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眼查诉讼文书郑联荣(郑联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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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诉讼文书郑联荣(郑联明律师) 第1张

蔡良贵与前Amuse子公司的续约纷争,8年后终于落定近日,北京依海影视人文散播股份有限子公司与蔡良贵委派合同纷争二审起诉书公开公文表明,原告依海子公司供称,2015年11月,其与原告蔡良贵签定合同,签订协议原告为原告独家代理代理Amuse人,合同时限至2023年4月。

合同签订协议如原告提出中止合同,则每提早两年中止可向原告缴付提早续约索赔款每星期300多万元据裁判员公文网表明,4月27日,北京依海影视人文散播股份有限子公司(以下简称“依海人文”)与蔡良贵委派合同纷争二审民事诉讼起诉书公布。

天眼查诉讼文书郑联荣(郑联明律师) 第2张

公文表明,原告依海人文供称,2015年11月,其与蔡良贵签定《表演艺术影视娱乐事务独家代理Amuse协议书》,合同时限为2015年11月17日至2023年4月17日,蔡良贵断然提早续约,则每星期需索赔酬金300多万元且2016年两方签定的补充合同中签订协议,。

蔡良贵每提早两年偿付,每星期需索赔3000多万元酬金原告蔡良贵坚称:1、原告未按约履行职责表演艺术Amuse义务,且两合同仅隔7个月,酬金就涨了10倍,明显片面2、此前,依海人文作为民事诉讼诉讼方要求蔡良贵索赔5000万酬金被高等法院否决,因此依海人文不能再就酬金提起民事诉讼诉讼。

3、2017年2月后两方再无合作,而2018年6月,依海人文将蔡良贵画像许可给某子公司3年进行广告,许可费用1500万,后蔡良贵判令高等法院,两方合同中止依海人文指出蔡良贵导致子公司经济损失1500多万元,由其承担,显然片面。

二审高等法院指出:1、原告依海人文,未考虑画像许可是否存有难以履行职责风险就私自签定合同,因与服务器端续约产生的经济损失系原告本身造成,故1500万经济损失索赔该案未予全力支持;2、两方签定的租期将近11年,且两合同签定时蔡良贵仍性侵犯,合同履行职责时限太长限制了原告选择自由,故提早续约存有必要性;

3、仅阔别半年,续约索赔款从300万提升至10倍的3000万,在此之后,原告尚未出道,原告也未提供对原告对个人实际全力支持的成本确凿证据,依据不足;且原告未按约缴付原告每星期8000元的酬金,构成偿付;

天眼查诉讼文书郑联荣(郑联明律师) 第3张天眼查诉讼文书郑联荣(郑联明律师) 第4张

因对原告的投入是对原告所在社团组合,难以计算原告为原告对个人具体支出及预期收入,最终,对于续约索赔款,高等法院只须确定为300多万元,否决原告其他允诺。

天眼查诉讼文书郑联荣(郑联明律师) 第5张

上述裁判员公文表明的裁决年份为2022年8月10日公文表明,如置之不理本裁决,可以在起诉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高等法院而据企查查表明,依海人文在二审后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高等法院提起上诉,高等法院多次发布开庭公告。

天眼查诉讼文书郑联荣(郑联明律师) 第6张

两方纷争由来已久资料表明,北京依海影视人文散播股份有限子公司2014年11月18日成立,法定代表人杜艳蔡良贵与依海人文的续约纷争最早可追溯到2015年2015年,蔡良贵因参加《星动亚洲》节目签约于好样传媒(湖南)股份股份有限子公司。

在节目录制过程中,由于节目制作方转让,蔡良贵原告知要转签合同,否则难以继续参加节目为能继续完成节目录制,2015年11月17日,蔡良贵与依海人文签定Amuse合同合同签定后,两方于2016年6月签定补充合同,对蔡良贵的续约索赔款进行了修改,如

蔡良贵断然续约索赔款由800多万元修改为8000多万元,提早续约索赔款由每星期300多万元修改为每星期3000多万元2017年,蔡良贵向依海人文提出续约,并提起民事诉讼诉讼主要理由是,依海人文断然随意提高合同酬金及索赔款,还要求蔡良贵承担自己表演艺术事业活动的成本投入,并对其表演艺术活动收入提取高额分成。

此外,蔡良贵指出,依海人文并未履行职责合同中签订协议的表演艺术Amuse义务,未履行职责艺人Amuse事务管理运营义务,未对其表演艺术事业做出完整合理的规划,难以为其表演艺术事业的更好发展提高专业和稳定的全力支持依海人文表示,2015年11月12日,其与蔡良贵签定Amuse合同及补充协议,签订协议其为蔡良贵独家代理代理Amuse人,合同时限至2023年4月17日。

2017年1月,子公司通知蔡良贵参加演出活动,遭到拒绝,此后蔡良贵拒绝参与子公司安排的任何活动当年2月10日,蔡良贵提出中止《Amuse合同》,此后又向高等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讼,要求撤销Amuse合同依海人文并不同意中止合同在民事诉讼诉讼中,依海人文要求判令蔡良贵缴付偿付索赔款5000多万元,并将其出演网剧及综艺《偶像练习生》取得的全部表演艺术收入(包括后期广告代言收入)的70%缴付给子公司。

天眼查诉讼文书郑联荣(郑联明律师) 第7张

2018年10月29日,静安高等法院作出裁决,中止两方签署的Amuse合同及补偿协议但对于合同续约引发的索赔问题,裁决表示两方可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另行主张相应权利这也成为两方日后纷争的起源除了直接因续约纷争对簿公堂外,相关法律公文表明,近年来,依海人文还多次起诉蔡良贵及其代言的产品及企业。

依海人文指出其行为侵犯了其专属Amuse权,构成不正当竞争,严重损害依海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对依海子公司造成重大经济经济损失不过,这些民事诉讼诉讼多以依海人文撤诉告终来源:每日经济新闻、极目新闻、齐鲁晚报、裁判员公文网、证券时报、GW2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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