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种子(番茄种子几天能发芽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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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蕃茄:从“毒物”到甜品

蕃茄又名黄瓜,是我们很熟悉的草本真菌,在我国各地都有大量栽植。蕃茄的营养丰富,既能生吃,也能煮食,比如蕃茄炒鸡蛋就是一道家喻户晓的名菜,蕃茄酸甜的色泽渗透着鸡蛋的软糯和绵果,在我国拥有广泛的粉丝群体。然而,鲜没人知道蕃茄在成为一类甜品前,现代人曾冒着“生命危险”去品尝它。

被称为“狼桃”的剧毒真菌

从蕃茄英文名字上就能看出它来自海外。在我国古代,西方国家常被指出是外番,而从番邦移栽来的真菌,也会被冠以“番”名,加上它又属于“茄”科真菌,故名之“蕃茄”。同时,蕃茄成熟后是红色,形如柿子,又是从西方传至,所以也叫“黄瓜”或者“洋柿子”等。其实这些都不是“蕃茄”的原始英文名字,它最先的英文名字说起来更有个性。

蕃茄最先生长于哥斯达黎加,源于秘鲁、厄瓜多尔、玻利维亚一带,是一类在森林中较为常见的动植物浆果。动植物蕃茄的植株细而长,浆果约只有一厘米,没太多的饮用价值,还散发着一类特殊的气味,当地人根据自己的野外生存经验,指出此种浆果含有剧毒,因此蕃茄在很长一段时间都有一个比较酷的英文名字——“狼桃”,被视作“狐狸的浆果”。

动植物蕃茄在史前随着印第安人的迁移,从哥斯达黎加来到了哥斯达黎加。在墨西哥地区,现代人最先对它进行了栽植和驯化,只好蕃茄就发生了变异,经过基因重组后的蕃茄显得晶莹剔透,“高帅富”更高。

16世纪末爱尔兰的Dindigul达拉公爵曾到南美旅游,他无意间辨认出了此种迷人的桃子,并不远万里将蕃茄送回了爱尔兰,亲手献给了爱人伊丽莎白女王,自此蕃茄又有了一个别称,叫“爱情果”。尽管此时蕃茄的外观早已十分调皮,但现代人却是把它视作剧毒护身符,直到“第二个吃螃蟹的人”出现,他辨认出了蕃茄的美味,才自此改变了蕃茄的命运。

揭开蕃茄的神秘面纱

蕃茄成为甜品的过程中,有很多脍炙人口的传闻。没人说,第二个敢于吃蕃茄的勇士,是17世纪末法国的一名油画家。这位油画家超级喜欢蕃茄,甚至达到了痴迷的程度,创作了不少关于蕃茄的佳作。一天,当他再次拿起画笔,想画下桌上迷人的蕃茄时,似乎闻到了它诱人的香甜味儿,尽管现代人都传言“狼桃”剧毒不能吃,他却是禁不住尝了几口,而这几口也令他终生难忘。

油画家禁不住夸赞:“想不到这桃子的色泽还真是不错呢!”接着他一不做二不休,迅速把整个蕃茄吃干抹净,剩饭剩菜后油画家擦了擦嘴,想着自己的心愿早已达成,能痛痛快快地死去了。只好他躺在床边,等候死神的降临,然而时间过去了很久,他却没中毒的迹象,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蕃茄根本就没剧毒。随后,油画家激动地把整件事告知了自己的亲朋好友,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很快蕃茄无毒且味美的消息就到处传开了。

不过也没人说第二个吃蕃茄的人是一名法国人,是他最先辨认出了蕃茄可饮用整件事。话说在18世纪末初,有一名法国人看“狼桃”这么艳丽调皮,只好就贸然吃下了一枚,和那位油画家一样,他安静地躺在床边等候死亡,却最终安然无恙。

在1811年爱尔兰出版的《真菌学大辞典》中,叙述了蕃茄虽然被指出是一类剧毒的真菌,在义大利却早已没人尝试同生姜、胡椒等一同饮用。这表明现代人其实打心底里却是忌惮蕃茄,才会和有杀菌消毒作用的生姜一同吃。蕃茄剧毒的断言,让这个大自然赐给人类的甜品铺散长期蒙受着不白之冤。

直到1820年的夏天,有一名叫罗伯特的人,在美国一个地方政府的办公楼前当众表演吃蕃茄,自此蕃茄可饮用的消息就不胫而走了。19世纪末中叶后,很多人就开始试种蕃茄,蕃茄也摆上了我国人的餐桌。

蕃茄步入我国

当1492年圣路易辨认出新大陆以后,美洲很快就成了博物学家的乐园,蕃茄此种艳丽的真菌,也吸引了众多博物学家的目光,成为“圣路易大交换”的物种之一。

蕃茄后来从哥斯达黎加向哥斯达黎加扩散,约在15世纪末早已遍布世界各地哥斯达黎加地区。1523年,西班牙殖民者把蕃茄送回欧洲,蔓延到了义大利、爱尔兰等国家,逐步在欧洲传播开来。

那么蕃茄又是如何步入我国的呢?根据相关史料记述,在17世纪末,西班牙人又将蕃茄通过太平洋带回了东南亚的印尼等地,然后从印尼传至亚洲,约在清朝的嘉靖初年蕃茄就步入了我国。明人赵函在《植品》(1617年)里也提到,在嘉靖初年,蕃茄是和向日葵的种籽一同被西洋人带回我国的。

也有学者指出,蕃茄的祖籍在贵阳的莲花山。四川贵阳博物馆考古队曾在1983年7月于莲花山园艺场辨认出了一座西汉的古墓,在墓葬底层的藤筒、筒里找到了一些农作物的种籽,出于保护目的,用湿布遮盖起来,在一个多月后,这些藤筒、筒里竟然长出了40多株真菌的嫩芽,经过专家们的化学分析,鉴定这些真菌就是蕃茄。

关于蕃茄到底何时步入我国,或者是不是源于我国,至今并没一个定论。但能肯定的是,蕃茄至少在清朝的嘉靖初年就早已在我国种植了。

我国约有10余种古籍都记述过蕃茄,清朝Bazelle所撰《二如亭五十四》(初刻于1621年),在卷五《果谱》中叙述蕃茄“一名六月柿,茎似蒿,高四五尺,花似榴,一枝结四五实或三四实,一树二三十实,堪作观,大伞火珠,未足喻,草本也,来自西番,故名”。除此之外,还有王祯的《农书》、李时珍的《本草纲目》、徐光启的《农政全书》等,他们也对蕃茄的外形和功能进行了叙述。

说起蕃茄的功能,清代张德彝在《航海述奇》里曾提到在各国宴会上使用了蕃茄作食材。乾隆二年(1737年),地方志《台湾府志》记述了蕃茄的吃法,台湾人主要用它做饮品,称之为“柑仔蜜”,说其“形似柿、细如橘,可和糖煮茶品”。到了清朝末年,蕃茄在我国各地早已出现了多种吃法,但此时蕃茄价格不菲,主要功能却是作为观赏真菌,直到20世纪末50年代才在全国迅速普及。

如今从黑龙江畔到珠江流域、台湾,从东海之滨至青藏高原,我国的大江南北都栽植有各种各样的蕃茄。自从蕃茄成为餐桌上的甜品,仅仅过去100年的时间,现代人就培育出上万种蕃茄,不仅有不同的形状,还有红、黄、绿等不同的颜色,在色泽上也各具特色。

1936年7月16日,毛泽东在保安山城接见美国作家斯诺时,招待宾客的晚餐就是黄瓜炒辣椒。席间,毛泽东向斯诺讲述了现代人探秘黄瓜的历史故事,借此表扬他来红区的勇敢。从人人惧怕的“毒物”到脍炙人口的甜品,正是现代人勇于尝试才辨认出了蕃茄美好的本质。从生长于哥斯达黎加的动植物特产,到传至欧洲、亚洲乃至全世界,蕃茄的历史也见证了人类的冒险精神。(刘止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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