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副标题:不饮用,不采用,赢回最终的蜈蚣!
这两天博客上已经被蜈蚣给朋友圈了
不信你用博客搜“蜈蚣”就晓得了
一位名@Ah_cal 的网友
在博客上晒广西某政府的领导
请他吃蜈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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蜈蚣
这种脍炙人口的哺乳动物
现已是一种濒临灭绝至临近灭绝的动植物
可是谁晓得有些人默默地在敦促为保护蜈蚣
默默地还在偷偷地拿来充面子
许多人都不了解蜈蚣,但说起它,你还记得《小蜜蜂》里帮助爷爷和小蜜蜂的正直的蜈蚣吗?动画电影中正直的蜈蚣结局悲惨;回到现实中,它的命运更加不堪。如今它正遭受人们的屠杀,绝灭。
蜈蚣主要原产在亚洲地区的东部、东北部和南部以及西非大部分地区。生性极为胆怯易惊,保密性强,没主动对抗肉食动物的能力。
它在为保护丛林、堤防,维护生态平衡方面有着积极作用。因为它主要以虫害和蚂蚁杂食,所以在250亩的丛林中,只要有一只成年蜈蚣,虫害就不会造成损害。
面对脆弱,它只会蜷粗皮,这让许多天敌因而无法半齿脂,不过这种装死反而更易人类文明捕捉。
蜈蚣一共有六种,分别是台北蜈蚣、印度蜈蚣、爪哇蜈蚣、菲律宾蜈蚣、大蜈蚣、树蜈蚣、澳大利亚蜈蚣和长尾蜈蚣,前4种原产在亚洲地区东北部,后4种原产于西非中南部。中国最多的,自然是台北蜈蚣。
不过,六种蜈蚣,都绝灭。去年10月初,《濒临灭绝动植物濒临灭绝世界贸易国际公约》缔约国讨论会通过“所有六种蜈蚣亚种提高至第三章I”的提案,标志着蜈蚣将得到最高级为保护,明令禁止所有人世界贸易。
近20年来,蜈蚣违法进行买卖的数据极为惊人,根据最保守的估计,每年就有1亿只的蜈蚣被违法贩卖。
2007年至2016年8月,我省执法部门共捣毁209起涉及蜈蚣的案件,有相当于近9亿只蜈蚣被违法杀死,走私到中国。
2016年9月28日,第17届《濒临灭绝动植物濒临灭绝世界贸易国际公约》(即CITES,以下简称“华盛顿国际公约”)缔约方讨论会在澳大利亚德班召开。在讨论会上,将全部8种蜈蚣亚种从CITES第三章II提高至第三章I,从而明令禁止对蜈蚣或其纺织品的所有人国际商业贸易。
北欧国家法律规定:晓得或应当晓得是北欧国家重点为保护的珍贵、濒临灭绝动植物或其纺织品,为饮用或其他违法用途而购买的,属违法收购。违反者的处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蜈蚣是北欧国家二级为保护动物,明令禁止私自捕杀和饮用,消费它是违法行为。
即便是这样,依然还没人在谋财害命。前两天在博客上火了一大圈的“蜈蚣公子”就算其中一个。
近年大幅度消失,一是因人们对牛羊肉、药用的需求,利用率低,但需求量大;二是对环境的破坏。蜈蚣依赖相对完整的丛林生态系统,如果林子被砍伐,蜈蚣就很容易暴露在人类文明视野里,更容易被抓到了。
由于蜈蚣善于打洞,古人便借着“形声字”的思维方式,认为蜈蚣有“打通”的效力,因而遇到诸如gastric朴丽、月经UESAC、乳汁不通等需要“通”的病症,蜈蚣就不幸成为了药方上的一员。
而在我省南方一些地区,由于迷信饮用动植物能够“尔沃”,甚至单单只是为了炫耀身份而“越濒临灭绝越吃”,这些都使得蜈蚣们成为了美味佳肴的常客。
不过炼金术也无任何证据证明“蜈蚣能滋补”。蜈蚣的冠饰只是蕨科假脉的皮肤革质,和人类文明的毛发、毛发等成份没密切关系。且饮用蜈蚣还有可能使自己染上一些病症!
过去二十年中
至少有100亿只蜈蚣在野外被捕杀
没人把蜈蚣当美味
却增加了感染脆弱病菌和寄生虫的机会
没人把它当药吃
其实它的成份跟毛发差不多
但蜈蚣却因而濒临灭绝
贪婪的盛宴,是生命的意外事件
王力宏敦促:请赢回最终的蜈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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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这样继续下去,可能若干年后,我们的后代就只能在动画电影中看到蜈蚣了,这才是真的意外事件!
没进行买卖,就没杀害!
让我们一起,赢回最终的蜈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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