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长春市公共环境卫生控制系统
申明招工工作相关人员公告
依据《北欧国家机关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652号)、《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 吉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北欧国家机关申明招工相关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等明确规定,诸暨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将长春市公共环境卫生控制系统申明招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工第一类
合乎基本前提和招工工作岗位具体内容执照书前提明确要求的相关人员均可报名者。
二、招工前提
(一)基本前提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品行和道德素养;
4.具备工作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前提;
5.具备适应工作岗位明确要求的身体前提;
6.合乎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其它前提。
(二)招工工作岗位具体内容执照书前提
1.招工工作岗位具体内容执照书前提,详见《2022年长春市公共环境卫生控制系统申明招工工作相关人员计划信息表》(附件)。
2.应征相关人员年纪原则上为18至35十八岁〔即1987年1月 3日至2005年1月2日(含)期间长大〕。
3.招工工作岗位明确要求的文凭、文凭是指北欧国家承认的大学毕业证和大学毕业证。应征相关人员应于2023年1月2日(含)前获得相应的文凭、文凭。海外院校大学生获得的文凭、大学毕业证应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2023年普通高中中职大学生可先行报名者,经考试、复试、体检、考察、公示并于2023年9月30日之前获得大学毕业证、大学毕业证及招工工作岗位所需的相关执照书证书,可按明确规定雇用,否则不予雇用。
4.应征相关人员的工作经历计算年份和其它执照书前提或相关资历的计算年份截止到2023年1月2日(含)。
5.招工工作岗位前提中标示“只限中职大学生报读”的工作岗位,专门针对招工2022年、2023年中职院校大学生和穿鞘期中(2020年、2021年大学毕业)未全面落实基层单位的院校大学生,其它相关人员无法报读。穿鞘期中未全面落实基层单位的院校大学生是指北欧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中大学生离校时和在北欧国家明确规定的穿鞘期中未全面落实基层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留存在原大学毕业学校,或留存在各级党委大学生劳工市场主管部门(大学生劳工市场指导服务中心)、各级党委人才交流服务政府机构和各级党委公共劳工市场服务政府机构的大学生。
6.招工工作岗位前提中明确要求医生执照书证、牙医执照书证的,如已考试通过证件仍未下发的,可提交医生考试答卷和牙医考试答卷。
7.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生Soleymieux普通高中中职大学生的,其住培合乎要求前年在公共环境卫生政府机构劳工市场,按前年中职大学生内外资;经住培合乎要求的本科文凭临床医生,按临床医学、兽医学、中医专业文凭硕士博士生内外资。
8.招工工作岗位前提中标示“只限长春市新冠肺结核禽流感防控工作第一线eliminated医务相关人员报读”的工作岗位,专门针对招工合乎北欧国家明确规定标准的、经长春市环境卫生身心健康理事会认定的、参加长春市新冠肺结核禽流感防控工作第一线的eliminated医务相关人员,其它相关人员无法报读。报读此类工作岗位的应征相关人员,具备营销经理及以上职称,年纪可放宽至40十八岁及以下〔即1982年1月3日至2005年1月2日(含)期间长大〕。
(三)下列情形严禁报读
1.曾因犯罪行为受过刑事处罚的;有犯罪行为嫌疑仍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第一类的。
2.雇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3.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严禁雇用为北欧国家机关工作相关人员的。
4.现役军人、现长春市公共环境卫生控制系统在编相关人员、大三的非中职大学生等(含大三非中职博士生无法以已获得的本科或高职文凭报读,大三非中职本科生无法以已获得的高职文凭报读)严禁报读。
三、招工方式
采取考试、复试的方式。
四、招工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工信息
通过长春市老龄和社会人社局、长春市环境卫生身心健康理事会、长春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发布公告。
长春市老龄和社会人社局:http://rsj.shenyang.gov.cn
长春市环境卫生身心健康理事会:http://wjw.shenyang.gov.cn
长春市考试院:http://www.sysksy.cn
(二)报名者及网上执照书审核
本次招工采取网络报名者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者,每名应征相关人员只能报读一个工作岗位。请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名者网址:长春市考试院:http://www.sysksy.cn
1.报名者时间:2023年1月3日9时至1月7日24时。届时,应征相关人员登录长春市考试院官方网站填写报名者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30KB以下)。
2.网上执照书审核。报名者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征相关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须如实上传身份证、大专及以上各层次文凭大学毕业证、专业技术执照书证书和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材料扫描件。用人基层单位将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者控制系统对应征相关人员报读执照书进行初审,请应征相关人员注意登录报名者控制系统查看审核结果是否通过,并保持手机畅通。
3.查询审查结果。应征相关人员提交报名者信息后,24小时内初审完毕,初审时间顺延至2023年1月8日11时。执照书审查贯穿招工全过程,一经发现应征相关人员不合乎报读工作岗位明确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征执照书。
4.缴费确认。通过审核的应征相关人员,须重新登录长春市考试院官方网站,通过网上支付缴纳考务费,考务费为50元人民币,请务必于1月8日15时前完成缴费。应征相关人员未在明确规定时间内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者。应征相关人员在网上缴费后,再次登录长春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查看本人的交费状态是否为“已交费”,如果显示其它状态,请及时拨打“技术支持电话”查询(查询时请提供姓名、身份证号、报名者序号、缴费时间等信息)。考务费缴纳成功后,即为报名者程序结束。
5.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审核通过的报名者相关人员,登录长春市考试院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者登记表(A4纸,各一式两份,黑白、彩色均可),并妥善保管,以备执照书审查、复试环节使用。
6.工作岗位调剂与削减。招工工作岗位有效报名者人数与招工计划达不到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工作岗位招工计划。报读已取消工作岗位的应征相关人员,可以在2022年1月9日13时至15时内报读其它未被取消的工作岗位。未按明确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读。
(三)考试考核
1.考试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全部为客观性试题,考试内容详见《2022年长春市公共环境卫生控制系统申明招工工作相关人员计划信息表》,应征相关人员使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满分为100分。
应征相关人员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考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成绩在长春市考试院官方网站进行查询,具体内容时间请关注长春市考试院官方网站成绩查询入口。
考试阅卷结束后,长春市老龄和社会人社局会同长春市环境卫生身心健康理事会确定考试最低合乎要求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乎要求分数线者严禁参加复试。
2.现场执照书审查
执照书审查时间及相关事宜通过长春市环境卫生身心健康理事会官方网站发布。按照招工工作岗位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用人基层单位依据招工公告、工作岗位执照书前提等,对应征相关人员报名者执照书进行审查确认。主要审查应征相关人员身份证、文凭大学毕业证、招工工作岗位所涉及的明确要求前提以及原基层单位同意报读证明等材料。未在明确规定时间接受执照书审查的应征相关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提供证件、信息等与招工工作岗位明确要求前提不符而取消复试执照书的,应征相关人员自负后果,由此产生的工作岗位空缺由报读该工作岗位相关人员依次递补。
3.复试
复试公告及参加复试相关人员名单通过长春市环境卫生身心健康理事会官方网站公布。复试满分为100分,合乎要求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乎要求分数线的,无法雇用。
复试采取结构化复试形式。按照招工计划数与复试人数1:2的比例,依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工作岗位参加复试相关人员名单。最后一名进入复试相关人员的考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复试,未达到明确规定的复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复试人选。复试前,因应征相关人员自愿放弃或弄虚作假被取消复试执照书及其它原因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将进行递补。复试开始后,不再进行递补。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考试成绩×40%(留存两位小数)+复试成绩×60%(留存两位小数)。
(四)体检
体检相关人员名单通过长春市环境卫生身心健康理事会官方网站公布。根据应征相关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工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相关人员。总成绩并列者,复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相关人员。如复试成绩也并列,采取复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相关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劳工市场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明确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明确要求的招工工作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统一组织在具备公务员考录和北欧国家机关申明招工体检经验的三级甲等医院进行。应征相关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明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提出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明确规定的,从其明确规定。体检合乎要求者确定为拟雇用相关人员。因体检不合乎要求、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征执照书及其它原因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五)考察
由用人基层单位组织对拟雇用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其执照书前提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合乎雇用前提的,取消雇用执照书,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相关人员。考察合乎要求者,由用人基层单位党组(党委)出具考察意见,并存入拟雇用相关人员档案。
考察后,因考察不合乎要求、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征执照书及其它原因出现工作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雇用
拟雇用相关人员信息通过长春市环境卫生身心健康理事会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的拟雇用相关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公示有疑义的拟雇用相关人员,由用人基层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申明招工按明确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劳工市场签订3年以上雇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北欧国家另有明确规定的按明确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雇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乎要求的,正式雇用;不合乎要求的,取消雇用。
五、纪律与监督
(一)申明招工工作坚持“申明、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征相关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征执照书,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基层单位。
(二)严格实行回避制度,从事招工工作的相关人员、体检医生等凡与应征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按有关明确规定实行回避。无论是工作相关人员还是应征相关人员,在招工过程中出现违法违纪行为,都要按照有关明确规定进行处理。
(三)具体内容事宜依照《北欧国家机关申明招工违纪违规行为处理明确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它
(一)本次招工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政府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征相关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应征相关人员自报名者至拟雇用相关人员公示期间,应确保报名者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用人基层单位、考试政府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征相关人员自负。
(三)应征相关人员要及时关注相关网站的公告信息,因应征相关人员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复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招工环节的,视为放弃应征执照书。
(四)根据北欧国家相关明确要求,在考试阅卷过程中,要对考生异常试卷进行甄别。凡被认定为抄袭、协助抄袭的,将按照北欧国家有关明确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它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明确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长春市环境卫生身心健康理事会负责解释。
八、联系电话
(一)报名者咨询电话:
长春市第一人民医院:024-31956009
长春市红十字会医院:024-22963437
长春市第五人民医院:024-25406938
长春市第六人民医院:024-23260105、23260053
长春市第七人民医院:024-23877670
沈阳医学院附属中心医院:024-85715559
沈阳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024-85715428
长春市第九人民医院:024-31088961
长春市第十人民医院:024-88319859
长春市口腔医院:024-22894226
长春市肛肠医院:024-31138888-8735
长春市骨科医院:024-31390833
长春市妇婴医院:024-22829402
长春市妇幼保健院:024-23894871
长春市儿童医院:024-67857188
长春市中医院:024-23847467
沈阳急救中心(附属医院):024-22509120
长春市精神环境卫生中心:024-31217696
长春市安宁医院:024-88081762
沈阳中心血站:024-88339738
长春市疾病预防控工作制中心:024-86860815
长春市环境卫生身心健康监督中心:024-86278580
长春市卫健委:024-23830746
(二)技术支持电话:024-67989720
(三)纪律监督电话:024-22539027
(四)电话咨询时段:9:00-11:00,13:30-16:00
长春市老龄和社会人社局
长春市环境卫生身心健康理事会
长春市考试院
2022年12月30日
来源:长春市老龄和社会人社局网站
编辑:崔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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