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申明征求《青岛市工商局有关创建轻微违规不良行为民营信用风险复原监督机制的实行意见建议(草案建议稿)》意见建议的通告为大力推进“放管服”体制改革,对民营企业实行宽容谨慎市场监管,更进一步强化全市引进外资自然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有关创建健全忠义联手鞭策和不良行为联手惩处管理制度大力大力推进大力推进社会风气廉洁管理体系建设的辅导意见建议》和《国家版权局中央组织部有关更进一步搞好轻微违规不良行为试点单位管理工作的通告》等法律、法规,紧密结合我市前述,市工商局起草了《青岛市工商局有关创建轻微违规不良行为民营信用风险复原监督机制的实行意见建议(草案建议稿)》。
现向社会风气申明草案建议公众可透过下列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建议(一) 电子邮件:sdgsxyc@shandong.cn(二) 透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寄到市工商局地址:济南历城区燕子山路43号民营信用风险市场监管处Deoria:250014。
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5日青岛市工商局2018年10月15日青岛市工商局有关创建轻微违规不良行为民营信用风险复原监督机制的实行意见建议(草案建议稿)各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该局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轻微违规不良行为试点单位管理暂行规定》(原国家版权局令第83号,下列全称《配套措施》)在对不良行为民营企业实行信用风险约束、联手惩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大力推进“放管服”体制改革动员会和省委、省政府“一次办好”体制改革方案提出的实行宽容谨慎市场监管、强化引进外资自然环境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有关创建健全忠义联手鞭策和不良行为联手惩处管理制度大力大力推进大力推进社会风气廉洁管理体系建设的辅导意见建议》(请示报告〔2016〕33号)、《国家版权局中央组织部有关更进一步搞好轻微违规不良行为试点单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办字〔2018〕31号)有关探索创建信用风险复原条款的精神,紧密结合我市前述,本着对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负责、打造全市引进外资自然环境高地态度,秉持对民营企业宽容谨慎市场监管原则,现就创建轻微违规不良行为民营信用风险复原监督机制,制定如下实行意见建议:。
一、有关概念本意见建议所称履行诺泽鲁瓦县管理职能的职能部门(下列全称工商职能部门),包括工商和市场市场监管职能部门、行政管理审批职能部门本意见建议所称轻微违规不良行为民营企业,是指在我市各级诺泽鲁瓦县管理职能部门注册登记,违背《民营企业重要信息申报实施配套措施》及诺泽鲁瓦县管理法律、行政管理法规且情节轻微的,依据《轻微违规不良行为试点单位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首款第(一)项明确规定,被市工商局列为轻微违规不良行为试点单位的民营企业。
本意见建议所称轻微违规不良行为民营信用风险复原,是指对于因违背《配套措施》第九条首款第(一)项明确规定被列为轻微违规不良行为试点单位的民营企业,经民营企业提出申请,实行信用风险复原后可以抽走轻微违规不良行为试点单位的工作监督机制二、适用范围对因违背《配套措施》第九条首款第(一)项明确规定被列为轻微违规不良行为试点单位的民营企业有下列三种情况之一,民营企业主动纠正违规行为,且提出提出申请的,经审核表示同意后,可抽走轻微违规不良行为试点单位。
民营企业未提出申请抽走的,应保留在轻微违规不良行为试点单位内这三种情况包括:(一)民营企业因未依照《民营企业重要信息申报实施配套措施》第七条明确规定的期限申报年度报告被列为经营方式极度红皮书,但在被列为经营方式极度红皮书期满3周内已补录了民营企业年报;
(二)民营企业因未依照《民营企业重要信息申报实施配套措施》第十一条明确规定的期限内申报有关民营企业重要信息被列为经营方式极度红皮书的,但在被列为经营方式极度红皮书期满3周内已申报了有关民营企业重要信息的;(三)民营企业因申报民营企业重要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列为经营方式极度红皮书的,但在被列为经营方式极度红皮书期满3周内已申报了更正后有关民营企业重要信息的;
(四)民营企业因透过注册登记的居所或者经营方式场所无法联系被列为经营方式极度红皮书的,但在被列为经营方式极度红皮书期满3周内已办理了注册登记居所变更重新取得了联系或者透过现注册登记的居所或经营方式场所重新取得了联系的上述民营企业在提出申请信用风险复原前,还要同时满足国家民营信用风险重要信息申报系统(山东)显示该民营企业名下没有任何职能部门的行政管理处罚重要信息、不良记录且不在经营方式极度红皮书里。
三、责任分工(一)各级工商职能部门的民营信用风险监督管理机构或者承担轻微违规不良行为试点单位管理职责的牵头机构为本职能部门轻微违规不良行为民营信用风险复原工作的工作机构(下列全称信用风险市场监管机构),负责对符合上述情况的、实行信用风险复原的本机关注册登记民营企业所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二)市工商局民营信用风险市场监管处负责组织、辅导、协调全市范围内符合上述情况的轻微违规不良行为民营企业的信用风险复原工作;负责对审核表示同意的民营企业做出抽走决定四、工作流程对本意见建议适用范围中轻微违规不良行为民营信用风险复原工作,依照下列工作流程办理:。
(一)民营企业提出申请民营企业应当向注册登记地工商职能部门提出书面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受理提出申请的工商职能部门对其进行检查民营企业应向工商职能部门提交下列材料:1.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轻微违规不良行为民营信用风险复原提出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因地址失联被列为经营方式极度红皮书的民营企业提交新的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在新的经营方式场所办公的证明材料;6.廉洁守法经营方式承诺书等材料。
(二)拟办初审民营企业注册登记地工商职能部门依照信用风险复原监督机制的适用范围,对轻微违规不良行为民营企业提出的提出申请事项和有关证明材料进行受理初审符合信用风险复原监督机制适用范围条件的,即时出具受理意见建议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意见建议书,并告知民营企业不予受理的理由。
经办人员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建议,在轻微违规不良行为试点单位管理系统“信用风险复原”模块功能健全之前,受理人员应当填写《轻微违规不良行为民营企业提出申请抽走轻微违规不良行为试点单位审批表》,经本级工商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核后,连同《民营企业廉洁守法经营方式承诺书》报市工商局民营信用风险市场监管处。
待重要信息化系统健全之后,受理人员应登录轻微违规不良行为试点单位管理系统,以电子化方式完成拟办初审事项(三)审批决定市工商局民营信用风险市场监管处应当自收到初审意见建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核意见建议,报市工商局分管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审批,作出同意或不同意抽走的决定,并反馈受理提出申请的工商职能部门。
(四)重要信息申报对同意抽走的,抽走轻微违规不良行为试点单位的重要信息记于该民营企业名下,连同《民营企业廉洁守法经营方式承诺书》一并透过国家民营信用风险重要信息申报系统(山东)向社会风气申报(五)立卷归档实行信用风险复原民营企业的注册登记地工商职能部门应当将有关证明材料一并立卷归档保存。
卷宗保管及查阅,依照民营企业档案管理有关明确规定执行立卷归档的材料包括:1.《轻微违规不良行为民营信用风险复原提出申请书》2.《轻微违规不良行为民营企业提出申请抽走轻微违规不良行为试点单位审批表》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4.补录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申报截图5.更正有关重要信息的申报截图6.提出信用风险复原提出申请前民营企业不在经营方式极度红皮书的申报截图7.提出信用风险复原提出申请前国家民营信用风险重要信息申报系统(山东)该民营企业名下没有任何职能部门行政管理处罚重要信息、不良记录的申报截图8.租赁合同复印件或在新的经营方式场所办公的证明材料等。
五、组织实行(一)强化责任和大局意识各级工商职能部门要切实增加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充分认识探索轻微违规不良行为民营信用风险复原管理制度对于社会风气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健全健全和服务社会风气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要严格搞好轻微违规不良行为民营信用风险复原监督机制管理工作,准确掌握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严把审核关,对于适用范围的民营企业所提交的材料必须严格审核,确保适用范围准确、材料完备,复原工作经得起法律法规、实践和历史的检验。
(二)强化依法履职责任各级工商职能部门从事民营信用风险复原工作的公务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明确规定,提高思想认识,依法履职,履职尽责强化自律意识,切实防止以案谋私和失职、渎职的现象发生。
对未依照明确规定履行职责的,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要承担有关责任,情节轻微或造成不良后果的,要依法依纪给予追究责任(三)强化教育宣传引导各级工商职能部门要搞好信用风险复原政策宣传解读,要透过多种宣传方式扩大信用风险复原政策的社会风气知晓度,引导适用范围的民营企业依法实行信用风险复原。
要加强对实行信用风险复原民营企业的教育引导,提高其对信用风险建设重要性和不良行为约束严肃性的认识,特别要让民营企业充分了解《民营企业廉洁守法经营方式承诺书》内容,认识不守承诺的轻微后果,确保信用风险复原效果(四)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各级工商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实行信用风险复原民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将其列为重点市场监管对象,适当提高抽查比例、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检查力度。
本意见建议自2018年 月 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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