老板与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属于关联方往来,一般并未按借款程序处理,也未相互支付利息,存在补税风险。
资金流向还是税务稽查公司是否存在账外收入的重要线索费用的公私不分导致公司列支不该列支的费用,没有列支该列支的费用老板随意花自己公司的钱还可能涉及到职务侵占罪及偷税罪(老板从公司拿走的钱视同分红,要补缴20%的个税)。
解决方案:公私分家如何做到“公私分家”?①身份转换,老板首先是公司员工,然后才是公司股东一件事情,员工怎么做,老板就应该怎么做比如,业务招待的餐费,员工作为招待费报销;那么作为老板,吃饭是代表公司吃的,就作为业务招待费找公司财务报销,代表个人吃的,只能回家找老婆(公)报销。
老板不能什么费用都到公司报,也不能什么费用都不报公司应给老板按市场行情发放工资,按公司的统一薪酬制度执行②其次,财务人员在做账务处理时,将老板视作员工;无论是资金往来、还是费用报销均按相应流程处理,与员工无二。
③对公司账务进行全面清查(清产核资),厘清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具体情况设计处理方案清产核资就是对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做一次彻底的盘点,哪些是公司的,哪些是老板个人的,完成确权公司和老板之间的关系,就是公、私之间的关系。
老板欠公司多少钱,公司欠老板多少钱,不要直接抵销老板先把欠公司的钱还给公司,公司再把欠老板的钱退给老板,往来帐户的整理要配合资金的流动除了要把老板个人资产和公司资产分清楚,还得把老板名下不同公司之间的资产分清楚。
有些老板开了很多家公司,比如有A公司、B公司,资产、资金在两家公司混用,到底是哪家公司的都不清楚帐都弄不明白,分析决策就更无法明晰使用资产、资金的公司应该向拥有资产、资金的公司支付费用老板一定要做到公私分家,公是公,私是私,这是税务风险管控的基础。
风险之二:内部借款内部借款主要是指股东向公司借款,股东向公司借款有可能涉嫌抽逃注册资金,也可能涉嫌“视同分红”(股东借款超过一个纳税年度未归还),从而导致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股东抽逃注册资金的定义,法条没有给出确切的解释。
我们一般认为是指公司股东或发起人依法履行了出资义务即向公司交付了货币、实物或转移了财产权,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的行为在注册资金实行认缴制之前存在较多的抽逃注册资本的现象,尤其是在设立公司时委托中介公司代为注册并代垫注册资金的,公司取得营业执照并开立好帐户后,中介公司立即将代垫注册资金转走,这是很典型的抽逃注册资金的行为。
风险分析:1、法律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1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71条之规定,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故,对构成抽逃出资的股东,将被要求将所抽逃的出资款项全额返还公司,并将被施以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59条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2%以上10%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税务风险对于抽逃的注册资金在帐上往往体现为股东向公司借款并长期挂帐,而在税法中规定当股东从公司借款超过每年12月31日未归还的,将被视同股东分红,按2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解决方案:1、尽快将已抽逃的资金还回公司帐户2、可以将属于股东个人的资产按市场价格以转让的形式归还注册资金,例如股东名下车辆转让给公司(车辆转入公司后,与车辆相关的日常维修、保养、油费、过路过桥费、保险以及车辆折旧费用等均可以在公司所得税前列支)。
3、认定该笔资金作为股东(或其他人员)向公司的借款,股东(或其他人员)须与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同时股东(或其他人员)按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相应的利息4、为避免股东从公司借款超过12月31日,被视同股东分红而缴纳20%个人所得税,要求年底时股东将资金归还公司,待下年初股东再向公司借款。
5、在特定情况下认定该笔资金已形成坏帐,公司对该坏帐进行损失处理,但此坏帐损失不能作为税收成本在公司所得税前列支6、在特定情况下用该笔资金进行对外投资,而且根据所投资项目(或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相应的业务处理。
风险之三:存货帐实不符存货帐实不相符的问题,主要有三种原因:1、做两套帐2、买发票3、多转成本这三件事,哪件事都是老板扛不住的,导致的结果都很严重,存货帐实不符是公司经营的一个硬伤税务局查一家公司的时候,如果稽查人员查看帐本、会计凭证,老板不用过于担心。
为什么?因为稽查人员来的主要目的可能就是完成任务,给公司找点毛病,补点税;这还不容易吗?翻翻发票,就能翻出一堆毛病,没什么大事但如果稽查人员直接去车间、库房盘点公司的库存,这就比较麻烦,有可能是有了一些线索。
稽查人员盘点库存,也不一定把公司的库存进行完整的盘点,可能抽查某一类产品盘点盘点之后,帐面数和实盘数对不上,不管库多库少都可能涉及到偷税漏税风险分析:1、做两套帐,有发票的入税务帐,没发票的入内帐,直接涉及到偷税漏税。
2、买发票导致帐面库存大于实际库存买发票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问题,并涉及犯罪一家公司买了发票之后,帐面上的库存进来了,但实际没有产品入库,实际库存肯定和帐面库存对不上,形成库亏,这个库亏早晚得还上库亏消耗不完,帐面上有存货几千万,实际根本没有或只有几十万,没办法,只能多结转成本,这会导致成本与收入不匹配,“金四”系统比对异常,就会预警。
如果不多结转成本,最终帐面就会积压很多存货,但是没有实物当公司注销的时候,帐面的存货要视同销售处理,最后还得缴一次税回到最初,为了多抵扣进项税额,买发票形成库存,为了消化库存,再缴一次销项税,结果和没买发票一样。
所以买发票不能解决问题,帐上虚列的存货所涉及的增值税最终将被作为进项转出或视同销售缴纳税款3、多转成本导致帐面库存小于实际库存有一些公司存货对不上,是实际比帐面多,原因是多转成本公司利润多,但不想缴那么多所得税,财务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成本多转点,利润就少了。
【案例】A公司实际存货3000万,帐上存货3000万,财务为了降低利润少缴公司所得税,多转1000万成本,帐面存货变成2000万,实际存货还是3000万,库存对不上今年多转1000万,明年又多转1000万,实际存货还是3000万,后年又多转1000万元,最后发现一个生产型公司帐面几乎没有存货了,但实际上仓库、车间里还是3000万存货。
这种情况,不可能逃过“金税”系统的比对分析;税务局的人一看报表数字,就知道A公司做了手脚,肯定会稽查这个公司,前面多转了成本,少缴了税,早晚都得还【税收征管法第63条:纳税人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
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 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 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为了降低利润,多结转成本这个招数,导致很多财务人员在一家公司做两年就做不下去了。
老板,千万不要以缴税多少作为评判财务人员水平高低的标准如果用多转成本来少缴税,问题不但没解决,还用更大的矛盾掩盖了原来的矛盾,矛盾会一直累积下去,最终无法收场解决方案:1、改变两套帐的处理方式,对于差异部分逐渐消化,避免差异与风险越来越大。
2、如果属于“库少”现象,实际库存小于帐面库存,对差异部分进行报废处理,同时将增值税进项转出3、如果属于“库多”现象,实际库存大于帐面库存,将“涨库”的部分从公司剥离,作另行处理4、如果公司存货长期帐实不符,且差异比较大,建议将公司清理后进行注销,重新注册新公司进行经营。
风险之四:货币资金帐实不符(秘密帐户)很多公司通过设置秘密帐户的方法解决帐外收入问题,这一做法是非常简单粗暴的偷税避税方式税务稽查部门随时都可以把公司的所有银行帐户流水调出来很多公司一些没办法入帐的支出或者被老板拿走的钱基本不做帐,直接把现金这个会计科目当“口袋”,全部往里装,导致现金帐面与实际对不上。
日积月累,帐面上现金越来越大,有的甚至好几百万,数字都是虚的,公司根本没有库存现金帐面的现金有几百万是什么概念啊?100万元的现金差不多能装满一个拉杆箱,几百万元的现金,公司的保险柜根本放不下,这不相当于直接告诉税务局,公司有问题吗?
风险分析:税务局检查一家公司的银行帐户,是不需要经过这家公司的同意,可以直接去银行调出与公司相关的所有帐户的银行流水,公司所有的资金流向都暴露出来了税务局不光是可以调取对公帐户的所有信息,还可以直接调取公司老板、老板娘、股东、财务等相关个人的银行流水。
清查公司资金帐户是最简单的查清两套帐的方式【案例】曾经有一家公司,从成立以来就用老板的一张个人银行卡帐户收货款,从来没变过这家公司后来被人举报,税务局检查了这张银行卡对应的帐户,发现多年的累计金额非常大。
税务局认定,只要进这张银行卡的钱全是公司的收入先补13%的增值税,再补25%的公司所得税,加在一起38%,还要缴纳一倍的罚款,共76%,加上滞纳金,达到80%以上这张卡如果进帐过10亿资金,要拿8亿元缴纳税款、罚款、滞纳金。
可能你会问:税务局这么算不对,收入是不假,但是对应的成本也没入帐,实际上老板也没赚这么多钱啊?根据相关税务政策规定,收入不开票,要全额申报纳税,而买材料的成本没有取得发票,税法不承认,就不能税前抵扣所以这10亿元的流水都视作利润。
解决方案:1、公司应该消除秘密帐户,逐步规范化,通过税务筹划做合理的安排2、按现金的真实业务用途补计入帐;减少库存现金风险之五:帐外资金回流(两套帐)很多公司,存在以股东个人名义一直借款给公司的现象而造成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公司采购(成本)都用公司公户进行支付,但销售(收入)项目的款项却只有部分收到公司公户中,其余部分收到股东或老板的个人帐户中,以致公司公户资金出现不够用的情况,此时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股东就需要将原来流到股东个人帐户的资金以借款的形式借入公司,这就是帐外资金回流。
【案例】A公司5月采购1000万元的货物,用公司公户自有资金支付货款,并取得全额采购发票进行入帐处理;这批货物在当月全部完成对外销售,收入总额为1500万元,其中有40%的销售客户不需要发票,因此A公司决定将需要开发票的60%的销售收入900万元用公司公户收取并记帐,其余不需要开发票的40%的销售收入600万元就直接进入了老板的个人帐户中,不在公司帐务上反映。
整体来看,A公司5月货物销售盈利500万元,但对于公司公户来说却是亏损100万元,因为公户只收到900万元资金当A公司6月同样需要采购1000万元货物时,公户的资金已经不够,此时老板将收入个人帐户的款项以借款的形式借给公司公户使用。
这时候就形成了帐外资金回流如此长期下来,A公司在对外的帐务上体现的就是持续亏损的状态,不停地向股东或老板借款,财务部门对这种借款记入“其他应付款”长期挂帐,且越挂越多风险分析:1、检查帐外资金回流是税务稽查两套帐时很常用的手段,大量的资金长期回流,税务机关首先怀疑的就是公司存在两套帐,即有帐外资金,如果说不清楚,就会涉及补税、罚款等。
2、对公司向股东或老板借款而且长期未归还,将牵涉到借款需要支付相应的利息问题,公司向个人支付利息就要求个人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这也会涉及补税风险解决方案:1、停止私卡收取公款;历史原因已经形成的私卡收款问题尽早处理。
2、偿还对于公司已经形成的向股东的正常借款,用公司公户资金及时归还;在公司公户资金不足时可以向股东或其他人员进行借款,但借款需要签订借款合同,同时支付相关利息3、增加注册资本对于长期挂帐的股东借款,公司公户上无力偿还的,可采取股东先向公司增加注册资金,公司收到资金后,帐面上有了资金,再向股东偿还借款。
风险之六:大额应付帐款长期挂帐公司欠供应商的钱,也就是应付帐款永远不还,一直在帐面挂着,这个事情很严重应付帐款为什么不还?是不想还?还是没有钱还?更严重的是,这个供应商的业务是突然发生的,金额很大,且只有这一次业务,然后欠款一直挂帐,这很容易引起税局的关注。
风险分析:长期挂帐的应付帐款将带来税务稽查的风险,可能涉嫌虚开发票的问题【案例】A公司接到税务局的通知,稽查人员近期将会去公司看帐老板很紧张,不知道税务局到公司检查什么,如是把公司的财务报表发给一个税务师朋友看看,让这个税务师评估一下。
税务师看了报表后,直接对老板说:税务稽查人员看到这张报表可以直接抓人了,判个无期,都不是问题税务师基于报表的数据就可以判断A公司购买了巨额的发票,金额大到什么程度?至少买了几千万元的发票老板很好奇,问税务师:你怎么看出来的?。
税务师答:你公司财务报表左边资产总额5000多万元,绝大部分都是存货,而公司的注册资本才200万元,典型的小马拉大车,这么少的注册资本支撑不了这么大的业务规模那么,是不是公司经过多年积累形成的资产了?看看净资产才100多万元,这表明公司这么多年没有赚钱,是亏损的。
那么,5000万的存货哪来的?一看应付帐款5000多万,这就很明显了,存货是假的,应付帐款也是假的,是买发票形成的因为公司只有100多万元的净资产,不可能有供应商允许你公司欠5000万元的货款解决方案:
对于长期挂帐的大额应付帐款,应该尽早处理,以免带来稽查风险公司可以考虑以下解决方案:1、将无须支付的应付帐款记入营业外收入,增加利润,当然也要补缴相应的税款,但主动处理可以避免大额罚款及滞纳金2、对应付帐款进行实际支付【但不能直接用现金支付】。
3、结合存货帐实不符的情况综合考虑处理方案,该补税的尽早补税,以免损失扩大风险之七:业务流、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不一致公司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交易不存在业务流和资金流,这种情况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毫无疑问的。
实际中,除了这种极端的情况外,还存在很多情况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一项交易的发票流、业务(实物)流、资金流、合同流不一致风险分析:一项交易的发票流、实物流、资金流以及合同流,四者要一致,不一致就涉嫌虚开。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罪名刑罚非常重,是公司和老板们绝对不能做的事情现实中,此类案例非常多,相关的老板最终受到刑事处罚的案例也很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直属于公安部、税务总局重点打击对象解决方案:1、公司需要建立对采购、销售环节中的发票流、业务流、资金流、合同流的审核机制,确保“四流”一致。
对于因抵债等原因导致的资金流不一致,要获得三方抵债协议或委托收款书,例如:A公司发货,开票给B公司,资金是C公司支付的,那么A公司需要获得三方抵债协议或B公司出具的委托收款书2、完善公司发票开具流程公司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需要很多信息,包括地址、电话、税号、银行帐号等,所有信息需要业务部门走正规程序通知开票员。
换句话说,公司在给别人开发票的时候,不能随便开除因抵债等原因导致的资金流不一致外,正确的操作其实很简单:谁给钱,发票开给谁;公司付钱给谁,谁给公司开发票风险之八:按开票时间确认收入大量的中小企业,甚至几亿元营收规模的公司,都普遍存在收入按开票时间确认的问题,也就是什么时候开发票什么时候确认收入。
在业务流程上更是客户给钱,公司才开发票,然后确认收入;不给钱,就不开票,不确认收入,不交税,成了很多公司的逻辑还有的给了钱,发了货,因没开票,也不确认收入,不交税风险分析:收入按开票时间确认是不正确的,纳税义务的产生并不全部以开票的时间确认。
例如:预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以发货时点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直接收款方式以拿到索取销售款凭据时点作为纳税义务发生时点收入确认按开票时点确认将产生恶意延迟纳税的结果,如果金额比较大,该问题导致的处罚金额也可能会比较大。
公司因此的收益实际上仅仅是延迟缴纳税款一段时间的资金使用费,与巨额罚款比,很不划算另外,这样做还会导致公司帐务核算结果不准确,与业务实际不一致;财务核算失去了对经营监控、表达、分析、服务的作用解决方案:。
1、新发生的销售严格按会计法、税法规定的收入确认原则确认收入,并要求客户开具发票,客户不开具发票的,也要按未开票收入申报纳税如预收货款销售在发货时确认收入2、历史遗留问题设计过渡方案加以解决比如:达到销售确认条件的未开票已发货的销售逐渐将发票开出;6个月后无论开票还是不开票,对于应收款客户全部确认收入,票未开出的收入按未开票收入进行纳税申报。
风险之九:财政补贴资金不缴税在实际经营中,有不少公司或多或少的都从当地政府或相关部门获得过各项财政性补贴或返还款,比如科技专项基金、退税款、土地返还款等部分收到类似资金的公司认为这些政府或相关部门的补贴或返还款不是经营收入,不需要缴税。
风险分析:1、根据财税【2008】151号第一款规定,公司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均应计入公司当年的收入总额,缴纳公司所得税2、地方政府给予公司购买土地的返还款,不属于财政性资金范围,需要确认收入,缴纳公司所得税。
解决方案:财政性资金应该计入公司收入总额,不需要缴流转税,但需要缴公司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作为不征税收入,但其支出形成的相应费用或资产的折旧、摊销也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公司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
1、公司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1)公司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3)公司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2、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3、公司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风险之十:不符合逻辑和常规的异常情况有些公司经常发生不符合逻辑的业务,做不符合常理的事情,这些都是异常情况比如:1、一家生产公司,竟然没有交过电费没发生电费的生产公司正常吗?肯定不正常老板说厂房是租的,电表是业主的,所以电费发票就开给业主了,没有拿到电费发票,所以老板自己从个人帐户付给业主了;但是,老板自己哪来的钱啊?凭什么自己付?这就等于告诉税务局自己公司有帐外资金。
2、一家公司以前从来没有和某供应商的资金往来,突然与其产生一张大额的发票,作为公司的成本列支,这属于大额异常发票,是非常重要的税务风险风险分析:公司经常发生不符合正常业务逻辑的情况,或产生大额异常发票,容易引起税务稽查风险。
解决方案:1、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该有的支出一定要有,比如电费,不管有没有取得发票都要入帐;公司可能有些支出不能取得发票,可参考大丰财税税务筹划系列课程之“无票支出税务筹划”进行处理2、该有的收入要入帐,比如建材生产公司的废品收入。
一家公司该有收入、支出必须有,也一定要在帐上反应3、避免公司突然出现大额异常发票列支费用,要做到发票流、业务流、资金流、合同流一致最后除上述十大风险之外,还有商业回扣、无票支出、提前开发票、公司帐户套现、不合规票据、帐面记录不规范、公司注销补税等等问题也是公司常见的税务风险之一。
老板,这些可能存在的税务风险你的公司有几个了?具体怎么化解这些风险,大丰会在税务筹划系列课程中详细的分享。敬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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