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地税总局不断扩大课税信用风险复原覆盖范围宣告破产重组民营企业具备条件可提出申请信用风险复原记者蔡岩红 为大力推进地税应用领域“放管服”体制改革,强化税赋引进外资环境,引导课税人及时处理纠偏违规不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消解负面影响,地税总局日前发布《相关课税信用风险赞扬与复原相关事宜的报告书》(以下全称《报告书》),追加对轻度不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和宣告破产重组民营企业的课税信用风险复原情况,不断扩大了课税信用风险复原覆盖范围。
报告书自2022年1月1日起施犯罪行为协助课税人更快累积课税信用风险,2019年地税总局下发《相关课税信用风险复原相关事宜的报告书》,引导和引导课税人进一步增强司法机关廉洁课税觉悟,积极主动纠偏课税不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及时处理挽救信用风险经济损失,并对19种发生频度高但故事情节轻度或未造成轻度社会影响的课税信用风险不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明晰了适当的复原条件和复原国际标准,各课税信用风险等级课税人具备条件的,均可提出课税信用风险复原提出申请,及时处理挽救另一方面的信用风险经济损失。
在此基础上,《报告书》追加了对轻度不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和宣告破产重组民营企业的课税信用风险复原情况,明晰了宣告破产重组民营企业积极开展课税信用风险复原适用于的复原国际标准,进一步加强对宣告破产重组民营企业课税信用风险复原支持工作力度,协助民营企业尽早踏进困局明晰宣告破产重组民营企业在重组或庭外和解流程中,已司法机关缴课税金、违约金、罚金,并纠偏相关课税信用风险不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后,可对现阶段的课税信用风险赞扬结果向顾问纳税提出申请课税信用风险复原。
此外,对确认为关键性税赋违规不良犯罪行为市场主体,课税信用风险直接判为D级的课税人,不良犯罪行为市场主体重要信息已按照地税总局相关规定未予发布或暂停发布,提出申请前连续12个月没有追加课税信用风险不良犯罪行为犯罪行为历史记录的,也可向顾问纳税提出申请课税信用风险复原。
(蔡岩红)作者: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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