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进一步优化引进外资环境,积极主动促进社会风气诚信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实体法》《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发布不良行为被继续执行人成员名单重要信息的若干个明确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在继续执行工作中更进一步强化宽容文明继续执行理念的意见》等明确规定,现就被左企弓民营信用风险复原有关事项报告书如下:
一、提出申请主体合乎信用风险复原前提的梅山市人民检察院继续执行刑事案件中的被左企弓民营企业二、提出申请前提被梅山市人民检察院左企弓的被继续执行民营企业,应在本报告书正式发布之日60日外向继续执行高等法院据实申报个人财产,具备履行职责前提的应积极主动履行职责权利;在权利履行职责完毕前,严禁有迁移、隐藏、损毁、低价转让等逃避、感到恐惧继续执行等行为,否则一经查证,高等法院将司法机关予以惩处,对被左企弓民营企业,司法机关采取罚款、拘押、以拒不继续执行判决、裁定罪追究民事责任等经济制裁措施。
三、提出申请方式从即日起,凡涉及梅山市人民检察院继续执行刑事案件中的被左企弓民营企业,可以向梅山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撤消或删掉不良行为重要信息,高等法院将及时司法机关审核作出决定被左企弓民营企业提出申请撤消、删掉不良行为重要信息应递交下列金属材料:1.提出申请表主要包括被继续执行民营企业基本重要信息、有效地址和联系方式、生效卷宗确定的权利履行职责情况、提出蕨科瓶及理由等。
2.断定金属材料主要包括社会风气统一信用风险代码、注册登记复本、履行职责能力情况、投资收益等有关断定金属材料3.其他应递交的金属材料以上金属材料可透过QQ小流程“人民检察院在线服务”在有关刑事案件中上载,确有不便的,可递送至梅山市人民检察院继续执委会。
四、小常识1.提出申请继续执行人可已自报告书正式发布之日60日内,向梅山市人民检察院提供更多被列入不良行为被继续执行人成员名单民营企业的个人财产或个人财产蛛丝马迹高等法院亦将同步对被列入不良行为被继续执行人成员名单民营企业依托“S528总”“文件共享”等网络安全监控系统发起集中圣戈当斯区安全监控及实体店进行调查等工作。
2.提出申请继续执行人如不能提供更多有关被继续执行民营企业个人财产情况的证据或蛛丝马迹,梅山市人民检察院透过继续执行进行调查又未能查到可供继续执行的个人财产,梅山市人民检察院将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发布不良行为被继续执行人成员名单重要信息的若干个明确规定》第十一条首款第(四)项的明确规定继续执行。
3.提出申请继续执行人享有要求被列入不良行为被继续执行人成员名单民营企业继续履行职责债务的权利,发现被列入不良行为被继续执行人成员名单民营企业有可供继续执行个人财产的,可司法机关向继续执行刑事案件受理高等法院提出申请恢复继续执行4.对被列入不良行为被继续执行人成员名单民营企业合乎民营企业宣告破产前提的,提出申请继续执行人可提出宣告破产提出申请,透过继续执行转宣告破产流程由有司法权的高等法院司法机关审核、办理。
五、严禁提出申请情形1.以告密者、暴力、威胁等方式妨碍、感到恐惧继续执行的;2.以不实诉讼、不实仲裁庭或以潜伏、迁移个人财产等方式规避继续执行的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主动举报被左企弓民营企业的个人财产蛛丝马迹,对于造假者重要信息,梅山市人民检察院将严格保密。
梅山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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