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广州市招考办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划重点
▶1、2023年广州中考报名时间:2月28日9:00至3月4日18:00。
▶2、对于大家比较关心的名额分配“限制性分数线”的问题,在2023年中考报名问答中提及到,2023年第二批次名额分配投档录取规定为:采用梯度控制线上志愿优先投档方式统一投档录取,各校(校区)录取控制线为本校(校区)名额分配录取最低控制线。
在2020年,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生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到:从2020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起,也就是从2023年开始,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招生一律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
小编向教育部门咨询,根据市招考办工作人员的回复:可以参考2022年的“取近三年统招批户籍生录取最低分数的平均值下降20分为该校名额分配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但在中考报名后,届时将发布2023年名额分配招生工作细则,请以正式通知为准。
▶3、通知强调了申请跨区生资格的有关问题:有广州学籍与户籍,但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的应届毕业生,可自主选择按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升学。
例如某考生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从化区,可选择按学籍区即越秀区升学,或选择按户籍区即从化区升学,选择按户籍从化区升学即为跨区生。
如果某考生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海珠区,由于越秀、海珠、荔湾视作同一个招生区域,因此考生无需办理跨区。
注意,选择户籍所在区升学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申报跨区生资格。
▶4、取消少数民族中考加10分政策,取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疗卫生工作人员子女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政策。
▶5、2023年中考招生部分工作日程安排公布↓↓↓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各有关中学:
根据省招生委员会、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报名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与报考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市2023年中考:
(一)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或往届生。
(三)经批准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
(四)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
高中阶段学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须真实有效,对通过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报名资格,如已参加考试的将取消各科目成绩,如已被录取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各类中考考生升学报考范围详见附件1。
二、报名时间
2023年我市中考报名时间是2月28日9:00至3月4日18:00。
三、报名派号
(一)各区招考办和全市初中毕业学校均设立中考报名点。其中我市应届毕业生报名点为学籍所在初中学校。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和往届生报名点为户籍所在区招考办。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报名点为居住地所在区招考办。非本市户籍的往届生报名点为原初中毕业学校所在区招考办。中国境内公民考生证件号为居民身份证号码;港澳台居民考生证件号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证件号码;外籍考生证件号为护照号码。
(二)我市应届毕业生在初中学校报名点采集身份信息、领取考生号,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https://zhongkao.gzzk.cn/,以下简称“中考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三)往届生和外地返穗生可通过网络方式申请报名派号。考生登录中考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粤省事登录”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名认证可信等级四级后进行考生号申请(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报名页面操作指引)。往届生和返穗生须上传身份证、户口簿、毕(结)业证书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由区招考办审核通过后予以派号。省外返穗生学籍证明参考格式见附件2;省内返穗生由所在区招考办协调区学籍管理部门在广东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查验,无须提供纸质学籍证明。
(四)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到区招考办现场办理报名派号。考生须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有效中国签证的外国护照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等身份证件,相当于初中毕业的证明,以及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的公证书等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在区招考办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予以派号。
(五)未曾办理身份证或持其他证件无法通过“粤省事”实名认证的考生,可联系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并派号。报名点在中考服务平台申请派号时须上传考生有关报名材料,区招考办审核通过后予以派号。
四、报名流程
(一)网上报名。
考生须在2月28日9:00至3月4日18:00期间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考生号由十位数组成,其中第1-2位为市代码,第3-4位为区代码,第5-6位为报名点代码,第7-10位为流水号。首次登录成功后考生须先阅读报名须知、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修改初始密码和核验接收短信的手机号码。建议家长在高中学校招生录取结束前不要更换已通过核验的接收短信手机号码。考生和家长应妥善保管好密码,不得向他人透露。考生按系统报名页面的操作指引,依次完成以下操作:
1.核对考生基本信息。考生认真核对考生号、姓名、性别、证件号、户口所在地、是否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是否具有本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照片等基本信息,并核对本人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参考科目的考试成绩等级,核对无误后予以确认;发现有误的,应及时联系报名点处理。录取参考科目成绩转入办理指引见《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录取参考科目成绩管理工作的通知》(网址:http://gzzk.gz.gov.cn/zkzz/zkxx/wjtz/content/post_7148970.html)。未拍摄照片的考生,可选择指定相馆(见附件8)拍摄上传或自行上传符合规格的电子相片,应届毕业生可由学校统一组织拍摄照片。
2.填写个人资料。考生根据系统设置的内容完整填写籍贯、住址、户口所在街道或乡镇、个人简历及家庭成员等信息。
3.填报体育考试项目。所有考生均须填报体育考试项目,考生还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未通过医务审核的特殊类考生如需重报其他类别,须及时向区招考办书面提出重报申请,并在中考服务平台重新填报体育考试类别和项目。
4.资格申报。考生根据本人意愿选择是否参加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选择不参加的,将不能参加后续的志愿填报和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选择参加的,考生根据本人情况依次完成各类资格申报。
(1)非户籍生升学资格。
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含往届生,附件3)可申报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应届生报考范围与其学籍所在区具有该区户籍和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相同(往届生报考范围详见附件1)。未通过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审核的考生如“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考服务平台重新申报。
不符合政策性照顾条件的非本市户籍毕业生中,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我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可申报“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可报考我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
(2)跨区生资格。有广州市学籍与户籍,但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的应届毕业生,可自主选择按学籍或户籍所在区升学,选择按户籍所在区升学的考生须在2023年4月30日前申报跨区生资格。跨区生在填报名额分配志愿时只可填报学籍学校分得的名额分配计划。
(3)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资格。符合相关政策的考生(附件4),可申报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资格。
(4)名额分配报考资格。具有我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具有同一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并在该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符合名额分配报考资格。
拟报考名额分配计划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户籍迁入我市或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申报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上述(1)至(3)资格须由考生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申报,未按规定进行资格申报的考生,将视作不具备或自动放弃相应资格。名额分配报考资格无需考生申报,中考服务平台将自动呈现有关的资格信息和审核状态,考生可实时查阅,如有问题须及时联系初中学校处理。
符合市教育局关于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文件要求的考生,须在市教育局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考服务平台申报体育或艺术特长生资格、项目和招生学校。
5.确认报名信息。考生须在2023年3月4日18:00时前核准报名各项信息并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则报名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前已确认、因故需修改的,考生可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报名点取消确认状态后可再次修改并确认。
(二)交纳考试费。
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科目收费问题的复函》(穗发改函〔2020〕272号)规定,中考按每生每科10元进行收费,收费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英语听说、体育与健康、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物理实验操作、化学、化学实验操作、地理、生物学、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凡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统一录取的考生须于3月10日前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按系统操作指引交纳考试费160元(返穗生、往届生、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须交纳考试费110元),网上交费成功后视为完成报名。
(三)提交证件材料。
凡在网上申报各项资格的考生,须按要求上传相应资格所需材料,并提交材料原件给报名点核验,逾期未提交的按审核不通过处理。
申报各项资格中如涉及提供监护人材料的,前期未采集监护人身份证件或监护人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页面指引通过监护人刷脸登录“粤省事”核验或上传监护人身份证件、亲子关系材料(如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进行核验。
申请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或优先录取的考生,网上申报和填写信息后须打印申请表(加盖父或母所在师级以上单位公章),连同相关证件一并交回报名点。
(四)其他事项提醒。
1.考生和家长在完成中考报名后,可关注“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便民服务”——“中考查询”菜单中的“中考综合查询”模块,输入正确的考生号和密码成功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后,即可自动授权个人微信下次免账号密码访问。
2.考生忘记中考服务平台登录密码,可以联系报名点初始化密码,或自行在登录认证页面点击“粤省事登录”,使用考生本人微信扫码实名认证、刷脸登录成功后,进入中考服务平台的“登录认证”模块,点击“密码修改”重新设置密码。
3.考生和家长可通过广州招考网、“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与微博、就读学校、市区两级招考办、主流媒体等渠道咨询了解中考政策。不要轻信各类所谓升学、招生咨询的网站、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注意甄别,以免受骗上当,影响升学或带来经济财产损失。
4.考生可在广州招考网下载中考英语听说考试体验软件模拟练习,提前熟悉我市中考英语听说考试流程、了解考试题型、掌握考试作答方式,网址:http://gzzk.gz.gov.cn/zwgk/tzwj/content/post_8124736.html。
五、各类资格审核办法
(一)监护人身份核验。对申请政策性照顾学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考生,须先进行监护人身份审核。如监护人身份不能通过采集身份证或“粤省事”认证核验通过的,由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初审,区招考办复核、审定。监护人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相应资格审核。
(二)名额分配报考资格。由各初中学校根据考生的户籍、学籍和是否在本校就读等情况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审核,区招考办负责监督、检查。
(三)政策性照顾学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除部分可通过网络核验或相关单位协助审核的类别外,其他由报名点根据考生提供的证件材料在中考服务平台进行初审,区招考办复核、审定。
对申请现役军人子女加分或优先录取的考生,由各报名点负责初审,并根据系统编号依序整理考生的申请表和材料,各区招考办汇总本区资料后,于4月7日前上交市招考办,由广州警备区进行资格复核、审定。
(四)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父母的户籍、居住证信息,由市招考办根据市公安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有关资格审核指引详见附件5。
(五)跨区生。由市招考办根据市公安局提供的户籍信息进行审核。
(六)体育考试医务审核。3月24日前,各区体育考试医务审核组须根据《广州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特殊考生医务审核指南》要求,在中考服务平台完成体育考试医务审核工作。
考生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或“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查询各类资格审核结果,或留意市招考办发送的手机短信通知。经审核符合相关资格的考生名单,由各报名点打印并在报名点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若有投诉,应报市、区招考办及有关部门查证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中考报名工作是重要基础环节,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事关中考中招工作公平、公正,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各区教育局、招考办和各报名点务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责任到人、规范操作、严格把关,严守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管理中考服务平台账号和密码,完善平台中的单位及联系人信息,严格管理各类考试数据,加强岗前培训,加强对考生的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加强我市中考政策宣传解读,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确保中考报名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区、各学校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依法落实和保障初三学生参加中考权利,不得干扰、限制学生报名;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劝说学生放弃中考、中途退学、提前“分流”或转校。我市中考实行“根据考生志愿,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考试招生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统一注册学籍。未参加中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计划和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由省统一组织报名、考试和录取,考生被全省统考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我市2023年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具体要求以省印发的当年相关文件为准。根据省文件“普通高中学校未经省教育厅同意不得跨地市招生,不得招收未在本地市参加中考的学生”相关要求,准备回户籍地升学的随迁子女,应提前了解户籍地中考政策,在户籍地报名、考试和升学。对因个人原因不报名的学生,学校须凭学生和家长签名的报告在中考服务平台做好不报名原因登记,并上传经学校审核的书面报告。各学校要制定中考各项考试备考方案,指导考生加强自我调节,科学进行体育锻炼,合理安排作息时间,积极面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带来的影响,增强中考信心。要加强涉考培训咨询机构治理,各学校及其教师不得参与涉考培训咨询机构任何形式的涉考培训活动,不得允许教育咨询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进入学校开展涉考培训咨询活动,不得提供场地给有关机构或个人开展相关活动,不得向考生和家长宣传推介有关机构或个人的相关活动。
(三)各区、各学校要将中考报名政策信息全面、准确、及时传达到每位考生及家长,耐心做好咨询、组织、督促和服务工作,确保每一位考生了解流程、知晓政策。要做好“托底”工作,精准掌握每位考生网上报名条件情况,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报名条件,确保考生顺利报名。
(四)各报名点要统筹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和中考报名工作,倡导考生网上报名,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要加强报名场所和设施设备的通风、消毒,落实预约办理、人员登记,考生和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口罩并保持适当间距,确保报名安全进行。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等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前往报名点进行现场办理报名的考生,各区、各学校要做好登记,逐级上报,按特殊情况处理。
(五)各报名点要做好报名进度监控,掌握本区和本校报名进度,指导考生准确填写报名信息,督促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及时确认。对申请各项升学资格及未拍照、未交费的考生,应督促提醒考生上传材料、照片及交费。
(六)如户籍信息在考生号派发后发生异动的,考生须凭最新户籍信息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报名点提出户籍变更申请,最迟于志愿填报开始前2周完成,逾期未更正的以原报名信息为准。报名期间未办理身份证的考生,应尽快办理身份证,以便顺利参加中考各项考试。
(七)考生是否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和本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的基本信息来源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各初中学校须在报名开始前,依照有关程序再次通过“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对本校学生学籍信息和在读情况进行复核,确保学籍信息真实、准确。
(八)各区招考办、各报名点要认真做好资格审核工作,严格落实审核互检和回避制度,凡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相应资格,或提交虚假审核材料的考生,一律取消其报名或相应资格。各项资格审核工作须于志愿填报开始前2周完成。各区要加强对各报名点的监督和检查力度,设立举报电话,受理招考问题举报,发现违反招生考试规定和纪律的或因失职造成重大差错的,一律全市通报,并提请有关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023年中考报名问答
一、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以下简称“中考”)报名须具备什么条件?
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报名参加我市2023年中考:
(一)具有我市初中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二)具有我市户籍的外地返穗生或往届生。
(三)经批准的港澳台或国外来穗升学生。
(四)我市初中学校毕业的非本市户籍往届毕业生。
普通高中或中职学校的在校生不能报名参加中考。
二、各类考生何时在何地报名?
三、如何获取考生号?
答:(一)我市应届毕业生在初中学校报名点采集身份信息、领取考生号,凭考生号和初始密码登录“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考服务平台”(https://zhongkao.gzzk.cn/,以下简称“中考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二)往届生和外地返穗生可通过网络方式申请报名派号。考生登录中考服务平台“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粤省事登录”进入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实名认证可信等级四级后进行考生号申请(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报名页面操作指引)。往届生和返穗生须上传身份证、户口簿、毕(结)业证书或学籍证明等材料,由区招考办审核通过后予以派号。
(三)无我市学籍的港澳台及国外来穗升学生到区招考办现场办理报名派号。考生须携带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来往内地/大陆通行证、有效中国签证的外国护照或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表等身份证件,相当于初中毕业的证明,以及委托本市户籍居民照顾的公证书等材料原件,到居住地所在区招考办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予以派号。
(四)未曾办理身份证或持其他证件等原因无法通过“粤省事”实名认证的考生,可联系报名点进行资格审核并派号。报名点在中考服务平台申请派号时须上传考生有关报名材料,区招考办审核通过予以派号。
四、报名流程是怎样的?
答:(一)考生登录中考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确认报名信息。(二)网上交纳考试费。(三)申报各类资格的考生上传相应资格所需材料,并提交材料原件给报名点核验。详细报名流程见《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附件6。
五、体育考试项目怎样填报?
答:普通学生从1000米(男子)/ 800米(女子)、100米游泳(不限泳姿)、立定跳远、三级蛙跳、一分钟跳绳、投掷实心球、推铅球、篮球、排球、足球等十个项目中选取两个项目(可以为同类项目)进行考试。选择中长跑、游泳、跳绳项目的考生,可以另外再多选一个项目作为备考项。每个考试项目满分100分,评分标准按2021年体育中考评分标准执行。
考生还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免考、择考、缓考或特殊体育考试。特殊类考生如医务审核未通过,须及时向区招考办书面提出重报申请,并在中考服务平台重新填报体育考试类别和项目。
2023年体育考试具体实施方案可在广州市教育局官网或广州招考网查阅。
六、报名后户籍信息发生变更,如何更改?
答:考生的户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发生异动的,考生须尽快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向报名点提交户籍变更申请,最迟于志愿填报开始前2周完成,逾期未更正的以原报名信息为准。如要报考名额分配计划的考生,户籍迁入我市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
七、学籍信息有误如何更改?
答:考生在中考服务平台的学籍信息,包括学籍号、“是否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及“本校三年完整初中学籍”等基本信息均来源于“广州市教育综合管理系统”。如有误,考生须联系初中学校,提交相关学籍材料报各区学籍管理部门核实更正,再报区招考办处理。
八、报名信息确认后,还可取消确认修改吗?
答:考生须于2023年3月4日18:00前在中考服务平台对报名信息予以确认,逾时未确认的则报名无效。报名时间截止前已确认、因故需修改的,考生可向报名点提出申请,经报名点取消确认状态后可再次修改并确认。
九、哪些考生需要在网上提交资格申请,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答:申请政策性照顾学生、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跨区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等升学资格的考生,须在中考服务平台资格申报栏目申报相应资格,按要求上传审核材料,并提交材料原件供报名点核验。考生可参照中考服务平台中各项资格的标准证件样式准备材料,以提高申报效率。
(一)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材料见《通知》附件3。
(二)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无须提交材料,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市公安局、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的有关信息自动审核。
(三)跨区生:无须提交材料,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市公安局户籍信息自动审核。
(四)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资格材料见《通知》附件4。
十、哪些考生需要进行监护人身份核验?
答:对申请政策性照顾学生、加分或优先录取考生、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的考生,须先进行监护人身份审核。前期未采集父母身份证件或监护人身份核验未通过的考生,须按页面指引通过监护人刷脸登录“粤省事”核验或上传监护人身份证件、亲子关系材料(如与父母或一方同户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或监护人变更的法院判决书等)进行核验。监护人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行相应资格审核。
十一、符合哪些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报考公办普通高中?
答:具有我市三年初中完整学籍、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在我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初中应届毕业生,可报考我市公、民办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省、市属和越秀、海珠、荔湾、天河区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随迁子女的计划为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8%至15%,其他区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随迁子女的计划为该校当年招生计划的8%至18%,区属公办普通高中的具体比例由各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省市属公办普通高中的具体比例由学校自行确定。普通高中补录时,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计划不再区分户籍生和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
十二、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对居住证有何要求?
答: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必须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实体或电子《广东省居住证》,且《广东省居住证》须在2023年4月30日仍有效,随迁子女父母或监护人须及时续期《广东省居住证》,具体业务请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咨询办理。
十三、父母双方都是广州户籍,考生是非广州户籍的,可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吗?
答:不可以。考生将户口迁入广州市后可报考我市公办普通高中,否则只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港澳台居民考生还可报考招收港澳子弟班的学校。
十四、往届随迁子女可否报考公办高中?
答:不可以。往届随迁子女只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港澳台居民的往届生还可报考招收港澳子弟班的学校。
十五、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还可以在我市升学吗,可以报考哪些学校?
答:不符合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的随迁子女可以在我市继续升学,可报考在我市招生的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其中港澳台居民考生还可报考招收港澳子弟班的学校。
十六、不符合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的考生,需要在中考服务平台重新申请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吗?
答:需要。如考生政策性照顾学生资格审核未通过,须在规定时间内重新登录中考服务平台,在“资格申报”——“非户籍生升学资格”栏目选择“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选项进行申报。未重新申报的不纳入符合公办普通高中报考条件的随迁子女资格审核。
十七、什么是跨区生?如何办理跨区手续?
答:有广州市学籍与户籍的应届毕业生,但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选择按户籍所在区升学的,称为“跨区生”。选择按户籍所在区升学的考生,须于2023年4月30日前在中考服务平台申请跨区生资格。例如某考生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从化区,可选择按学籍区即越秀区升学,或选择按户籍区即从化区升学,选择按户籍从化区升学即为跨区生。如果某考生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海珠区,由于越秀、海珠、荔湾视作同一个招生区域,因此考生无需办理跨区。建议考生合理评估自己的学业水平,查阅户籍、学籍所在区区属普通高中历年的录取分数,综合考量选择是否跨区。
十八、跨区生需要回户籍区参加考试吗?
答:不需要。办理了跨区手续的跨区生,系统会自动设定升学范围为户籍所在区,其报名、考试、志愿填报仍在学籍学校进行,不需回户籍所在区办理。
十九、“外区生”和“跨区生”有什么不同?
答: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含经批准可面向外区招生的引入优质教育资源新建的普通高中,下同),可将不超过15%的招生计划面向外区户籍生(含政策性照顾学生,下同)招生,全市户籍生均可报考升学区以外的区属示范性普通高中,即“外区生”。投档录取时,本区户籍生和外区户籍生共用招生计划,外区最大招生计划录满就不再录外区生。
具有我市学籍与户籍,但学籍与户籍不在同一个区的应届毕业生,选择按户籍所在区升学的即“跨区生”(越秀、海珠、荔湾三个区同属一个招生区域,无需办理跨区)。跨区生的报考范围除名额分配批按学籍报考外,其余批次均与其户籍所在区应届初中毕业生相同。
例如以2022年为例,某考生学籍在越秀区、户籍在从化区,且符合名额分配报考资格,选择户籍从化区报考即为跨区生,第三批次报考从化中学可按本区生最低分数达到618分方可录取。若未申请跨区,则按外区生计划最低分数达到629分方可录取。但该考生无论是否办理跨区,只能按其学籍所在区越秀区填报名额分配批志愿。
二十、什么样的考生具备名额分配报考资格?
答:根据国家、省关于优质普通高中名额分配招生的规定,我市2021年至2023年公办的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和省一级普通高中学校将50%的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初中学校。
报考名额分配计划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3个条件:一是初中应届毕业生;二是具有我市户籍(含政策性照顾学生),户籍迁入我市或政策性照顾学生网上申报资格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30日;三是具有同一初中学校三年完整学籍并在该校就读到毕业,或从市外转学到本市并在转入学校就读到毕业。
二十一、考生需要在网上申报名额分配报考资格吗?
答:不需要。名额分配报考资格不需考生申报,中考服务平台将直接呈现有关的资格信息和审核状态,考生可实时查阅。如有异议,须及时向初中学校反映。
二十二、跨区生能报考户籍所在区公办示范性普通高中和省一级普通高中的名额分配计划吗?
答:不能。无论考生是否跨区,符合名额分配报考资格的考生,按其学籍所在区填报名额分配志愿,可填报名额分配到本校的普通高中学校志愿。
二十三、申请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需要在网上申报吗?
答:申请体育、艺术特长生资格的考生在中考报名时暂不申报。届时按照有关招收体育、艺术特长生文件规定的时间登录中考服务平台申报特长生资格、项目和招生学校。
二十四、如何查询各类资格审核结果?
答:考生可登录中考服务平台“综合查询”栏目或关注“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查询各类资格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也将以手机短信方式告知考生。
二十五、对资格审核结果存在异议如何申请复审?
答:如对资格审核结果有异议,考生应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及时补充或更新相关材料,重新提交报名点申请复审。
二十六、如果不参加中考,对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什么影响?
答:我市中考实行“根据考生志愿,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的考试招生办法,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统一填报志愿、统一录取、统一注册学籍。未参加中考的考生,不能参加普通高中、中职三二分段及省级以上重点特色专业计划和中职学校的统一投档录取。
二十七、参加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和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有冲突吗?
答:不冲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招生工作由省统一组织报名、考试和录取,考生被全省统考招生录取后,仍可以继续参加我市2023年中考及高中阶段学校录取。五年一贯制招生的具体要求以省印发的当年相关文件为准。
二十八、为什么取消少数民族学生加分?
答:《广州市教育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18〕8号)明确,加分或优先录取事项随上级政策等情况调整而调整。根据《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4号)》精神,取消“少数民族学生”加分。
近年来,教育部进一步清理规范了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同时也要求各地中考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对相关特殊群体实行加分(或降分录取)。《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17〕15号)要求,取消国家规定以外的所有加分项目,规范执行国家规定的特殊群体等加分政策,严格限定加分范围,严格控制加分分值,规范资格审核程序,实行加分项目、分值、资格和名单公示制度。
二十九、各类招生计划如何报考及投档录取?
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最新通知为准。
三十、如何获取中考有关信息?
答:考生和家长可访问我办官方网站“广州招考网”(http://gzzk.gz.gov.cn/),关注“广州招考”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及时获取我市中考工作最新安排及信息。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诚信教育的通知
各区招考办,各有关中学:
为切实维护我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中考”)公平公正,有效防范考试违规作弊和安全事故,实现平安考试目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育原则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遵循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突出特色、创新载体的原则,结合本区、学校实际,进行科学合理安排。
二、教育内容
(一)科学备考,理性分析。正确认识考试,放松心情,科学理性备考。勿轻信各种“助考机构”“辅导机构”“内部信息”“内部人员”“专家”等的虚假及夸大宣传,勿相信利用网络等工具散播的“助考”“真题”“一对一指导”等欺骗性信息。通过官方公布渠道合理表达诉求,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保持冷静理性,对未经证实消息,不轻信,不盲从,不参与炒作考试招生信息等。
(二)如实申报,切勿造假。不弄虚作假,如实提供各类资格审核申报材料,如实申报各类考试摸查信息,如实评估自身健康状况,既不隐瞒病情,也不虚报病情。按照规定办理择考或免考,不带病、不带伤参加体育考试,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三)端正考试态度,规范考试行为。积极配合考试相关检查与管理,服从考试安排。遵从各类考试考生守则要求,不携带通讯工具等违禁物品进入考场,不夹带,不旁窥,自觉抵制作弊行为,自觉自律维护考场纪律。
三、组织形式
(一)上好一堂警示教育课。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涉考条款、《两高司法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广东省中学教育考试违纪行为处罚办法》,结合身边典型事例及近年重点案例,警示考试违规违法的严重后果,树立诚信考试、自觉遵守考试法规的观念。
(二)举办一场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国旗下演讲”“我承诺、我宣誓”、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网站、微信,召开主题班会,发布倡议书,举办辩论会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诚信考试教育,营造诚信考试氛围。
(三)开展一次诚信考试承诺。以签署承诺书的形式,加强对学生诚信考试的规范和约束。抓考风、促学风,使学生自觉抵制作弊行为,增强诚信考试意识,践行诚信考试规范。
(四)组织一次备考心理辅导。常态化组织开展心理辅导,建立家校联动机制,对学生开展考前心理安全教育,帮助学生学会缓解考试压力和焦虑。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开展诚信教育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各单位要从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选拔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高度出发,从建设教育强国的高度出发,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维护安全稳定考试招生秩序的大局出发,从确保公平公正、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开展诚信教育、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的重要意义。
(二)把握教育重点,确保将诚信教育覆盖到每一位学生。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或计划,要把握好诚信教育的基本要求和重点内容,重在思想教育,重在正面引导,注重实效、突出特色、丰富内涵,让学生从思想高度认识教育考试的严肃性,从法律角度明白考试作弊的危害性,端正考试态度,规范考试行为。
(三)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各学校要把诚信考试教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相结合、与中华传统文化教育相结合、与法治教育相结合、与公民成长教育相结合、与学科教学相结合、与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与校园文化建设相结合,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考试观,以诚实守信坚守做人之本,以自尊自爱参与公平竞争,以诚信人格践行优良考风。
(四)健全长效机制,实现诚信教育常态化。各单位要建立和完善中考诚信教育长效机制,严格考试管理,严把考试入场关和考场监管,严肃查处考试舞弊行为,维护良好考风考纪。
-End-
还木有评论哦,快来抢沙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