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北京大学正式发布2023年强基方案录取通则。一同上看通则概要↓
为全面贯彻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有关深化考试录取制度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议》(请示报告〔2014〕3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有关在部分院校积极开展基础科学录取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的意见建议》(教学〔2020〕1号)等文件明确要求,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本校2023年继续积极开展基础科学录取体制改革试点(即“北京大学强基方案”),服务项目国家关键性发展战略市场需求,加强尖子创新人才甄选培育,探索多方位考评评价模式,甄选一批有抱负、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育成为拉维县担当,能承担科技创新、火炬计划重任的掌握未来的武大人。
一、录取对象及报名者条件
在本校安排强基方案录取的省市,符合所在省市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全省标准化考试报名者条件、教育者服务项目国家关键性发展战略市场需求的以下两类初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者:
A类:综合性素质优秀、战绩优异的学生;
B类:基础科学尖子,在初中阶段赢得数学、物理或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省半决赛一等奖(金牌)、一等奖(铜牌)的学生。
报读本校强基方案的学生不能救应其他院校强基方案。
二、录取专精
分省录取方案数以本校强基方案报名者网络平台中公布为准。
三、报名者方式与甄选程序
(一)报名者天数和办法
A类学生从即日起至4月30日可登入北京大学强基方案报名者网络平台,按明确要求精确、完备地顺利完成网路上报名者。
B类学生从即日起至4月26日可登入北京大学强基方案报名者网络平台按明确要求精确、完备地顺利完成网路上报名者。本校将对其学科特长及综合性表现展开审查,4月28日向学生正式发布TNUMBERA46资格证书审查结果。TNUMBERA46资格证书审查通过者可赢得TNUMBERA46获奖资格证书;审查不通过者将被转为A类学生展开校测考评,或可登入北京大学强基方案报名者网络平台选择中止本校强基方案报名者。
(二)学生参与标准化中考
(三)校测考评
1.毕业考:
(1)6月15近日(中考后、出品轩,意见建议反馈另行)举办毕业考,毕业考形式为考试;
(2)对于A类学生,依据毕业考战绩,按分此省专精方案数的3倍划定毕业考符合明确要求线:毕业考符合明确要求方可获奖校测复试,毕业考不符合明确要求无须进入先期甄选各个环节、不计校测战绩;
(3)赢得TNUMBERA46获奖资格证书的B类学生不参与毕业考,直接获奖校测复试复试。
2.复试证实:
获奖校测复试的学生须在规定天数内(具体天数另行)登入北京大学强基方案报名者网络平台展开校测复试证实并签定诚信考试承诺书和知悉申请书,放弃、未证实或未顺利完成承诺书和知悉申请书签定的学生,将被中止获奖复试资格证书,无须进入先期甄选各个环节。
3.复试:
(1)6月22近日(意见建议反馈另行)举办复试,复试根据报读专精设置考试、复试、体质测试等各个环节;
(2)报读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专精的A类学生须参与考试和复试,报读其他专精的A类学生直接参与复试,B类学生直接参与复试;
(3)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获奖学生展开复试,专家、学生以“双随机”抽签方式配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4)学生的综合性素质评价材料将在复试过程中作为重要参考资料,复试前安排充足天数由复试专家审阅;
(5)体质测试将于复试后展开,体质测试战绩将作为综合性战绩同分情况下的排序依据之一;所有学生均须参与体质测试,无故缺席体质测试者将被中止校测战绩。详见附件。
(四)录取办法
1.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性战绩由中考战绩(占85%,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校测战绩(占15%)组成:
综合性战绩=中考战绩÷中考满分×850+校测战绩
注1:校测战绩满分150分,其中校测考试战绩满分100分。
注2:报读数学与应用数学和物理学专精的A类学生,校测考试战绩按复试考试战绩计算;报读其他专精的A类学生,校测考试战绩按毕业考战绩计算。
2.中考战绩公布后,按规则确定预录取名单:
(1)学生中考战绩须达到所在省市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及中考综合性体制改革省市,按各省级招办文件规定的相应控制分数线执行);
(2)对于A类学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学生综合性战绩、校测战绩、专精志愿和分省方案数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性战绩相同时,依次按体质测试战绩、中考战绩、中考语文战绩、中考数学战绩、中考外语战绩确定位次;
(3)对于B类学生,综合性战绩达到生源地A类学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本校追加方案予以录取。
3.强基方案预录取学生名单经学校本科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各省级录取考试机构审查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学生无须参与先期中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按中考志愿填报规则参与先期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育方案
学校对通过强基方案录取的学生制定单独人才培育方案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学校将为强基方案录取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和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育模式。对于学业优秀的学生,将在本硕博衔接培育、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同时,建立阶段性考评和动态进出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学生上传的材料将作为复试参考材料,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二)学生综合性素质档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标准化提供。
(三)对于报名者材料或综合性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院校考评中舞弊的学生,将中止强基方案的报名者、考试和录取资格证书,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录取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已经入学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和本校相关规定处理中止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则中止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本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对于证实参与校测复试又无故放弃的学生,本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规定,通报生源省市考试录取机构并记入学生诚信档案。
(五)考试考评范围如下:
1.汉语言(古文字学)、历史学、哲学专精考评文史哲综合性知识;
2.数学与应用数学专精考评数学,物理学专精考评物理,化学专精考评化学,生物科学、基础医学专精考评数理化综合性。
(六)强基方案录取的学生入学后原则上本科阶段不得转到强基方案录取之外的专精就读。
(七)校测期间,学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获奖校测学生若家庭经济困难,可向本校提出申请,本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八)凡参与强基方案校测复试的学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九)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可能影响录取测试过程的情况发生,校测方案或作相应调整,另行。
(十)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积极开展包括强基方案在内的各项考试录取,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领导与监督保障机制
(一)北京大学强基方案由学校强基方案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有关工作。
(二)北京大学强基方案录取工作在学校本科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生录取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通则的过程中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获奖标准、录取标准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
(四)北京大学强基方案录取工作全程接受北京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监督。
七、咨询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邯郸路220号北京大学本科生录取办公室
邮编:200433
录取咨询呼叫中心:021-5566 6668
传真:021-5566 4345
电子邮箱:admission@fudan.edu.cn
北京大学主页:www.fudan.edu.cn
北京大学上海医学院主页:shmc.fudan.edu.cn
北京大学录取网:www.ao.fudan.edu.cn
北京大学本科教学信息网:www.jwc.fudan.edu.cn
北京大学纪委监督检查室:021-6564 2601,jiancha@fudan.edu.cn
北京大学强基方案报名者网络平台:bm.chsi.com.cn/jcxkzs/sch/10246
八、本通则由北京大学本科生录取办公室负责解释。
北京大学本科生录取办公室
2023年4月13日
来源:上海杨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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