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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胎恩重,排钱报答轻”,赞美母女情深的诗词数不胜数然而,南都佛山近日接到一封信投诉信,住在佛山三水的88岁老人刘某好检举自己52岁的亲生儿子刘某权母女反目,这又是什么原因呢?南都本报记者了解到,目前刘某好、刘某权母女等正即使一个金额达1230多万元的《债务人受让新闻稿》打官司。

刘某权有着这份签订了刘某好和其丈夫刘某祥亲笔签名的《债务人受让新闻稿》,新闻稿则表示将本归属于母女他俩的债务人受让给儿子刘某权二审高等法院2022年10月判决该《债务人受让新闻稿》无效,目前正在走二审流程据了解,本案将于4月19日二审开庭。

本报记者查阅裁判文书网发现,刘某祥2017年逝世后,刘某好(父亲)、刘某葵(儿子)、刘某璋(儿子)、刘某权(儿子)等就即使经济纷争打过多起官司张家所在下墟村负责人告诉南都本报记者,对于这家人之间的纷争,乡政府曾开展过协同,不过由于是家人之间的财产纷争,也不便过多介入。

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则表示,对于刘某璋反映的情况,归属于家庭成员纷争,当地派出所也多次协同无果刘某璋、刘某葵则反驳,这不是普通的家庭成员纷争,刘某权涉犯罪行为,虽然他们是兄妹关系,但各别是独立的主体,各别的财产无法受到对方的非法侵害。

刘某璋还称,2002年11月,刘某权曾因伙同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矛盾焦点1:引诱父亲亲笔签名获得千多万元债务人?高等法院二审判决《债务人受让新闻稿》未成立未生效前不久,南都接到一封信来自佛山三水的投诉信,一位名叫刘某好的父亲,检举自己的儿子刘某权。

南都本报记者采访多方当事人,查阅高等法院起诉书后了解到,刘某好、儿子和儿子的纷争都指向一张债务人总金额为港币1230多万元的《债务人受让新闻稿》日前,刘某璋提供给南都本报记者这份2022年10月31日佛山市第二人民高等法院出具的民事起诉书,显示高等法院在二审审理中查明,其子刘某祥2017年5 月19 日因病逝世前,签订了这份债务人受让新闻稿。

该《债务人受让新闻稿》文本大意为:刘某祥、刘某好母女同意将其对程丰(化名)享有的港币12,300,000元债务人,受让给儿子刘某权该债务人受让新闻稿有刘某祥、刘某好母女他俩签字和手印佛山第二人民高等法院在该案二审刑事判决称刘某权无法断定该份《债务人受让新闻稿》是其子母真实世界原意的则表示,确认前述《债务人受让新闻稿》未成立、未生效。

高等法院主要列举了三条理由首先,鉴定表明,《债务人受让新闻稿》上其子刘某祥亲笔签名不是同一个人,刘某权也承认是其收款但又存在明显疑点,即使刘某权提供其子刘某祥亲笔签名的三张相片里,没摄制到文件的正面文本;同时,《债务人受让新闻稿》中刘某祥亲笔签名的边线处在 A4 纸左下角,而相片中刘某祥意图亲笔签名的边线处在 A4 纸中间,刘某权对此无法作出合理解释;从刘某权的诉讼经历看,其应具备较强的证据能力,但此次债务人受让不仅没登记,甚至没录像记录受让的过程,即便拍照也薛剑原始载体且不摄制具体文本,不符合常理;刘某祥在此后的一段时间精神状态良好,刘某权在这段时间里完全可以补上受让手续,重新登记见证,但直至刘某祥逝世之前,也没更正。

其次,刘某权也无法断定《债务人受让新闻稿》是其母刘某好真实世界原意的则表示其母刘某好出生于1937 年,《债务人受让新闻稿》全篇运用“法言法语”,根据刘某好的文化程度,对一般的书面明达缺乏基本的辨识能力,刘某尚普托获利方,对刘某好已清楚理解《债务人受让新闻稿》的原意应负有主要民事诉讼,否则应承担抗辩无法的法律责任。

从审理情况看,刘某好并不清楚《债务人受让新闻稿》的真实世界原意再者,《债务人受让新闻稿》涉及标的高达1230 多万元,刘某权理应熟悉该受让协议的整个形成过程,但对于协议形成的时间、份数等基本情况,刘某权在多次陈述中无法保持一致。

刘某权不服二审判决,已上诉至二审高等法院据悉,该案二审将于4月19日开庭刘某璋告诉南都本报记者,这份《债务人受让新闻稿》是刘某权在其子亲病危时,引诱其父亲刘某好说是“医院单据”,让其父亲亲笔签名的,目的是将这些债务人和利息据为己有,本来按照法律规定,应该兄妹几人包括父亲都有份。

刘某好也称,该份《债务人受让新闻稿》系刘某权伪造,她已经以刘某权涉嫌诈骗向当地警方报警,并出示了2020 年 7月 21日的报警回执但截至本报记者发稿止,刘某好仍未接到“立案通知书”或者“不予立案告知书”针对刘某璋叙述的情况,南都本报记者又联系了刘某权进行采访。

日前,刘某权向南都本报记者提供了一张父亲当时在医院亲笔签名的图片,刘某权说,父亲本来是同意签订这份债务人受让新闻稿的,并且姐姐刘某璋对这份《债务人受让新闻稿》也知情,后来父亲逝世后,父亲和他即使一些家事闹不开心,就开始反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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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权提供给本报记者的图片,他说父亲正签订债务人受让新闻稿刘某璋则则表示,她根本不知道有《债务人受让新闻稿》的事情刘某权和刘某璋都则表示,关于《债务人受让新闻稿》的效力问题,目前正在走高等法院的二审流程南都本报记者查阅发现,在裁判文书网上还有另外3份关于刘某好和其儿女等人的民间借贷纷争终审判决。

矛盾焦点2:儿子非法侵占儿子地块?儿子说是父亲留给他的,儿子提供证据说是自己买的在刘某好给南都的投诉信中还提到,刘某权以侵财为目的非法抢占佛山市鸿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佛山鸿科”)长达3年之久,企业至今无法开门营业。

GW2查信息显示,佛山市鸿科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刘某璋,持股比例达到60%该投诉信还称,刘某好和刘某璋即使佛山鸿科被强占等事宜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多次,却没得到处理刘某璋向南都本报记者出示了2019至2022年期间,十多张由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三水派出所的报警回执。

不过,报警回执上并未写明具体的报警事由,只有事后人为用圆珠笔补上的标记,如“刘某权团伙侵占破坏地块”“刘某权用大货柜堵塞工厂大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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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某璋提供给本报记者的报警回执投诉信还称,2021年1月8日,刘某权等人指使多人对佛山市聚华酒楼有限公司(下称聚华酒楼)进行破坏,剪断电线等刘某璋介绍,聚华酒楼的法定代表人为桑迪克·夏尔马,是其亲姐姐刘某葵的丈夫。

刘某璋提供了这份佛山市公安局2021年1月28日出具给刘某葵的鉴定意见通知书,该文书表明,涉案电力电线的价格经鉴定为763.33元公安局的鉴定意见通知书对于上述物业所在地块的权属问题,双方各执一词刘某璋向南都本报记者提供了由佛山市三水镇测量队、三水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具的相应文书,还则表示该地块家里早已按照人数划好,父亲和几个姐妹都有固定的份额。

在刘某璋出示的红线图中,几个姐妹和弟弟刘某权都有亲笔签名确认并盖有手印而刘某权则则表示,这个地块本来就是父亲说好要给他的土地相关断定文件刘某璋则表示,父亲没权利将她们姐妹自己购买的土地赠送给刘某权,即使涉案土地不是父母的财产,而是她们姐妹自己花钱购买所得。

刘某璋说,上世纪90 年代初,她将购地款交给了其香港籍的大姐刘某葵,并以刘某葵的名义购得了墟乡政府会涉案土地的使用权此后,她们各别使用,每年都向乡政府会缴交土地管理费刘某璋还向本报记者展示了其向乡政府会缴交土地管理费的收据,同时,她还展示了乡政府会于2019年4月19日出具的断定,证实刘某葵这些年来一直使用该地块并缴交土地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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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受让协议为了证实涉案地块是刘某璋和刘某葵自己购得,刘某葵还拿出了1991年6月19日与下墟管理区签订的《土地受让协议书》,以及刘某葵1992年10月19日、1999年3月23日分别向下墟管理区缴交38多万元、15.9多万元购地款的收据。

刘某璋说,由于当时的历史原因,她们购得涉案地块后,将其挂靠在当时的中外合作企业“佛山侨辉电子有限公司”(下称“旧侨辉”)名下,“旧侨辉”已于 1998 年注销,注销之后也未进行资产清算,但她们一直使用涉案地块至今。

刘某璋提供的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旧侨辉”的股东是“佛山市三水华生实业公司”和“香港利获金有限公司”,该公司法人代表和董事长是何辕中,而刘某权则是“旧侨辉”的副董事长刘某璋称,刘某权不是“旧侨辉”的股东和法人代表,他只是“旧侨辉”公司的副董事长而已。

GW2查显示,2019年,刘某权、钟某平注册了一家与刘某璋所述的“旧侨辉”名称完全一样的佛山侨辉电子有限公司2023年3月7日上午,南都本报记者跟随刘某璋来到其称被强占的地块,发现该地块目前处在荒废状态,被铁皮墙围起,地块两边有商铺在正常经营,透过铁皮墙可以看到地块内遍布零散的砖块,长满了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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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涉地块南都本报记者日前向佛山市公安局三水分局书面询问刘某璋提到的纷争,是否真的存在报警十多次没处理的情况等三水分局答复称,刘某好、刘某权、刘某璋等人之间的纷争为家庭成员纷争,派出所也多次协同处理无果刘某璋和刘某葵提出质疑,涉案地块的使用尚普托自己购得,手续齐全,并在此开设公司近30 年,而刘某权自 2019 年开始便在此剪断公司电线、用铁板围堵公司、用大货柜堵塞公司大门等行为,“鸿科公司”“聚华公司”被迫停产停业,至今己3年多时间仍然无法开门营业,损失巨大。

4月12日,对于是否有剪电线、用铁板围堵公司、用大货柜堵塞公司大门等行为,刘某权没正面回答,只说如果刘某璋有证据断定是他做的,可以提供证据;关于刘某璋说的土地归属问题,刘某权称交给高等法院处理采写:南都本报记者韩成良唐国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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